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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经开区“小微担”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双桥经开区“小微担”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 (略) 办发﹝ * ﹞ * 号)已经 (略) 市 (略) 经 (略) 印发,为方便 (略) 会公众更加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 、相关背景
为加快推动工业强区,引导 (略) 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对《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 (略) 办发﹝ * ﹞ * 号)作出调整。
* 、主要内容
《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总则”、“代偿补偿资金的建立与管理”、“支持对象与推荐额度”、“担保额度、期限、担保费率”、“业务流程”、“代偿补偿”、“监督管理”、“附则”8章,“小微担准入负面清单”1清单,“ (略) 市 (略) 区‘小微担’目标客户库入库申请表”1表格。
( * )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立方式及成员分工等内容。
( * )代偿补偿资金的建立与管理。 (略) 区管委会安排专项资金 * 万元,作为代偿补偿资金。担保机构按照代偿补偿资金1: * 比例放 (略) 排担保资金,担保机构发放的“小微担”担保余额不超过代偿补偿资金的 * 倍。当“小微担”担保余额达到代偿补偿资金的 * 倍,由担保机构提出增加专项资金申请,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 * )支持对象与推荐额度。规定了支持对象、推荐额度等内容。支持对象为 (略) 区范围内发展潜力好的小微企业。推荐额度按照企业规模、税收、产业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 * 般情况下,规下企业推荐额度不超过 * 万元,规上企业推荐额度不超过 * 万元;同时,为鼓励企业发展创新,依据企业产值税收、科技创新(认定为 (略) 技术企业,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等)、发展潜力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推荐额度。原则上,规下企业增加的推荐额度不得超过 * 万元,规上企业增加的推荐额度不得超过 * 万元。
( * )担保额度、期限、担保费率。规定了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费率及风险防控等内容。规下企业担保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 * 万元,规上企业担保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 * 万元。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贷款企业由规下升为规上,或认定为 (略) 技术企业,到期偿还后可续贷,最长不超过3年。
( * )业务流程。企业递交申请,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担保机构推荐,经担保机构贷款审批后,银行即可发放贷款。
( * )代偿补偿。当贷款主体发生贷款逾期时,担保机构应及时代偿逾期贷款本息,同时启动债务追偿程序。代偿本息由代偿补偿资金、担保机构、 (略) 按照7:2:1的比例承担。
( * )监督管理。规定了保后管理、信息沟通、追责问责等内容。担保机构按其保后管理制度,开展“小微担”保后跟踪和检查。 (略) 与担保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略) 门协助担保机构开展保后管理工作。
( * )附则。本办法自印 (略) ,同步废止《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 (略) 办发﹝ * ﹞ * 号)
( * )小微担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了企业受环 (略) 政处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法失信、获贷1年未升规或认定为高企等禁止准入事项。
(十) (略) 市 (略) 区“小微担”目标客户库入库申请表。明确了企业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基本情况等填报内容。
《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 (略) 办发﹝ * ﹞ * 号)已经 (略) 市 (略) 经 (略) 印发,为方便 (略) 会公众更加全面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 、相关背景
为加快推动工业强区,引导 (略) 区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对《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 (略) 办发﹝ * ﹞ * 号)作出调整。
* 、主要内容
《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总则”、“代偿补偿资金的建立与管理”、“支持对象与推荐额度”、“担保额度、期限、担保费率”、“业务流程”、“代偿补偿”、“监督管理”、“附则”8章,“小微担准入负面清单”1清单,“ (略) 市 (略) 区‘小微担’目标客户库入库申请表”1表格。
( * )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立方式及成员分工等内容。
( * )代偿补偿资金的建立与管理。 (略) 区管委会安排专项资金 * 万元,作为代偿补偿资金。担保机构按照代偿补偿资金1: * 比例放 (略) 排担保资金,担保机构发放的“小微担”担保余额不超过代偿补偿资金的 * 倍。当“小微担”担保余额达到代偿补偿资金的 * 倍,由担保机构提出增加专项资金申请,报请领导小组审定。
( * )支持对象与推荐额度。规定了支持对象、推荐额度等内容。支持对象为 (略) 区范围内发展潜力好的小微企业。推荐额度按照企业规模、税收、产业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 * 般情况下,规下企业推荐额度不超过 * 万元,规上企业推荐额度不超过 * 万元;同时,为鼓励企业发展创新,依据企业产值税收、科技创新(认定为 (略) 技术企业,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等)、发展潜力等情况,可适当增加推荐额度。原则上,规下企业增加的推荐额度不得超过 * 万元,规上企业增加的推荐额度不得超过 * 万元。
( * )担保额度、期限、担保费率。规定了担保额度、担保期限、担保费率及风险防控等内容。规下企业担保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 * 万元,规上企业担保额度单笔最高不超过 * 万元。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贷款企业由规下升为规上,或认定为 (略) 技术企业,到期偿还后可续贷,最长不超过3年。
( * )业务流程。企业递交申请,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担保机构推荐,经担保机构贷款审批后,银行即可发放贷款。
( * )代偿补偿。当贷款主体发生贷款逾期时,担保机构应及时代偿逾期贷款本息,同时启动债务追偿程序。代偿本息由代偿补偿资金、担保机构、 (略) 按照7:2:1的比例承担。
( * )监督管理。规定了保后管理、信息沟通、追责问责等内容。担保机构按其保后管理制度,开展“小微担”保后跟踪和检查。 (略) 与担保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略) 门协助担保机构开展保后管理工作。
( * )附则。本办法自印 (略) ,同步废止《 (略) 区“小微担”管理办法》( (略) 办发﹝ * ﹞ * 号)
( * )小微担准入负面清单。规定了企业受环 (略) 政处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违法失信、获贷1年未升规或认定为高企等禁止准入事项。
(十) (略) 市 (略) 区“小微担”目标客户库入库申请表。明确了企业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基本情况等填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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