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研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及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关于井研县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政策性加分及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情况,经研究决定,原定于 * 年1 (略) 的 (略) *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时间调整为: * 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有关日程安排如下:
* 、准考证打印
* 日至 * 日上午9: * , (略) 乐 (略) 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 、政策性加分
* 年 * 月 * 日(上午9: * 至 * : * ,下午 * : * 至 * : * )提交资料。
政策性加分 (略) 需提交材料不变( (略)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并在乐 (略) 和 (略) 人 (略) (略) 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 、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 * 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 *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 * 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 * 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 * )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略) 交距离, (略) 卫生。
( *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 * 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 * 天内有中 (略) 在县(市、区)和直辖市、 (略) 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 (略) 在县(市、区)和直辖市、 (略) 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 * 天内有中 (略) 在地级市和直辖市、 (略) 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 (略) 在地级市和直辖市、 (略) 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 * 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 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考试前 *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提供本人考试前 *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 )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略) (略)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 (略) 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 (略) 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略) 测量体温正常(< * .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略) 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 (略) 发热门诊就诊。
( *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 (略) 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 (略) 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 *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 * 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 * )考试期间,考生要 (略) 秩序,保持安全距离, (略) 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 (略) 。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 (略) 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 (略) 继续考试,考 (略) 转移至 (略) 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 (略) 置。
( * )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 (略) (略)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 (略) 署和 (略) 动态调整。请考生密 (略) 在地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 (略) 。
( *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 (略) 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略) (略)
* 日
根据工作安排和当前疫情情况,经研究决定,原定于 * 年1 (略) 的 (略) * 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考试时间调整为: * 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有关日程安排如下:
* 、准考证打印
* 日至 * 日上午9: * , (略) 乐 (略) 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 、政策性加分
* 年 * 月 * 日(上午9: * 至 * : * ,下午 * : * 至 * : * )提交资料。
政策性加分 (略) 需提交材料不变( (略)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并在乐 (略) 和 (略) 人 (略) (略) 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
* 、疫情防控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 * 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 *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 * 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 * 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 * )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略) 交距离, (略) 卫生。
( *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 * 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来自国内地区的考生,要求如下:
1. * 天内有中 (略) 在县(市、区)和直辖市、 (略) 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 (略) 在县(市、区)和直辖市、 (略) 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 * 天内有中 (略) 在地级市和直辖市、 (略) 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 (略) 在地级市和直辖市、 (略) 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 * 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 * 天内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本人考试前 *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者次密接者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提供本人考试前 * 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 )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略) (略)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 (略) 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 (略) 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略) 测量体温正常(< * .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略) 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 (略) 发热门诊就诊。
( *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 (略) 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 (略) 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 * )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 * 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 * )考试期间,考生要 (略) 秩序,保持安全距离, (略) 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 (略) 。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 (略) 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 (略) 继续考试,考 (略) 转移至 (略) 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 (略) 置。
( * )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区当 (略) (略) 。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 (略) 署和 (略) 动态调整。请考生密 (略) 在地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 (略) 。
( *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 (略) 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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