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部分原料变更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东莞金洲纸业有限公司部分原料变更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部分原料变更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市 (略)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市 (略) 于 * 年并入 (略) ,成为金 (略) 区,金 (略) 区由原址的 (略) 继续生产经营。 (略) 区、北厂区,均在 (略) 省批准的 (略) 市中 (略) 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 日实施),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金洲企业为响应国家号召,积极调整原料结构,减少废纸进口量,拟配套建设4条木纤维热磨 (略) 分废纸浆生产线,对木 (略) 深加工,增加纤维长度, (略) 率和产品质量。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在造纸产能不变化的情况下,改变制浆工艺、原料、生产装备,以 * 万吨/年木纤维取代 * 万吨/年废纸浆,即原料新增 * . * 万吨木片(以绝干计),新增4. * 万吨竹片(以绝干计),并出于企业发展规划,调整了已批(东环建[ * 号)拟建的焚烧炉位置,固废焚烧炉调整前 (略) 区, (略) (略) 进行位置调整,位置调整后污染物排放不发生变化。此外,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现有废水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 * 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 * 平方米, (略) 区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北厂区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 * 平方米。本次技改项目新建4条热磨木纤维 (略) 分废纸浆生产线, (略) 分生产规模为 * 万吨/年, (略) 分相等废纸浆生产能力,调整了已批拟建的焚烧炉位置,调整后位 (略) 区。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 (略) 区内调配,木纤维车间及固废焚烧炉(即本次技改和调整内容)年工作均为 * 天,每天 * 小时, * 班 * 倒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技改项目废液蒸发浓缩车间产生的1 * /d蒸发水轻污水和 * . * m3/d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木纤维车间,不外排。木纤维热磨车间高浓废液送入废液蒸 (略) 理,不直 (略) 理厂。技改项目高浓废液产生量为1 * /d,固形物含量约为2%, (略) 增浓后,最终固形物含量增加至 * %左右,送入拟建固废 (略) 置。木纤维车间产生的低浓度废水(木片洗涤废水) * /d, (略) (略) (略) 理, (略) (略) 理厂采用“初沉池+调节池+IC厌氧+好氧+ (略) 理工艺, (略) 理规模为 * 0m3/d, (略) 理水量为 * 1m3/d。此外,技改项 (略) 分废纸浆,将减少废水产生量,技 (略) 区废水的总回用率为 * . * %,较 (略) 区废水回用率 * %增加2. * %,因此不会对现有生产线造成影响,也不增 (略) 理厂废水排放量。项目 (略) (略) 理后排放,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与氨氮、 (略) 《 (略) 业综合整治方案分册》要求限值(CODcr的标准限值为 * mg/L,氨氮的标准限值为3 mg/L,总磷的标准限值为0.4 mg/L),其 (略)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标准。废气: (略) 理站在污水、 (略) 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格栅井、 (略) 理池和污泥压滤区等,建设单位对产生 (略) 废气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的要求, (略) 界的恶臭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略) 界标准 * 级标准值的要求;由于废纸浆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少量臭气浓度外逸,其浓度较低,属无组织排放,其浓度未超过相应的排放标准,项目应切实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确 (略) 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略) 界标准 * 级标准值的要求。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烟气的治理措施采用“混合SNCR-SCR脱硝+骤冷设施+静电除尘+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由焚烧炉烟囱(高度为 * m)排放,污 (略)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4中规定的限值、欧盟垃圾焚烧排放标准 * 中附录V限值和 (略) 市《 (略) (略) 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 )表1中 (略) 市新建设施标准中的较严者。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隔音、消声、隔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后, (略) 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2类、3类、4类标准。固废:技改项目备料车间、木纤维热磨车间和废液蒸发浓缩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木屑、浆渣和固形物等,均属于 * 般工业废物,经收集后依托拟建固废 (略) 置,拟依托的固 (略) 置固废时将产生 * 定量的脱 (略) 理产生的普通飞灰 (略) 危险特性鉴别,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按 * 般 (略) 管理,交给专业单位作为资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交 (略) 理。在鉴别结果出具之前,暂按 (略) 管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布袋和废SCR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 (略) 理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厂区大门、村委)等方式(详见公参说明),进行了公开公示本项目环评信息,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现有项目回顾性分析不清晰,产能与设备匹配性分析不完善,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不可信,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略) 部分原料变更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市 (略) (略) 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市 (略) 于 * 年并入 (略) ,成为金 (略) 区,金 (略) 区由原址的 (略) 继续生产经营。 (略) 区、北厂区,均在 (略) 省批准的 (略) 市中 (略) 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 日实施),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金洲企业为响应国家号召,积极调整原料结构,减少废纸进口量,拟配套建设4条木纤维热磨 (略) 分废纸浆生产线,对木 (略) 深加工,增加纤维长度, (略) 率和产品质量。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在造纸产能不变化的情况下,改变制浆工艺、原料、生产装备,以 * 万吨/年木纤维取代 * 万吨/年废纸浆,即原料新增 * . * 万吨木片(以绝干计),新增4. * 万吨竹片(以绝干计),并出于企业发展规划,调整了已批(东环建[ * 号)拟建的焚烧炉位置,固废焚烧炉调整前 (略) 区, (略) (略) 进行位置调整,位置调整后污染物排放不发生变化。此外,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现有废水及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本次技改项目总投资 * 0万元,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 * 平方米, (略) 区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北厂区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 * 平方米。本次技改项目新建4条热磨木纤维 (略) 分废纸浆生产线, (略) 分生产规模为 * 万吨/年, (略) 分相等废纸浆生产能力,调整了已批拟建的焚烧炉位置,调整后位 (略) 区。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 (略) 区内调配,木纤维车间及固废焚烧炉(即本次技改和调整内容)年工作均为 * 天,每天 * 小时, * 班 * 倒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技改项目废液蒸发浓缩车间产生的1 * /d蒸发水轻污水和 * . * m3/d蒸汽冷凝水回用于木纤维车间,不外排。木纤维热磨车间高浓废液送入废液蒸 (略) 理,不直 (略) 理厂。技改项目高浓废液产生量为1 * /d,固形物含量约为2%, (略) 增浓后,最终固形物含量增加至 * %左右,送入拟建固废 (略) 置。木纤维车间产生的低浓度废水(木片洗涤废水) * /d, (略) (略) (略) 理, (略) (略) 理厂采用“初沉池+调节池+IC厌氧+好氧+ (略) 理工艺, (略) 理规模为 * 0m3/d, (略) 理水量为 * 1m3/d。此外,技改项 (略) 分废纸浆,将减少废水产生量,技 (略) 区废水的总回用率为 * . * %,较 (略) 区废水回用率 * %增加2. * %,因此不会对现有生产线造成影响,也不增 (略) 理厂废水排放量。项目 (略) (略) 理后排放,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与氨氮、 (略) 《 (略) 业综合整治方案分册》要求限值(CODcr的标准限值为 * mg/L,氨氮的标准限值为3 mg/L,总磷的标准限值为0.4 mg/L),其 (略)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标准。废气: (略) 理站在污水、 (略) 理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格栅井、 (略) 理池和污泥压滤区等,建设单位对产生 (略) 废气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有组织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的要求, (略) 界的恶臭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略) 界标准 * 级标准值的要求;由于废纸浆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少量臭气浓度外逸,其浓度较低,属无组织排放,其浓度未超过相应的排放标准,项目应切实加强车间内抽风换气,确 (略) 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 (略) 界标准 * 级标准值的要求。循环流化床焚烧炉烟气的治理措施采用“混合SNCR-SCR脱硝+骤冷设施+静电除尘+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装置+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由焚烧炉烟囱(高度为 * m)排放,污 (略)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4)表4中规定的限值、欧盟垃圾焚烧排放标准 * 中附录V限值和 (略) 市《 (略) (略) 理设施运营规范》(SZDB/Z- * )表1中 (略) 市新建设施标准中的较严者。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隔音、消声、隔震等综合治理措施后, (略) 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2类、3类、4类标准。固废:技改项目备料车间、木纤维热磨车间和废液蒸发浓缩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木屑、浆渣和固形物等,均属于 * 般工业废物,经收集后依托拟建固废 (略) 置,拟依托的固 (略) 置固废时将产生 * 定量的脱 (略) 理产生的普通飞灰 (略) 危险特性鉴别,若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则可按 * 般 (略) 管理,交给专业单位作为资源综合利用;若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交 (略) 理。在鉴别结果出具之前,暂按 (略) 管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废含油抹布、废矿物油、废布袋和废SCR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危 (略) 理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上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厂区大门、村委)等方式(详见公参说明),进行了公开公示本项目环评信息,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存在以下问题: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现有项目回顾性分析不清晰,产能与设备匹配性分析不完善,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不可信,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完善等。鉴于上述问题,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