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的安全驾驶操作
拖拉机的安全驾驶操作
拖拉机的安全驾驶操作
* 、安全驾驶操作的基本条件
1.拖拉机投入使用前,机主应按规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安装号牌。
2.驾驶操作人员应依法取得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驾驶操作与驾驶证签注准驾机型相符的拖拉机。
3.驾驶操作人员在驾驶操作时,应随身携 (略) 驶证。
4.禁止驾驶操作下列情形的拖拉机:
(1)禁用、报废或者非法拼装改装的。
(2)改 (略) 时安全状态的。
(3) (略) 驶证的。
(4)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5.首次驾驶操作拖拉机前,应查阅说明书,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禁止驾驶操作拖拉机: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失效的、 (略) 要驾驶机型不相符的。
(2)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以及可能影响安全驾驶操作药品的。
(3)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的疾病或疲劳驾驶的。
* 、行驶及作业前机械安全状态检查
1.检查油箱是否加注足够燃油、水箱是否加注足够冷却水
2.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机油油面标尺高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检查变速箱 (略) 位的润滑油是否正常。
4.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5.检査各管路系统是否存在漏油、漏水情况。
6.驾驶大中型拖拉机,检査是否携带有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7.检査 (略) (略) 件的安全情况,如螺栓松动应立即紧固。
* 、安全启动与起步
1.将变速杆手柄置于空挡位置, (略) 输出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
2.手摇启动时,站立位置以摇把打不到人为宜,发动机启动后应取出摇把。
3.绳索启动时,绳索不得缠在手上,人体应避开启动轮回旋面, (略) 人。
4.禁止对电起动机直接搭接通电启动,禁止用溜坡或者向进气管中注入燃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5.禁止无水启动和明火烤发动机油底壳。
6.起步前,应注意观察仪表读数、灯光,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情况和异常声响,确认发动机怠速和最高空运转速正常后方可起步。
7.注意观察周围有无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8.手扶拖拉机起步时,不得在松开离合器手柄的同时分离另 * 侧转向手柄。
9.发动机水温升至 * ℃方可起步, * ℃时方可负荷作业。
* .与农机具挂接起步时,应分离农机具 (略) 。携带可提升机具时,应将机具提升至安全高度。
* 、 (略) 驶安全要求
1. (略) 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2.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不得放置有碍安全驾驶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3.不得将脚长时间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用 (略) 驶速度。
4.严禁双手脱离方向盘(扶手把、操纵杆)行驶,不得用脚蹬的方法驾驶操作。
5.上下 (略) 驶,不得换挡、急转弯、横坡掉头;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或分 (略) 。坡道上停机时应锁定制动器,并采取可靠的防溜滑措施。
6. (略) 横道、村庄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 (略) , (略) (略) 横道时, (略) 。
7. (略) 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候条件时, (略) 驶速度,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略) 驶还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8.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停机察明水情,确 (略) 后, (略) 驶通过。
9.倒车时,应鸣号,察明拖拉机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 .拖拉机只允许牵引 * 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 . (略) 驶以及牵引挂车从事运输作业时,严禁使用差速锁;左右制动踏板应联锁牢固,防止单边制动。载物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 (略) 符合装载要求。装载大件物品和机具时,应设置安全有效的防滑移措施。装载运输棉花、秸秆等易燃品时,严禁烟火,并应有防火措施。严禁挂车载人或人货混载。
* .牵引故障拖拉 (略) 驶。被牵引的拖拉机不得拖带挂车,其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拖拉机的宽度;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拖拉机与被牵引拖拉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4米小于 * 米;牵引制动失效的拖拉机时,应采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与被牵引的拖拉机均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拖拉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时,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 (略) 门报案。
* 、拖拉机农田作业安全要求
1.拖拉机应与相匹配的农机具配套使用并确保挂接安全。
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应对参与作业的 (略) 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与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4.作业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设置联系信号。
5.挂接农具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协助挂接人员密切配合,并在倒车时作随时停车的准备。在拖拉机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并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杆链,使之符合该农具作业的要求。
6.在作业前 (略) 地、清除障碍,必要时应在障碍、 (略) 设置明显标志,与作业无关人员应让其 (略) 。
7.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应按规定坐于农具上的工作座位(或站在工作踏板上),严禁超员乘坐(站)。
8. (略) 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清理时应停机、熄火。
9.拖拉机使用同步式 (略) 输出在挂倒挡前,应先分离 (略) 输出轴;需要检查农具或发动机时,应先切断 (略) 输出轴 (略) 。
* .在作业中出现翘头时,应立即分离离合器,减轻负荷,检查配重。
* .采用倒车方式跨越高埂或上陡坡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下车査明拖拉机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 .悬挂农具转移时,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调短上拉杆,同时用液压系统或悬挂机构的锁定装置将农具固定。悬挂杆件不得做牵引用途。
* .悬挂的农具应降落到地面后才允许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若必须在升起状态操作时,应将其锁定在升起位置,并用支撑物稳固支撑。
* .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应配备灭火器。
* .从事喷洒农药作业时,驾驶操作人员及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略) 分应避免与药剂接触,并且应逆风作业。作业中不准喝水、吸烟和饮食,并防止剩余农药污染土地或水源。
* .田间作业时发生农机事故的,驾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 (略) ;造成人员伤害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 (略) 的,应标明位置,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农业 (略) 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案。
* 、停机安全检查与故障排除
1.拖拉机使用中,遇到下列情况之 * 时,应 (略) 检查。
(1)发动机或传动箱出现异常声响或气味。
(2)发动机润滑油压力降低到不正常范围。
(3)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油门控制失效。
2.发生冷却水沸腾(蒸发式冷却除外)时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下低速运转到温度降低后再停机。禁止高温时打开水箱盖, (略) 及身体应避开,避免被随时冲出的气体烫伤。
拖拉机的安全驾驶操作
* 、安全驾驶操作的基本条件
1.拖拉机投入使用前,机主应按规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安装号牌。
2.驾驶操作人员应依法取得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驾驶操作与驾驶证签注准驾机型相符的拖拉机。
3.驾驶操作人员在驾驶操作时,应随身携 (略) 驶证。
4.禁止驾驶操作下列情形的拖拉机:
(1)禁用、报废或者非法拼装改装的。
(2)改 (略) 时安全状态的。
(3) (略) 驶证的。
(4)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5.首次驾驶操作拖拉机前,应查阅说明书,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操作规定和注意事项。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禁止驾驶操作拖拉机: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失效的、 (略) 要驾驶机型不相符的。
(2)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以及可能影响安全驾驶操作药品的。
(3)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的疾病或疲劳驾驶的。
* 、行驶及作业前机械安全状态检查
1.检查油箱是否加注足够燃油、水箱是否加注足够冷却水
2.检查发动机油底壳机油油面标尺高度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3.检查变速箱 (略) 位的润滑油是否正常。
4.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5.检査各管路系统是否存在漏油、漏水情况。
6.驾驶大中型拖拉机,检査是否携带有能正常使用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7.检査 (略) (略) 件的安全情况,如螺栓松动应立即紧固。
* 、安全启动与起步
1.将变速杆手柄置于空挡位置, (略) 输出离合器手柄置于分离位置。
2.手摇启动时,站立位置以摇把打不到人为宜,发动机启动后应取出摇把。
3.绳索启动时,绳索不得缠在手上,人体应避开启动轮回旋面, (略) 人。
4.禁止对电起动机直接搭接通电启动,禁止用溜坡或者向进气管中注入燃油等非正常方式启动。
5.禁止无水启动和明火烤发动机油底壳。
6.起步前,应注意观察仪表读数、灯光,各部位有无漏水、漏油、漏气情况和异常声响,确认发动机怠速和最高空运转速正常后方可起步。
7.注意观察周围有无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8.手扶拖拉机起步时,不得在松开离合器手柄的同时分离另 * 侧转向手柄。
9.发动机水温升至 * ℃方可起步, * ℃时方可负荷作业。
* .与农机具挂接起步时,应分离农机具 (略) 。携带可提升机具时,应将机具提升至安全高度。
* 、 (略) 驶安全要求
1. (略) 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2.驾驶室及驾驶座不得超员,不得放置有碍安全驾驶操作及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3.不得将脚长时间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用 (略) 驶速度。
4.严禁双手脱离方向盘(扶手把、操纵杆)行驶,不得用脚蹬的方法驾驶操作。
5.上下 (略) 驶,不得换挡、急转弯、横坡掉头;下坡时不得用空挡,或分 (略) 。坡道上停机时应锁定制动器,并采取可靠的防溜滑措施。
6. (略) 横道、村庄或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 (略) , (略) (略) 横道时, (略) 。
7. (略) 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候条件时, (略) 驶速度,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略) 驶还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8.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停机察明水情,确 (略) 后, (略) 驶通过。
9.倒车时,应鸣号,察明拖拉机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 .拖拉机只允许牵引 * 辆挂车,挂车的灯光信号、制动、安全防护等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 . (略) 驶以及牵引挂车从事运输作业时,严禁使用差速锁;左右制动踏板应联锁牢固,防止单边制动。载物应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 (略) 符合装载要求。装载大件物品和机具时,应设置安全有效的防滑移措施。装载运输棉花、秸秆等易燃品时,严禁烟火,并应有防火措施。严禁挂车载人或人货混载。
* .牵引故障拖拉 (略) 驶。被牵引的拖拉机不得拖带挂车,其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拖拉机的宽度;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拖拉机与被牵引拖拉机之间的距离应大于4米小于 * 米;牵引制动失效的拖拉机时,应采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与被牵引的拖拉机均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 .拖拉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时,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夜间还应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 (略) 门报案。
* 、拖拉机农田作业安全要求
1.拖拉机应与相匹配的农机具配套使用并确保挂接安全。
2.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应对参与作业的 (略) 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与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驾驶操作人员和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衣着应避免被缠挂,留长发的应盘绕发辫并戴工作帽。
4.作业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设置联系信号。
5.挂接农具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与协助挂接人员密切配合,并在倒车时作随时停车的准备。在拖拉机停稳后方可挂接农具,并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杆链,使之符合该农具作业的要求。
6.在作业前 (略) 地、清除障碍,必要时应在障碍、 (略) 设置明显标志,与作业无关人员应让其 (略) 。
7.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应按规定坐于农具上的工作座位(或站在工作踏板上),严禁超员乘坐(站)。
8. (略) 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清理时应停机、熄火。
9.拖拉机使用同步式 (略) 输出在挂倒挡前,应先分离 (略) 输出轴;需要检查农具或发动机时,应先切断 (略) 输出轴 (略) 。
* .在作业中出现翘头时,应立即分离离合器,减轻负荷,检查配重。
* .采用倒车方式跨越高埂或上陡坡时,驾驶操作人员应下车査明拖拉机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 .悬挂农具转移时,应将农具升到最高位置,调短上拉杆,同时用液压系统或悬挂机构的锁定装置将农具固定。悬挂杆件不得做牵引用途。
* .悬挂的农具应降落到地面后才允许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若必须在升起状态操作时,应将其锁定在升起位置,并用支撑物稳固支撑。
* .从事田间收获、脱粒、运输易燃品等作业的拖拉机应配备灭火器。
* .从事喷洒农药作业时,驾驶操作人员及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品, (略) 分应避免与药剂接触,并且应逆风作业。作业中不准喝水、吸烟和饮食,并防止剩余农药污染土地或水源。
* .田间作业时发生农机事故的,驾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 (略) ;造成人员伤害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 (略) 的,应标明位置,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农业 (略) 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案。
* 、停机安全检查与故障排除
1.拖拉机使用中,遇到下列情况之 * 时,应 (略) 检查。
(1)发动机或传动箱出现异常声响或气味。
(2)发动机润滑油压力降低到不正常范围。
(3)发动机转速异常升高,油门控制失效。
2.发生冷却水沸腾(蒸发式冷却除外)时应停止作业,使发动机在无负荷状态下低速运转到温度降低后再停机。禁止高温时打开水箱盖, (略) 及身体应避开,避免被随时冲出的气体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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