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芝田镇2宗供后剩余宗地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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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巩义市芝田镇2宗供后剩余宗地用地的批复



巩政土用〔 * 〕 * 号

(略) 市自然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 (略) 市芝田镇2宗供后剩余宗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十 * 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市自然 (略) 制定的供地方案(巩自然资文〔 * 号),将位于文博路以南、省道 * 以东,面积 * . * 平方米(约合 * . *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 (略) 市芝田镇人民政府,作为道路、绿地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 (略) 供后剩余宗地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件: (略) 供后剩余宗地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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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政土用〔 * 〕 * 号

(略) 市自然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 (略) 市芝田镇2宗供后剩余宗地供地方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 十 * 条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市自然 (略) 制定的供地方案(巩自然资文〔 * 号),将位于文博路以南、省道 * 以东,面积 * . * 平方米(约合 * . *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 (略) 市芝田镇人民政府,作为道路、绿地使用(具体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及面积详 (略) 供后剩余宗地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接此批复后,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土地面积、位置和用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附件: (略) 供后剩余宗地划拨用地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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