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宏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东莞市宏浩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清湖民营园路2号5号楼 * 室 |
建设单位 | (略) 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市 (略) 选址于 (略) 省 (略) 市 (略) 清湖民营园路2号5号楼 * 室,租用 (略) 市 (略) (略) 房,中心地理坐标 * ° * ′ * . * ″E , * ° * ′ * . * ″N,厂房面积 * m2。 (略) 市 (略) 拟投资约 * 万元,主要以不饱和树脂混合石粉或氧化铝粉生产人造石工艺品,预计年产人造石工艺品 * 万件/年(约 * 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清洗废水及水帘 (略) (略) 回用于喷淋塔补充,不外排;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定期更换后交由 (略) 处理;生 (略) 理后排入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恶臭等经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收集措施的管理维护,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 (略) 理后,再经过 * 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略) 界噪声贡献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项目附近 * 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生活垃 (略) 门处理, (略) 处理;危险废 (略) 处理。在车间设置 * m2的 * (略) 和 * m2的危废仓各 * 个。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试生产(运行)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及对策措施, (略) 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 * 同时”制度。 2、项目建成后, (略) 验收,未经通过,不擅自投入生产(运行)。严格试生产(运行)期间环境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及时、妥善解决污染纠纷。 3、主 (略) 对建设项目的 (略) 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略) (略) (略) 罚。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 * 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省 (略) 市 (略) 清湖民营园路2号5号楼 * 室 |
建设单位 | (略) 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市 (略) 选址于 (略) 省 (略) 市 (略) 清湖民营园路2号5号楼 * 室,租用 (略) 市 (略) (略) 房,中心地理坐标 * ° * ′ * . * ″E , * ° * ′ * . * ″N,厂房面积 * m2。 (略) 市 (略) 拟投资约 * 万元,主要以不饱和树脂混合石粉或氧化铝粉生产人造石工艺品,预计年产人造石工艺品 * 万件/年(约 * 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清洗废水及水帘 (略) (略) 回用于喷淋塔补充,不外排;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并定期更换后交由 (略) 处理;生 (略) 理后排入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2、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恶臭等经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收集措施的管理维护,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经治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 (略) 理后,再经过 * 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 (略) 界噪声贡献值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3类标准。项目附近 * 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生活垃 (略) 门处理, (略) 处理;危险废 (略) 处理。在车间设置 * m2的 * (略) 和 * m2的危废仓各 * 个。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在设计、施工、监理、监测、试生产(运行)及竣工验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的污染防治及对策措施, (略) 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 * 同时”制度。 2、项目建成后, (略) 验收,未经通过,不擅自投入生产(运行)。严格试生产(运行)期间环境管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及时、妥善解决污染纠纷。 3、主 (略) 对建设项目的 (略) 监督检查。若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略) (略) (略) 罚。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 * 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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