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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视频听证会听证报告
《平罗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草案)》视频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进 * 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 (略) 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平罗 (略) ( (略) )于 * 年 * (略) 了《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视频听证会, (略) 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 、听证事项
(略) 起草制订的《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否适当、合理、合法, (略) 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 、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 * 日(星期 * )上午9: * 至 * : * 在 (略) (略) * 楼会议室以视频会 (略) 。
*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 * )听证主持人:
哈德军 ?平罗 (略) 局长 ?
( * )听证监察人:
王 ?健 ? (略) (略) 纪检监察员
吕学芳 ?平罗 (略) 综合办主任
( * )听证陈述人:
贾 ?勇 ?平罗 (略) 副局长
张 ?健 ?平罗 (略) 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 * )听证记录人:
邓 ?磊 ?平罗 (略) 专卖监督管理科 案件审理员
乔海静 ?平罗 (略) 综合办 综合管理员
( * )听证代表:
骆根川 ? (略) 人大代表 ???
李 ?杰 ? (略) 政协代表
夏 ?冰 ? (略) 代表
谢俊明 ? (略) (略) 代表
刘 ?丽 ?平罗 (略) 代表
马松奎 ? (略) 代表
鲍艳江 ?平罗 (略) 代表
王 ?艳 ? (略) 审 (略) 代表
王 ?楠 ?平 (略) 文明办代表
马进利 ? (略) 平 (略) 代表
周 ?愔 ? (略) 兴 (略)
邓 ?莉 ? (略) 卷烟零售户代表
蒋雷光 ? (略) 卷烟零售户代表
赵红书 ? (略) 卷烟零售户代表
陈自忠 ? (略) 消费者代表
王建国 ? (略) 消费者代表
* 、 (略) 情况
( * )听证会准备情况
(略) , (略) 会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截止 * 月 * 日,审核通过 * 人。依据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3名卷烟零售户代表和2名消费者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 * 月 * 日,因疫情防控需要, (略) 公示《 (略) 》, (略) 听证会。 * 月 * 日, (略) ,决定于 * 月 * 日通过企业微信直播的形式召开听证会。 * 月 * 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传递文件而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以微信形式将听证会议手册、起草说明及《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电子版)推送给各位代表,确保各位代表能够提前3天审阅本次听证会会议材料。
* 月 * 日,听证会在 (略) (略) * 楼会议室以视频会 (略) 。
( * ) (略) 情况
* 日 * 时 * 分,听证会在 (略) (略) * 楼会议室以视频会 (略) ,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应到人数为 * 人,实到 * 人,其 (略) 门及专家学者共计 * 名,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3名,社会消费者代表2名,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陈述人2人,听证记录员2人。会议按照 (略) :
1.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和参加人员;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代表的权力和义务;
3.听证陈述人宣读《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并对相关条款的依据、理由和有 (略) 说明;
4.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由听证陈述人逐 * 解答;
5.听证主持人对 (略) 简要总结;
6.请听证代表、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陈述人、听证监察人以及其他与会代表对听 (略) 审阅并签名;
7.请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监察意见书;
8.听证会会议结束。
*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是否适当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 * 条:
(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各类综合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流园内 * 个摊位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得超过3个,场内超过 * 个摊位的按每 * 个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隔距离限制不低于 * 米; (略) 在区域距离限制标准设置零售点。” (略) 的“摊位”数量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办证过程中很难把握摊位数量信息。建议在设定该类区域的零售点设置时以总数量限制和距离限制相 (略) 。
(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居民小区内按居住人口每 * 人设置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这个很难获取相关的统计数据,建议更加细化该条款,应明确如何界定该情形,保证今后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平、公正。
( * )建议校园周边 * 米内尽量不设置烟草零售点。
( * )建议 (略) 加强宣传,不要向青少年售卖香烟
。
( * )建议能否禁止面积过小的零售点办证。
(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能够方便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购买需要,非常赞同。
听证代表在最后陈述中普遍对《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制定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制定主体、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
* 、 (略) 理情况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我局通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对意见 (略) (略) 理:
意见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各类综合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流园内 * 个摊位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得超过3个,场内超过 * 个摊位的按每 * 个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隔距离限制不低于 * 米; (略) 在区域距离限制标准设置零售点。” (略) 的“摊位”数量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办证过程中很难把握摊位数量信息。建议在设定该类区域的零售点设置时以总数量限制和距离限制相 (略) 。
处理情况:该条款中,该条款中的“摊位” (略) 所内搭建的棚或以实线划定的经营区域,考虑 (略) 所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办证实地勘验过程中容易产生歧义,建议予以采纳,我们将按照区域总量控制和距离限制相结合方式 (略) 修订,对该条款中规定“摊位” (略) 删减。
意见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居民小区内按居住人口每 * 人设置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这个很难获取相关的统计数据,建议更加细化该条款,应明确如何界定该情形,保证今后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平、公正。
( * )处理情况:如何认定“居民小区内按居住人口”,需要相关证据材料(如: (略) 给出的销 (略) 区居委会给出的小区住户统计数据)支撑,但考虑到两者都比较难以获取,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予以采纳,将原条例修改为“居民小区外围营 (略) 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 * 米;居民小区内无营业房,按每5栋楼设置 * 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 * 米,且零售点申请仅限于地上 * 层;居民小区内有营业房的,每 * 栋楼设置 * 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 * 米。”
建议 * :建议校园周边 * 米内尽量不设置烟草零售点。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 (略) 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成年保护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只对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作出了规定,未对距离作出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 * 条规定“烟草制品零 (略) 规划、经营资金 (略) 所条件,由县级以 (略) 制定,并报上 * (略) 备案。”可以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多少米范围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是由县级以 (略)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订的。《 (略) (略) 关于烟草制品零 (略) 规划的指导意见》(宁烟专〔 * 〕7号)要求“ (略) 出入口附近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限制距离,且限制距离不小于 * 米。”目前辖区卷烟零售户在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 * 米以内的就有 * 户。如果距离设定为 * 米, * 是修改依据不充分,“ * 米范围”是《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 * 年版)》的考核评价要求,每年都会有 * 些变动,而我们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罗辖区实际情况,参考我区已经发 (略) 规定的有关单位的做法而制订的; (略) 、 (略) 相对紧凑的实际现状;所以,不予采纳该意见。
建议 * :建议 (略) 加强宣传,不要向青少年售卖香烟。
处理情况: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经营户清理整顿工作, * 年我们已在全区 (略) 卷烟持证户清零目标任务。 *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按 (略) 署,我们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 (略) 动,积极联 (略) (略) , (略) (略) 点 * 户,校园周边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 人次,检查商户 * 户,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承诺书》 * 份,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警示标识 * 余份,劝退电子 (略) 1户。 (略) 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烟草、市场监管、 (略) 门的新职责和新权限, (略) 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所以,加强校园周边卷烟经营户治理,我们责无旁贷,法律中明文规定的职权单位,更是责无旁贷。
建议 * :能否禁止面积过小的零售点办证。
处理情况:为鼓励大众创业, (略) 活力,适应简政放权的要求,《规定(讨论稿)》并未规定零售点的最小经营面积。不设定最小经营面积不等于降低了对规范经营的要求,《规定(讨论稿)》严格禁止了 (略) 所、 (略) (略) 不相独立、存在 (略) 所的办证准入许可。因此暂时未考虑增加营业面积下限这 * 门槛。不予采纳该意见。
建议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能够方便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购买需要,非常赞同。
处理情况: (略) 会各界对平罗 (略) 工作的支持,我局将继 (略) 政、总量适应、科学规定、 (略) 会原则做好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制订的后续工作。
* 、听证结论
根据听证 (略) 提意见和建议,我局对《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 * 步提高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听证会共保留 (略) ,修改 (略) , (略) ,最终形成《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 (略) (略) 门审查,并综合确定后公布实施。
平罗 (略)
* 日
为进 * 步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烟草 (略) 秩序,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平罗 (略) ( (略) )于 * 年 * (略) 了《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视频听证会, (略) 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 、听证事项
(略) 起草制订的《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是否适当、合理、合法, (略) 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 、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 * 日(星期 * )上午9: * 至 * : * 在 (略) (略) * 楼会议室以视频会 (略) 。
*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 * )听证主持人:
哈德军 ?平罗 (略) 局长 ?
( * )听证监察人:
王 ?健 ? (略) (略) 纪检监察员
吕学芳 ?平罗 (略) 综合办主任
( * )听证陈述人:
贾 ?勇 ?平罗 (略) 副局长
张 ?健 ?平罗 (略) 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
( * )听证记录人:
邓 ?磊 ?平罗 (略) 专卖监督管理科 案件审理员
乔海静 ?平罗 (略) 综合办 综合管理员
( * )听证代表:
骆根川 ? (略) 人大代表 ???
李 ?杰 ? (略) 政协代表
夏 ?冰 ? (略) 代表
谢俊明 ? (略) (略) 代表
刘 ?丽 ?平罗 (略) 代表
马松奎 ? (略) 代表
鲍艳江 ?平罗 (略) 代表
王 ?艳 ? (略) 审 (略) 代表
王 ?楠 ?平 (略) 文明办代表
马进利 ? (略) 平 (略) 代表
周 ?愔 ? (略) 兴 (略)
邓 ?莉 ? (略) 卷烟零售户代表
蒋雷光 ? (略) 卷烟零售户代表
赵红书 ? (略) 卷烟零售户代表
陈自忠 ? (略) 消费者代表
王建国 ? (略) 消费者代表
* 、 (略) 情况
( * )听证会准备情况
(略) , (略) 会公开征集听证参加人,截止 * 月 * 日,审核通过 * 人。依据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3名卷烟零售户代表和2名消费者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 * 月 * 日,因疫情防控需要, (略) 公示《 (略) 》, (略) 听证会。 * 月 * 日, (略) ,决定于 * 月 * 日通过企业微信直播的形式召开听证会。 * 月 * 日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传递文件而导致的疫情传播风险,以微信形式将听证会议手册、起草说明及《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电子版)推送给各位代表,确保各位代表能够提前3天审阅本次听证会会议材料。
* 月 * 日,听证会在 (略) (略) * 楼会议室以视频会 (略) 。
( * ) (略) 情况
* 日 * 时 * 分,听证会在 (略) (略) * 楼会议室以视频会 (略) ,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应到人数为 * 人,实到 * 人,其 (略) 门及专家学者共计 * 名,卷烟持证零售户代表3名,社会消费者代表2名,听证主持人1人,听证监察人2人,听陈述人2人,听证记录员2人。会议按照 (略) :
1.听证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和参加人员;
2.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代表的权力和义务;
3.听证陈述人宣读《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并对相关条款的依据、理由和有 (略) 说明;
4.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由听证陈述人逐 * 解答;
5.听证主持人对 (略) 简要总结;
6.请听证代表、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听证陈述人、听证监察人以及其他与会代表对听 (略) 审阅并签名;
7.请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监察意见书;
8.听证会会议结束。
*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在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就《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是否适当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 * 条:
(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各类综合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流园内 * 个摊位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得超过3个,场内超过 * 个摊位的按每 * 个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隔距离限制不低于 * 米; (略) 在区域距离限制标准设置零售点。” (略) 的“摊位”数量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办证过程中很难把握摊位数量信息。建议在设定该类区域的零售点设置时以总数量限制和距离限制相 (略) 。
(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居民小区内按居住人口每 * 人设置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这个很难获取相关的统计数据,建议更加细化该条款,应明确如何界定该情形,保证今后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平、公正。
( * )建议校园周边 * 米内尽量不设置烟草零售点。
( * )建议 (略) 加强宣传,不要向青少年售卖香烟
。
( * )建议能否禁止面积过小的零售点办证。
(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能够方便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购买需要,非常赞同。
听证代表在最后陈述中普遍对《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制定的前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对《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制定主体、主要内容、制定程序表示认可。
* 、 (略) 理情况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我局通过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对意见 (略) (略) 理:
意见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各类综合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物流园内 * 个摊位以下的设置零售点不得超过3个,场内超过 * 个摊位的按每 * 个增设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隔距离限制不低于 * 米; (略) 在区域距离限制标准设置零售点。” (略) 的“摊位”数量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办证过程中很难把握摊位数量信息。建议在设定该类区域的零售点设置时以总数量限制和距离限制相 (略) 。
处理情况:该条款中,该条款中的“摊位” (略) 所内搭建的棚或以实线划定的经营区域,考虑 (略) 所并没有明确的划分,办证实地勘验过程中容易产生歧义,建议予以采纳,我们将按照区域总量控制和距离限制相结合方式 (略) 修订,对该条款中规定“摊位” (略) 删减。
意见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第 * 条第( * )项规定“居民小区内按居住人口每 * 人设置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可增设1个零售点”,住户每增加 * 人,这个很难获取相关的统计数据,建议更加细化该条款,应明确如何界定该情形,保证今后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公平、公正。
( * )处理情况:如何认定“居民小区内按居住人口”,需要相关证据材料(如: (略) 给出的销 (略) 区居委会给出的小区住户统计数据)支撑,但考虑到两者都比较难以获取,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予以采纳,将原条例修改为“居民小区外围营 (略) 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 * 米;居民小区内无营业房,按每5栋楼设置 * 个零售点,零售点间距不低于 * 米,且零售点申请仅限于地上 * 层;居民小区内有营业房的,每 * 栋楼设置 * 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低于 * 米。”
建议 * :建议校园周边 * 米内尽量不设置烟草零售点。
处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 (略) 点”。《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 十 * 条第 * 款规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未成年保护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只对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作出了规定,未对距离作出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 * 条规定“烟草制品零 (略) 规划、经营资金 (略) 所条件,由县级以 (略) 制定,并报上 * (略) 备案。”可以说,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多少米范围不予设置卷烟零售点是由县级以 (略)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订的。《 (略) (略) 关于烟草制品零 (略) 规划的指导意见》(宁烟专〔 * 〕7号)要求“ (略) 出入口附近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限制距离,且限制距离不小于 * 米。”目前辖区卷烟零售户在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 * 米以内的就有 * 户。如果距离设定为 * 米, * 是修改依据不充分,“ * 米范围”是《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 * 年版)》的考核评价要求,每年都会有 * 些变动,而我们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罗辖区实际情况,参考我区已经发 (略) 规定的有关单位的做法而制订的; (略) 、 (略) 相对紧凑的实际现状;所以,不予采纳该意见。
建议 * :建议 (略) 加强宣传,不要向青少年售卖香烟。
处理情况: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经营户清理整顿工作, * 年我们已在全区 (略) 卷烟持证户清零目标任务。 *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按 (略) 署,我们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 (略) 动,积极联 (略) (略) , (略) (略) 点 * 户,校园周边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 人次,检查商户 * 户,签订《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承诺书》 * 份,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含电子烟)”警示标识 * 余份,劝退电子 (略) 1户。 (略) 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烟草、市场监管、 (略) 门的新职责和新权限, (略) 会共同参与、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所以,加强校园周边卷烟经营户治理,我们责无旁贷,法律中明文规定的职权单位,更是责无旁贷。
建议 * :能否禁止面积过小的零售点办证。
处理情况:为鼓励大众创业, (略) 活力,适应简政放权的要求,《规定(讨论稿)》并未规定零售点的最小经营面积。不设定最小经营面积不等于降低了对规范经营的要求,《规定(讨论稿)》严格禁止了 (略) 所、 (略) (略) 不相独立、存在 (略) 所的办证准入许可。因此暂时未考虑增加营业面积下限这 * 门槛。不予采纳该意见。
建议 * :《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能够方便了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购买需要,非常赞同。
处理情况: (略) 会各界对平罗 (略) 工作的支持,我局将继 (略) 政、总量适应、科学规定、 (略) 会原则做好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制订的后续工作。
* 、听证结论
根据听证 (略) 提意见和建议,我局对《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 * 步提高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听证会共保留 (略) ,修改 (略) , (略) ,最终形成《 (略) 烟草制品零 (略) 规定》, (略) (略) 门审查,并综合确定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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