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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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单位(盖章): (略) 市柳江 (略) ??????????????????????????填表时间: * 日

序号

证明

名称

证明

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基本情况

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不能实施原因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

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略) 使 (略) 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明

(略) 使 (略) 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 (略) 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 * ﹞6号) (略) 使 (略) 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宅基地使 (略) 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3)集体 (略) 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2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宅基地及房屋合法取得和房屋产权情况证明

申请确认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 (略) 及房屋权属时, (略) (略) 及房屋合法取得和房屋产权情况证明。

(略) 、中央农村工 (略) 、 (略) 、 (略)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 号)“ * 、严格 (略) 使用权主体……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 (略) 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 (略) 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3

无权属来 (略) 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略) 确权登记时,对于没有权属来 (略) , (略) 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出具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 (略) 、中央农村工 (略) 、 (略) 、 (略)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 号)“ * 、严格 (略) 使用权主体……对于没有权属来 (略) ,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略) * 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 (略) 使用权。”《 (略) 关于进 (略) 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 号)“十、规范没有土地权属来 (略)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对于没有权属来 (略) ,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 (略) 使用权人、面积、 * (略) 确认后,公告 * 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4

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土地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 (略) 、中央农村工 (略) 、 (略) 、 (略)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 号)“ * 、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 (略) * 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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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事项类型

不能实施原因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效力

层级

索要单位

开具

单位

省部级

市级

县级

乡级及其他

1

(略) 使 (略) 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明

(略) 使 (略) 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 (略) 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 * ﹞6号) (略) 使 (略) 有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宅基地使 (略) 有权转移的材料,包括……(3)集体 (略) 互换房屋的,提交互换协议书。同时,还应提交互换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材料……”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2

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宅基地及房屋合法取得和房屋产权情况证明

申请确认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 (略) 及房屋权属时, (略) (略) 及房屋合法取得和房屋产权情况证明。

(略) 、中央农村工 (略) 、 (略) 、 (略)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 号)“ * 、严格 (略) 使用权主体……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 (略) 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 (略) 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3

无权属来 (略) 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略) 确权登记时,对于没有权属来 (略) , (略) 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出具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 (略) 、中央农村工 (略) 、 (略) 、 (略)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 号)“ * 、严格 (略) 使用权主体……对于没有权属来 (略) ,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 (略) * 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 (略) 使用权。”《 (略) 关于进 (略) 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 号)“十、规范没有土地权属来 (略) 、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对于没有权属来 (略) ,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 (略) 使用权人、面积、 * (略) 确认后,公告 * 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村委会




行政确认


4

无权属来源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需要提供由村委会出具的土地使用情况和现状证明。

《 (略) 、中央农村工 (略) 、 (略) 、 (略)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 * 号)“ * 、认真做好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 (略) * 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法律

不动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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