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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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征求意见



(略) 讯: (略) (略) 发布《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略) (略) 关于发布《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以下简称《分级目录》,见附件)。经XXXX同意,现予以发布,自 * X年X月X日起实施。原《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 (略) * 年第4号)同时废止。

《关于发布〈 (略)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的公告》( (略) * 年第8号)和本《分级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在 (略) (略) 门负责管理。

原则上, (略) (略) 门负责建设地点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的建设项目(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必要时 (略) 在 (略) (略) 门审批。

对于已开展区域环境评估(包括规划环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 (略) 调整,具体以区域环境评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为准。

各 (略) (略) 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权限有疑问的, (略) (略) 文征询意见,来文需说明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略) 回文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权限划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

(略) (略)

* 年X月X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全部(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生物质燃料加工 *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农药制造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 ;合成材料制造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全部(不含研发中试、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肥料制造 * :化学方法生产氮肥、磷肥、复混肥的。

3.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皂粒制造(不含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香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 、医药制造业 *

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兽用药品制造 * :全部(不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药品复配、分装)。

2.中药饮片加工 * ;中成药生产 * :有提炼工艺的(不含仅醇提、水提的)。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橡胶制品业 *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不含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2.塑料制品业 *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水泥制造(不 (略) )。

2.玻璃制造 * ;玻璃制品制造 * :平板玻璃制造。

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石棉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 、汽车制造业 *

1.汽车整车制造 * :全部(不含仅组装的)。

2.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全部(不含仅组装的)。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 :机车、车辆、高铁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

十、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

十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略) 置:危险 (略) 置(不含 (略) 回收再利用的,不含单纯收集、贮存的, (略) 区红线范围内的改建项目)。

2. (略) 置、病死及病害 (略) 理:医 (略) 置(不含单纯收集、贮存的, (略) 区红线范围内的改建项目)。

十 *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 (略) 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特大型公园、大型主题公园。

十 *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新建、增建铁路:新建、增建铁路( * 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和 * 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除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2.铁路枢纽: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枢纽。

3.城市轨道交通(不新增 (略) 改建除外):全部( (略) 建设项目, (略) 、车辆段、定修段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4.机场:新建;迁建;增加航空 (略) 区扩建。

十 * 、核与辐射

1.电磁辐射: *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 (略) 、差转台;电视塔台; (略) 站;雷达。

2.放射性: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

十 * 、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工业项目

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 (略) 业、 (略) 业等)、 (略) 业。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

十 * 、机密工程项目及机密备案项目。

十 * 、建设地点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的建设项目,不含以下类型建设项目:

1.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

, (略) 市


(略) 讯: (略) (略) 发布《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

(略) (略) 关于发布《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以下简称《分级目录》,见附件)。经XXXX同意,现予以发布,自 * X年X月X日起实施。原《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 (略) * 年第4号)同时废止。

《关于发布〈 (略)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的公告》( (略) * 年第8号)和本《分级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在 (略) (略) 门负责管理。

原则上, (略) (略) 门负责建设地点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的建设项目(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必要时 (略) 在 (略) (略) 门审批。

对于已开展区域环境评估(包括规划环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 (略) 调整,具体以区域环境评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为准。

各 (略) (略) 门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权限有疑问的, (略) (略) 文征询意见,来文需说明建设项目具体情况, (略) 回文作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管理权限划分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

(略) (略)

* 年X月X日

(此文主动公开)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 * 年本)

*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 :全部(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生物质燃料加工 * :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农药制造 *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 ;合成材料制造 *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全部(不含研发中试、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2.肥料制造 * :化学方法生产氮肥、磷肥、复混肥的。

3.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以油脂为原料的肥皂或皂粒制造(不含采用连续皂化工艺、油脂水解工艺的);香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分装的。

* 、医药制造业 *

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兽用药品制造 * :全部(不含研发中试,不含单纯药品复配、分装)。

2.中药饮片加工 * ;中成药生产 * :有提炼工艺的(不含仅醇提、水提的)。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1.橡胶制品业 *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不含常压连续脱硫工艺)。

2.塑料制品业 * :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的。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水泥制造(不 (略) )。

2.玻璃制造 * ;玻璃制品制造 * :平板玻璃制造。

3.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石棉制品;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

* 、汽车制造业 *

1.汽车整车制造 * :全部(不含仅组装的)。

2.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 :全部(不含仅组装的)。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 :机车、车辆、高铁车组制造;发动机生产。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 :太阳能电池片生产。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

十、研究和试验发展

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

十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 (略) 置:危险 (略) 置(不含 (略) 回收再利用的,不含单纯收集、贮存的, (略) 区红线范围内的改建项目)。

2. (略) 置、病死及病害 (略) 理:医 (略) 置(不含单纯收集、贮存的, (略) 区红线范围内的改建项目)。

十 *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1.公园(含动物园、主题公园, (略) 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特大型公园、大型主题公园。

十 *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

1.新建、增建铁路:新建、增建铁路( * 公里及以下铁路联络线和 * 公里及以下铁路专用线除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

2.铁路枢纽: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新建枢纽。

3.城市轨道交通(不新增 (略) 改建除外):全部( (略) 建设项目, (略) 、车辆段、定修段等附属配套设施项目)。

4.机场:新建;迁建;增加航空 (略) 区扩建。

十 * 、核与辐射

1.电磁辐射: *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 (略) 、差转台;电视塔台; (略) 站;雷达。

2.放射性: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

十 * 、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工业项目

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业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皮革鞣制加工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 (略) 业、 (略) 业等)、 (略) 业。

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

十 * 、机密工程项目及机密备案项目。

十 * 、建设地点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区的建设项目,不含以下类型建设项目:

1.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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