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潮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汕头市三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取水泵站和加压泵站)》的公告
关于《汕头市潮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汕头市三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工程取水泵站和加压泵站)》的公告
关于《 (略) 市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略) 市 * 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 (略) (略) )》的公告
我区组织编制的《 (略) 市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略) 市 * 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 (略) (略) )》(编号: 点击查看>> )经 (略) (略) (略) 审核同意,按照《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土地利用总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 (略)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 * 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 * 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 *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批表》 (略) 如下:
* 、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解决近期供水水源不足问题,进 * 步保障“两潮”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 (略) 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我区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但由 (略) 分用地 (略) 乡建设用地,与《 (略) 市 (略)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为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使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土地利用总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 (略)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 * 号)“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 (略) 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本次项目均符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因此,为保障项目的用地需求,安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
* 、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 (略) 区金灶镇径头村和西胪镇陂头村,用地总面积0. * 公顷,涉及2个地块。落实地块 * 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 * 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 * 公顷]、建设用地0. * 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位于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及矿产资源相关规划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排防范、应急准备措施, (略) 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不涉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 、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预下达预留规模0. * 公顷。使用后,规划期末 (略) 区建设用地增加0. *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0. * 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期末 (略) 区建设用地规模增至1 *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至1 *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本次规模增加至 * 公顷。
2.耕地保有量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现状耕地0. * 公顷,占用耕地将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规划期内 (略) 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 (略) 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 (略) 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1 (略) 市 (略) 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 年).pdf
2 (略) 市 (略) 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pdf
3 (略) 市 (略) 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pdf
(略) (略) (略)
* 日
关于《 (略) 市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略) 市 * 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 (略) (略) )》的公告
我区组织编制的《 (略) 市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 (略) 市 * 洲榕南干渠抗旱应急引水 (略) (略) )》(编号: 点击查看>> )经 (略) (略) (略) 审核同意,按照《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土地利用总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 (略)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 * 号)、《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 * 号)和《 (略)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 *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批表》 (略) 如下:
* 、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为解决近期供水水源不足问题,进 * 步保障“两潮”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 (略) 区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我区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但由 (略) 分用地 (略) 乡建设用地,与《 (略) 市 (略)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规划》)不相符,为满足项目的用地需求,使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 (略)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省土地利用总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 (略)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 * ] * 号)“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 (略) 需的建设用地空间”。本次项目均符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形。因此,为保障项目的用地需求,安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
* 、预留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规模落实地块位于 (略) 区金灶镇径头村和西胪镇陂头村,用地总面积0. * 公顷,涉及2个地块。落实地块 * 年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 * 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 * 公顷]、建设用地0. * 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地类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落实地块不占用《规划》划定的禁止建设区,不位于生态红线划定范围及矿产资源相关规划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水源保护区核心区、蓄滞洪区等相关区域;涉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排防范、应急准备措施, (略) 区域属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不涉及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 、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1.建设用地规模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使用预下达预留规模0. * 公顷。使用后,规划期末 (略) 区建设用地增加0. *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增加 0. * 公顷,规模落实后规划期末 (略) 区建设用地规模增至1 *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至1 *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本次规模增加至 * 公顷。
2.耕地保有量
(略) 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拟占用现状耕地0. * 公顷,占用耕地将由区耕地储备指标或易地购买指标等方式解决,以确保规划期内 (略) 区耕地保护目标的落实。规模落实后 (略) 区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保持不变。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模落实后 (略) 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指标均保持不变。
附件:1 (略) 市 (略) 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 年).pdf
2 (略) 市 (略) 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前).pdf
3 (略) 市 (略) 区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落实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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