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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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 * (略) 拟对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市锦绣大街西段, (略) 市富 (略) 审批科

邮 编: 点击查看>>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1

( * )、项目名称: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略) (略)

( * )、建设地点: (略) 市化工产业园北侧生物化工区块

(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略) (略)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 * 日成立,于 * 日取得《关于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佳富环建审〔 * 〕 * 号。 * 年5月开工建设,于 * 年 * 月项目建成,目前尚未投产运营。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亮氨酸产量由 * t/a增加为 * t/a,异亮氨酸产量由 * t/a增加为 * t/a。从亮氨酸单 * 品种产品规模生产能力增加超过 * %。同时,项目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经过核算,项目氨氮由5. * t/a,增加为7. * t/a,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超过 * %,因此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因 (略) 重新报批。根据《 (略) 业分类》(GB/T 点击查看>> ),项目属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使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等保健食品制造”,项目产品为直接食用的保健品,不属于增加或改善食品特色的化学品,因此不属于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产品不做药用,因此不属于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十 * 、食品制造业 * , * 、其他食品制造 * *”中“盐加工;营养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项目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略) 址位于 (略) 市化工产业园中北侧生物化工区。西侧为锦华路,隔路为国投象屿生物能源( (略) )有限公司。南侧为富安路,东侧为疏港大道,北侧为兴业街。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西侧2.7km为 (略) 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距其较远,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总投资 * 0. * 万元,环保投资 * 万元,投资额占总投资的1.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略) 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发酵产生的废气(DA * )、菌渣和含盐母液烘干异味(DA * )、产品干燥粉尘(DA * )和含盐母液烘干粉尘(DA * )。

①发酵产生的废气:项目发酵过程主要会产生大量水蒸气、CO2以及少量氨气逸散。发酵废气经碱洗+ (略) 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中氨排放量< * kg/h和臭气浓度< * 的要求后,经 * 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菌渣和含盐母液烘干异味:本项目菌渣及含盐母液在烘干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并有 * 定异味产生,其中菌体干燥过程烘干设备自带水洗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气体再经过碱洗+ (略) 理后经 * m高排气筒排放。含盐母液热风烘干过程除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外,最后经水洗后可有效去除异味影响。同时车间内逸散气体通过边墙排风系统排到室外。因此, (略) 理过程产生的异味较小,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臭气浓度< * 的要求,厂界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臭气浓度< * 的要求。

③产品干燥粉尘:本项目产品干燥、包装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气体经旋风和布袋两级除尘(除尘效率 * %)。处理后废气经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颗粒物限值严格 * %要求。

④含盐母液烘干粉尘:含盐母液热风烘干过程产生少量粉尘,系统属于封闭系统,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略) 理后,经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 * %,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颗粒物限值严格 * %要求。

2、 (略) 区内应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生产时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具有防渗漏功能的收集箱内,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混凝土地面,采用2mm厚的 (略) 度聚 * 烯土工膜,渗透系数≤ * - * cm/s,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 (略) 分都应有防漏裙角,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设置警示标志,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内部转运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避开办公和生活区。采用专 (略) 转移。转运结束后应对 (略) 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 (略) 清洗。防止产生 * 次污染,设置事故池,配备消防器材。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 )要求,该项目就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与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协议。

3、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 (略) 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略) 过程中要按规 (略) 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4、公众参与情况:无

5、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 * (略) 拟对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市锦绣大街西段, (略) 市富 (略) 审批科

邮 编: 点击查看>>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1

( * )、项目名称: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期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 * )、建设单位: (略) (略)

( * )、建设地点: (略) 市化工产业园北侧生物化工区块

(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略) (略) 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略) (略) 于 * 日成立,于 * 日取得《关于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佳富环建审〔 * 〕 * 号。 * 年5月开工建设,于 * 年 * 月项目建成,目前尚未投产运营。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亮氨酸产量由 * t/a增加为 * t/a,异亮氨酸产量由 * t/a增加为 * t/a。从亮氨酸单 * 品种产品规模生产能力增加超过 * %。同时,项目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经过核算,项目氨氮由5. * t/a,增加为7. * t/a,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超过 * %,因此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因 (略) 重新报批。根据《 (略) 业分类》(GB/T 点击查看>> ),项目属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使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为目的,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营养素补充等保健食品制造”,项目产品为直接食用的保健品,不属于增加或改善食品特色的化学品,因此不属于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产品不做药用,因此不属于生物药品制品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十 * 、食品制造业 * , * 、其他食品制造 * *”中“盐加工;营养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项目需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诺潽生物制造产业园 * (略) 址位于 (略) 市化工产业园中北侧生物化工区。西侧为锦华路,隔路为国投象屿生物能源( (略) )有限公司。南侧为富安路,东侧为疏港大道,北侧为兴业街。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 (略) 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西侧2.7km为 (略) 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项目距其较远,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

本项目总投资 * 0. * 万元,环保投资 * 万元,投资额占总投资的1.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略) 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发酵产生的废气(DA * )、菌渣和含盐母液烘干异味(DA * )、产品干燥粉尘(DA * )和含盐母液烘干粉尘(DA * )。

①发酵产生的废气:项目发酵过程主要会产生大量水蒸气、CO2以及少量氨气逸散。发酵废气经碱洗+ (略) 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中氨排放量< * kg/h和臭气浓度< * 的要求后,经 * m高排气筒排放。因此,采取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菌渣和含盐母液烘干异味:本项目菌渣及含盐母液在烘干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并有 * 定异味产生,其中菌体干燥过程烘干设备自带水洗除臭装置,处理后的气体再经过碱洗+ (略) 理后经 * m高排气筒排放。含盐母液热风烘干过程除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外,最后经水洗后可有效去除异味影响。同时车间内逸散气体通过边墙排风系统排到室外。因此, (略) 理过程产生的异味较小,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2臭气浓度< * 的要求,厂界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臭气浓度< * 的要求。

③产品干燥粉尘:本项目产品干燥、包装等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气体经旋风和布袋两级除尘(除尘效率 * %)。处理后废气经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颗粒物限值严格 * %要求。

④含盐母液烘干粉尘:含盐母液热风烘干过程产生少量粉尘,系统属于封闭系统,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 (略) 理后,经 * 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可达到 * %,排放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颗粒物限值严格 * %要求。

2、 (略) 区内应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收集生产时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存放在具有防渗漏功能的收集箱内,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 *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混凝土地面,采用2mm厚的 (略) 度聚 * 烯土工膜,渗透系数≤ * - * cm/s,不相容危险废物要分别存放或存放在不渗透间隔分开的区域内, (略) 分都应有防漏裙角,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设置警示标志,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内部转运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避开办公和生活区。采用专 (略) 转移。转运结束后应对 (略) 检查和清理,确保无危险废物遗失在转运路线上,并对 (略) 清洗。防止产生 * 次污染,设置事故池,配备消防器材。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 )要求,该项目就产生的危险废物应与 (略) 置资质的单 (略) 置协议。

3、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人员培训,制定监测计划及应急预案, (略) 监测及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略) 过程中要按规 (略) 检修、更换,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发生。

4、公众参与情况:无

5、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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