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润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
广州润洋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
(略) (略) 穗(番)环管影〔 * 号 (略) (略) 关于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点击查看>>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附送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天 * (略) 房,申报内容为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该项目占地面积 * 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5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单层搅拌楼(主机楼),1栋单层料库、1栋单层称料台、2栋3层办公楼、1栋3层值班宿舍;主要 (略) (主机)4台、混凝土运输车 * 台、皮带输送机 * 台、粉料罐 * 个、骨料罐2个、水泥罐3个、实验设备1批等;员工 * 名,内部安排住宿,不设置食堂。按照《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略)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应当按照《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 (略) 建设。 * 、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如下:( * )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运输车辆 (略)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颗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距离内河航道河堤护栏 * 侧 * 米以内的边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4类区限值,即:昼间≤ * dB(A),夜间≤ * dB(A)。 (略) 3类区限值,即:昼间≤ * dB(A),夜间≤ * dB(A)。 * 、该项目应当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略) 地内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经导流沟,搅拌机清洗废水经废水管分别引至 (略) 理后回用于清洗;生活污水 (略) 理后 (略) (略) 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 - * )标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 )搅拌楼整体全封闭。物料输送储存粉尘、搅拌机粉尘经收集后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应全封闭并布设喷洒水系统;厂区地面应硬化,道路两侧应设置自动喷雾设备,厂区进出口应设置抑尘器和洗车池,采取定时清扫、定时洒水等措施以防止产生扬尘。项目不设置废气排放口。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 (略) 收集、 (略) 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 )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要求 (略) 所存放并委托具 (略) 理 (略) 理。( *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该 (略) 的环保工作,防止施工粉尘、噪声和污水等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 *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在开工 (略) 重新审核。 (略) 重新审核同意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 、该项目建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 *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该项 (略) 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略) (略) 门办理有关手续。 * 、 (略) 政许可决定,你单位 (略) 政许可决定之日起 * 日内向 (略) 市人民政府(地址: (略) 市 (略) 区小北路 * 号金和大厦 (略)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也可向 (略) 省生态环境厅(地址: (略) 区 (略) 西路 * 号,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 (略) (略) (略) 政诉讼。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 (略) 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 * 〕 * 号)的规定,自 * 日起县级以上人 (略) 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 (略) 市人 (略) 政复议申请。 (略) (略) * 日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略) (略) , (略) (略) | |||
(略) (略) 穗(番)环管影〔 * 号 (略) (略) 关于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点击查看>> ):你单位报送的《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附送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 (略) (略) 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 (略) 市 (略) 区石楼镇天 * (略) 房,申报内容为年产 * 万立方米混凝土。该项目占地面积 * 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 .5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1栋单层搅拌楼(主机楼),1栋单层料库、1栋单层称料台、2栋3层办公楼、1栋3层值班宿舍;主要 (略) (主机)4台、混凝土运输车 * 台、皮带输送机 * 台、粉料罐 * 个、骨料罐2个、水泥罐3个、实验设备1批等;员工 * 名,内部安排住宿,不设置食堂。按照《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略) 。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应当按照《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 (略) 建设。 * 、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如下:( * )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机械尾气、运输车辆 (略)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营运期颗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距离内河航道河堤护栏 * 侧 * 米以内的边界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4类区限值,即:昼间≤ * dB(A),夜间≤ * dB(A)。 (略) 3类区限值,即:昼间≤ * dB(A),夜间≤ * dB(A)。 * 、该项目应当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略) 地内初期雨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清洗废水经导流沟,搅拌机清洗废水经废水管分别引至 (略) 理后回用于清洗;生活污水 (略) 理后 (略) (略) 理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 - * )标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不设废水排放口。( * )搅拌楼整体全封闭。物料输送储存粉尘、搅拌机粉尘经收集后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略) 应全封闭并布设喷洒水系统;厂区地面应硬化,道路两侧应设置自动喷雾设备,厂区进出口应设置抑尘器和洗车池,采取定时清扫、定时洒水等措施以防止产生扬尘。项目不设置废气排放口。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 (略) 收集、 (略) 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 )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要求 (略) 所存放并委托具 (略) 理 (略) 理。( *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该 (略) 的环保工作,防止施工粉尘、噪声和污水等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 * 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在开工 (略) 重新审核。 (略) 重新审核同意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 、该项目建 (略)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略) (略) 门规定的标准、程序、时限,对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 *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该项 (略) 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略) (略) 门办理有关手续。 * 、 (略) 政许可决定,你单位 (略) 政许可决定之日起 * 日内向 (略) 市人民政府(地址: (略) 市 (略) 区小北路 * 号金和大厦 (略) (略) ,电话: 点击查看>> ),也可向 (略) 省生态环境厅(地址: (略) 区 (略) 西路 * 号,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 (略) (略) (略) 政诉讼。根据《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 (略) 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 * 〕 * 号)的规定,自 * 日起县级以上人 (略) 使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 (略) 市人 (略) 政复议申请。 (略) (略) * 日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略) (略) , (略)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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