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2021年遂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公告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2021年遂昌县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公告
根据《 (略)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 * 〕 * 号)、《 (略) 省生活垃圾治理全 (略) 动计划( 点击查看>> 年)》(浙分类办〔 * 〕5号)、《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遂委办发〔 * 〕 * 号)文件和《 (略) 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牵头制定了《 * 年 (略)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 (略) 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 * 条要求, (略) 会各界意见。 (略) 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 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 (略) (地址: (略) 妙高街道北街 * 号 * 室;邮编: 点击查看>> ),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 q.com。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遂 (略) (略)
* 日
第 * 章 总 则
第 * 条: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切实加强我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进 * 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 * 〕 * 号)、《 (略)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丽政办发〔 * 号)、《 (略) 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实施方案》(遂分类办〔 * 〕1号)及《 (略) 生活垃圾分类 * 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 (略) 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略)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第 * 条:本办法资金主要来源于县财政配套资金, (略) 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第 * 章 补助标准
第 * 条:示范创建
( * )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建设标准参照《 (略) 省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价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成功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当年给予 * 万元的 * 次性补助。
( * )定时定点示范小区创建。通过县年度考核验收的定时定点示范小区, (略) 的,创建当年给予5万元的奖励。
( *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成功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创建当年给予 * 万元的 * 次性补助。成功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给予 * 万元 * 次性补助。
( * ) (略) 创建。经考核认定后,创建当年给予3万元/所 * 次性补助, (略) 统筹安排。
( * )示范商超、 (略) 。经考核认定后,给予3万元/个 * 次性补助。
第 * 条:点位建设
( * )投放点位建设
标准点位建设:新建的标准点位,按照“ * 有 * 标配”(即有雨阳蓬、瓷砖地面、固定电源,标配照明设施、灭虫除臭配置、视频探头、语音提示、清水龙头、排污管线、工具存放)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后,候车亭式投放点给予2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房式投放点给予5.5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
示范点位建设:新建的示范点位,按照“ * 有 * 标配”标准的要求,面积 * 平方米以上,配置相关的智能化设施,(有条件时可设置分类投放体验区、管理休息间、可回收物存储和分拣区、积分兑换区,也可结合快递投放等其他便民功能).验收合格后,按小型( * ㎡- * ㎡)、大型( * ㎡以上)分别给予 * 万、 * 万/个的 * 次性补助;
流动点位建设:新建的移动点位,按照有瓷砖地面、有围挡的要求,验收合格后,给予 * 元/个的 * 次性补助。
第 * 条:设施提升改造
( * )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按照“两定 * 分模式”要求提升改造相关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
( * )再 (略) 点提升改造。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省标要求提升改造相关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2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 (略) 进行标准化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给予 * 万元 * 次性补助。
( * )强化源头减量, (略) (略) 理站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给予 * 万元 * 次性补助。
第 * 条:长效运维
固定分类投放点每个点位必须配备1位督导员,按照 * 元/ (略) 补助;
流动投放点每个点位必须配备1位督导员,按照 * 元/ (略) 补助。
水、电等运维经费根据点位类型按照示范点、房式、亭式,分别给予每年 * 元/个、 * 元/个、 * 元/ (略) 补助。
第 * 章其 他
第 * 条: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决策程序到位的前提下允许使用简易发包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第 * 条: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建设中涉及到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 (略) (略) 市树木移植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 (略) 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第 * 条:以奖 (略) “ * 事 * 补”制,对同 * 事项,已由其它 (略) 足额补助的,不得再次申报补助,包括省、市资金 (略) 门补助等。其中,示范点位资金拨付以省、市、县文件为准。
第十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和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提升、设备工具完善、宣传及活动开展、读本编制等,统筹使用, (略) 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 (略) 为的,将收回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该项目的资金补助 。各项以奖代补资金金额根据任务量及资 (略) 排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十 * 条:奖补资金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略) 拨付。
第十 * 条:本办法由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 (略) 负责解释,自发 (略) 。
附件:1. (略) 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资金申拨审批表
2. (略) 生活垃圾分类其他项目建设验收表
3. (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点位验收表
附件1:
(略) 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资金申拨审批表 |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内容 | |||||
项目进度 | |||||
申请单位 | 申请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
申拨资金项目及金额 | 合计 | ||||
¥: | |||||
大写: | |||||
主管(部门)单位 | 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
县分类办 | 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核定拨付金额: |
附件2:
(略) 生活垃圾分类其他项目建设验收表
申请单位 | 项目验收 日期 | ||
建设内容 | |||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
(略) 情况 | |||
项目建设单位自评 | |||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 |||
县分类办意见 | |||
项目验收结论 | 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验收结果: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附件3:
(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点位验收表
项目 名称 | 项目建设 单位 | 项目验收 日期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
创建单位自评 | 经手人: 负责人: | ||||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 经手人: 负责人: | ||||
县分类办意见 | 经手人: 负责人: | ||||
项目验收结论 | 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验收结果: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根据《 (略)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发〔 * 〕 * 号)、《 (略) 省生活垃圾治理全 (略) 动计划( 点击查看>> 年)》(浙分类办〔 * 〕5号)、《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遂委办发〔 * 〕 * 号)文件和《 (略) 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牵头制定了《 * 年 (略) 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运维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 (略) 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 * 条要求, (略) 会各界意见。 (略) 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 * 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
*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 (略) (地址: (略) 妙高街道北街 * 号 * 室;邮编: 点击查看>> ),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 q.com。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遂 (略) (略)
* 日
第 * 章 总 则
第 * 条:为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切实加强我县生活垃圾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进 * 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 (略)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委办〔 * 〕 * 号)、《 (略) 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丽政办发〔 * 号)、《 (略) 生活垃圾治理攻坚实施方案》(遂分类办〔 * 〕1号)及《 (略) 生活垃圾分类 * 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 (略) 理的各项目标任务 (略)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办法。
第 * 条:本办法资金主要来源于县财政配套资金, (略) 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第 * 章 补助标准
第 * 条:示范创建
( * )高标准示范小区创建。建设标准参照《 (略) 省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评价标准(试行)》文件要求,成功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当年给予 * 万元的 * 次性补助。
( * )定时定点示范小区创建。通过县年度考核验收的定时定点示范小区, (略) 的,创建当年给予5万元的奖励。
( *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成功创建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创建当年给予 * 万元的 * 次性补助。成功创建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给予 * 万元 * 次性补助。
( * ) (略) 创建。经考核认定后,创建当年给予3万元/所 * 次性补助, (略) 统筹安排。
( * )示范商超、 (略) 。经考核认定后,给予3万元/个 * 次性补助。
第 * 条:点位建设
( * )投放点位建设
标准点位建设:新建的标准点位,按照“ * 有 * 标配”(即有雨阳蓬、瓷砖地面、固定电源,标配照明设施、灭虫除臭配置、视频探头、语音提示、清水龙头、排污管线、工具存放)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后,候车亭式投放点给予2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房式投放点给予5.5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
示范点位建设:新建的示范点位,按照“ * 有 * 标配”标准的要求,面积 * 平方米以上,配置相关的智能化设施,(有条件时可设置分类投放体验区、管理休息间、可回收物存储和分拣区、积分兑换区,也可结合快递投放等其他便民功能).验收合格后,按小型( * ㎡- * ㎡)、大型( * ㎡以上)分别给予 * 万、 * 万/个的 * 次性补助;
流动点位建设:新建的移动点位,按照有瓷砖地面、有围挡的要求,验收合格后,给予 * 元/个的 * 次性补助。
第 * 条:设施提升改造
( * )垃圾分类设施提升改造。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按照“两定 * 分模式”要求提升改造相关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
( * )再 (略) 点提升改造。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点,按照省标要求提升改造相关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给予2万元/个的 * 次性补助。 (略) 进行标准化改造,经验收合格后,给予 * 万元 * 次性补助。
( * )强化源头减量, (略) (略) 理站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给予 * 万元 * 次性补助。
第 * 条:长效运维
固定分类投放点每个点位必须配备1位督导员,按照 * 元/ (略) 补助;
流动投放点每个点位必须配备1位督导员,按照 * 元/ (略) 补助。
水、电等运维经费根据点位类型按照示范点、房式、亭式,分别给予每年 * 元/个、 * 元/个、 * 元/ (略) 补助。
第 * 章其 他
第 * 条: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决策程序到位的前提下允许使用简易发包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
第 * 条:垃圾分类投放点位建设中涉及到改变绿地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 (略) (略) 市树木移植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 (略) 市易地绿化补偿费。
第 * 条:以奖 (略) “ * 事 * 补”制,对同 * 事项,已由其它 (略) 足额补助的,不得再次申报补助,包括省、市资金 (略) 门补助等。其中,示范点位资金拨付以省、市、县文件为准。
第十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和垃圾分类相关的设施提升、设备工具完善、宣传及活动开展、读本编制等,统筹使用, (略) 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 (略) 为的,将收回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该项目的资金补助 。各项以奖代补资金金额根据任务量及资 (略) 排的变化适时调整。
第十 * 条:奖补资金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经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略) 拨付。
第十 * 条:本办法由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 (略) 负责解释,自发 (略) 。
附件:1. (略) 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资金申拨审批表
2. (略) 生活垃圾分类其他项目建设验收表
3. (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点位验收表
附件1:
(略) 生活垃圾分类以奖代补资金申拨审批表 |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内容 | |||||
项目进度 | |||||
申请单位 | 申请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
申拨资金项目及金额 | 合计 | ||||
¥: | |||||
大写: | |||||
主管(部门)单位 | 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
县分类办 | 审核意见: 经办人:负责人:(盖章) | 核定拨付金额: |
附件2:
(略) 生活垃圾分类其他项目建设验收表
申请单位 | 项目验收 日期 | ||
建设内容 | |||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
(略) 情况 | |||
项目建设单位自评 | |||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 |||
县分类办意见 | |||
项目验收结论 | 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验收结果: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附件3:
(略)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投放点位验收表
项目 名称 | 项目建设 单位 | 项目验收 日期 | |||
项目建设内容 | |||||
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
创建单位自评 | 经手人: 负责人: | ||||
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 经手人: 负责人: | ||||
县分类办意见 | 经手人: 负责人: | ||||
项目验收结论 | 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验收结果: |
填报日期: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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