关于核准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营销展示中心改造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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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营销展示中心改造项目的批复



株发改核〔 * 〕 * 号

(略) 清水塘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 (略) 改造(装修)项目的请示》(株发〔 *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核准依据

依据《 (略) 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 * 〕 * 号)和《 (略) 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 * 〕 * 号)有关规定, (略) 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 (略) 办公室《关于清 (略) 建设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 * 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湘(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核准内容

1. 建设单位: (略) 清水塘 (略) 。

2. 项目名称: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 (略) 改造项目。

3. 建设地点: (略) (略) 区内,东 (略) 水塘大道。

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略) 房改造成 * 层 (略) 。 (略) 房结构加固,室内加层,屋顶和外墙改造,增设外廊,加装观光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陈列布展,综合智能化安装及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绿化景观、道路、 (略) 等建设。改造后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工(其中加层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5.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 .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 * 万元,预备费 * . * 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6、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 (略) 。

* 、其他事项

1.项目建设必须符合 (略) 市 (略) 市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建筑限高等必须满足规划条件。

2.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略) 。

3.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负责。

4.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建设单位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市 (略)

* 日

抄送:市监委, (略) , (略) , (略) ,市自然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市公 (略) , (略) 。




株发改核〔 * 〕 * 号

(略) 清水塘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核准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 (略) 改造(装修)项目的请示》(株发〔 * 〕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核准依据

依据《 (略) 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 * 〕 * 号)和《 (略) 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 * 〕 * 号)有关规定, (略) 市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 (略) 办公室《关于清 (略) 建设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 * 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湘( * ) (略) 市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

* 、核准内容

1. 建设单位: (略) 清水塘 (略) 。

2. 项目名称:清水塘工业遗址文旅园- (略) 改造项目。

3. 建设地点: (略) (略) 区内,东 (略) 水塘大道。

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略) 房改造成 * 层 (略) 。 (略) 房结构加固,室内加层,屋顶和外墙改造,增设外廊,加装观光电梯,室内外装饰装修,陈列布展,综合智能化安装及配套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绿化景观、道路、 (略) 等建设。改造后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工(其中加层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5.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 .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 . * 万元,预备费 * . * 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6、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 (略) 。

* 、其他事项

1.项目建设必须符合 (略) 市 (略) 市规划要求,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机动车位、建筑限高等必须满足规划条件。

2.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防、抗震等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 (略) 。

3.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建设,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负责。

4.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建设单位需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 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申请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市 (略)

* 日

抄送:市监委, (略) , (略) , (略) ,市自然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市公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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