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4-11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大同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4-11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日- *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略) ,公告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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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市御 (略) 恒安大街市政务大厅 * 楼第9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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