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堂县)第(314)号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2021)年(金堂县)第(314)号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 * )年( (略) )第( * )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 (略) 条例》及《不 (略) 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 *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 * 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王应华 | 王和良 | 王昭琼、王和良、冯昌勇 | 王昭琼、冯昌勇 | 金堂林证字( * )第 点击查看>> 号 | (略) 赵 (略) 区十 * 组 | / | 林权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略) 市 (略) 赵镇迎宾大道 * 段 * 号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略) 规划 (略)
(略)
* 日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
( * )年( (略) )第( * )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权予以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 (略) 条例》及《不 (略) 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 *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权人 | 第 * 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权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王应华 | 王和良 | 王昭琼、王和良、冯昌勇 | 王昭琼、冯昌勇 | 金堂林证字( * )第 点击查看>> 号 | (略) 赵 (略) 区十 * 组 | / | 林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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