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 、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扶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进 * 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 、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1. 实施范围:从分配到我县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 (略) 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
1. 补贴种类: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共7种农业机械作为我县农机报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 补贴标准: (略) 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下表
(略) 省农机报废机具财政补贴 * 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 马力以下(含手扶) | * |
* - * 马力(含) | * | ||
* - * 马力(含) | * | ||
* - * 马力(含) | * 0 | ||
* 马力以上 | * 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 |
喂入量1-3kg/s(含) | * | ||
喂入量3-4kg/s(含) | * | ||
喂入量4kg/s以上 | * 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 * 马力(含)以上 | * |
4行(含)以上, * 马力(含)以上 | * 0 | ||
4 | 水稻插秧机 | 手扶步进式,4行 | * |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 * | ||
独轮乘坐式,6行及以上 | * | ||
* 轮乘坐式,4行 | * | ||
* 轮乘坐式,6-7行 | * | ||
* 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 * 0 | ||
5 | (略) 喷雾机 | (略) 喷雾机 | * |
6 | 喷杆喷雾机 | * m≤喷幅< * m,悬挂及牵引式 | * |
喷幅≥ * m,悬挂及牵引式 | * | ||
功率< * 马力,自走式, * 轮驱动、 * 轮转向 | * | ||
* 马力≤功率< * 马力,自走式, * 轮驱动、 * 轮转向 | * | ||
* 马力≤功率< * 马力,自走式, * 轮驱动、 * 轮转向 | * | ||
7 | 风送喷雾机 | 自走式,药箱容积≥ * L,喷幅≥ * m | * |
牵引式,药箱容积≥ * L,喷幅半径≥6m | * | ||
8 | 机动脱粒机 | 生产率≥ * kg/h;含 (略) | * |
9 | 饲料(草)粉碎机 | * mm≤转子直径≤ * mm | * |
* | 铡草机 | 3/h≤生产率<6t/h | * |
6/h≤生产率<9t/h | * | ||
9/h≤生产率< * t/h | * |
* 、报废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之 * 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即可申请办理报废补贴手续。
2. 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 * 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 * 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 * 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 * 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 * 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 * 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 * 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 * 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 * 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 * 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 * 年。
3.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 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 * %的。
5. 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 国家明令淘汰的。
注意:申请报废农 (略) 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 (略) 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 (略) 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改装、拼装、来历不明、 (略) 编号、无车架号的机具不予受理。
* 、农机回收企业公布
(略) 农机回收企业:1. (略) 利 (略) ,地址:头陂镇马路上 * 号,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2. (略) (略) ,地址: (略) 省旴江镇书香名苑9号,电话: 点击查看>>
* 、操作程序
( * )报废
1.回收:机主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身份证明 (略) 门核发的居住证明)和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对符合报废条件要求的,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 (略) 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自 * 日后享受购机补贴的牌证管理机具,其所有人(机主)不 (略) 驶证的,不予受理。
2.报废:在县农 (略) 门监督下,由回收企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对回收 (略) (略) (略) 理,应解体销毁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机架和工作装置等主要总成,禁止报废农机 (略) 。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拆解档案,档案应包括铭牌或者其他能够体现农机身份唯 * 性的原始资料,档案还应如实记录回收、拆解、 (略) 理情况、拆解图像资料、以及拆解后零配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注销
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 (略) 按规定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略) 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报废农机残值由机主与农机报废企业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 * )申请补贴
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会保障“ * 卡通”(或财政 (略) “ * 卡通” (略) 存折)、《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和《确认表》,向 (略) 提出报废补贴申请。在同 * 个实施年度内,个人报废同 * 品目机具,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1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同 * 品目机具,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4台,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
( * )执行时间
报废更新补贴自本方案下 (略) 。每年结束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并根据国家政策和 (略) 修 (略)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 、总体要求
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扶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农机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进 * 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 、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1. 实施范围:从分配到我县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资金,对农民报废老旧农机给予适当补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2.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 (略) 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 、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
1. 补贴种类: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共7种农业机械作为我县农机报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 补贴标准: (略) 定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下表
(略) 省农机报废机具财政补贴 * 览表
序号 | 机型 | 类别 | 报废补贴额(元) |
1 | 拖拉机 | * 马力以下(含手扶) | * |
* - * 马力(含) | * | ||
* - * 马力(含) | * | ||
* - * 马力(含) | * 0 | ||
* 马力以上 | * 0 | ||
2 |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喂入量0.5-1kg/s(含) | * |
喂入量1-3kg/s(含) | * | ||
喂入量3-4kg/s(含) | * | ||
喂入量4kg/s以上 | * 0 | ||
3 |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 3行, * 马力(含)以上 | * |
4行(含)以上, * 马力(含)以上 | * 0 | ||
4 | 水稻插秧机 | 手扶步进式,4行 | * |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 * | ||
独轮乘坐式,6行及以上 | * | ||
* 轮乘坐式,4行 | * | ||
* 轮乘坐式,6-7行 | * | ||
* 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 * 0 | ||
5 | (略) 喷雾机 | (略) 喷雾机 | * |
6 | 喷杆喷雾机 | * m≤喷幅< * m,悬挂及牵引式 | * |
喷幅≥ * m,悬挂及牵引式 | * | ||
功率< * 马力,自走式, * 轮驱动、 * 轮转向 | * | ||
* 马力≤功率< * 马力,自走式, * 轮驱动、 * 轮转向 | * | ||
* 马力≤功率< * 马力,自走式, * 轮驱动、 * 轮转向 | * | ||
7 | 风送喷雾机 | 自走式,药箱容积≥ * L,喷幅≥ * m | * |
牵引式,药箱容积≥ * L,喷幅半径≥6m | * | ||
8 | 机动脱粒机 | 生产率≥ * kg/h;含 (略) | * |
9 | 饲料(草)粉碎机 | * mm≤转子直径≤ * mm | * |
* | 铡草机 | 3/h≤生产率<6t/h | * |
6/h≤生产率<9t/h | * | ||
9/h≤生产率< * t/h | * |
* 、报废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之 * 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即可申请办理报废补贴手续。
2. 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 * 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 * 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 * 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 * 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 * 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 * 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 * 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 * 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 * 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 * 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 * 年。
3.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4. 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 * %的。
5. 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6. 国家明令淘汰的。
注意:申请报废农 (略) 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 (略) 门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 (略) 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改装、拼装、来历不明、 (略) 编号、无车架号的机具不予受理。
* 、农机回收企业公布
(略) 农机回收企业:1. (略) 利 (略) ,地址:头陂镇马路上 * 号,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2. (略) (略) ,地址: (略) 省旴江镇书香名苑9号,电话: 点击查看>>
* 、操作程序
( * )报废
1.回收:机主携带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身份证明 (略) 门核发的居住证明)和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对符合报废条件要求的,现场采集报废农机与机主的人机合影照片,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 (略) 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自 * 日后享受购机补贴的牌证管理机具,其所有人(机主)不 (略) 驶证的,不予受理。
2.报废:在县农 (略) 门监督下,由回收企业参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对回收 (略) (略) (略) 理,应解体销毁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机架和工作装置等主要总成,禁止报废农机 (略) 。对回收的农机建立拆解档案,档案应包括铭牌或者其他能够体现农机身份唯 * 性的原始资料,档案还应如实记录回收、拆解、 (略) 理情况、拆解图像资料、以及拆解后零配件、材料和废弃物的流向,保存期不少于5年。
( * )注销
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 (略) 按规定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略) 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报废农机残值由机主与农机报废企业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 * )申请补贴
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会保障“ * 卡通”(或财政 (略) “ * 卡通” (略) 存折)、《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和《确认表》,向 (略) 提出报废补贴申请。在同 * 个实施年度内,个人报废同 * 品目机具,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1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同 * 品目机具,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4台,补贴额> *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2台。
( * )执行时间
报废更新补贴自本方案下 (略) 。每年结束时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并根据国家政策和 (略) 修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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