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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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略) 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 (略)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略) 市环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 (略)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期)位于 (略) 市那东公 (略) (略) (略) 境内,建设1条 * 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并配备1台 * MW汽轮机和1台 * MW发电机,年处理生活垃圾约 * . * 万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和《“十 * * ” (略) 镇 (略) 理设施建设规划》。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

* 、 (略) 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评价范围内 * 类区环境 (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 * 级标准,其他区域环境 (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 * 级标准;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氨、氯化氢和锰及其化合物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 )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 * 噁英年平均浓度限值≤0.6pgTEQ/m3 ( (略) 日本环境标准)。项目东侧松林岭灌渠水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Ⅲ类标准, (略)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7)Ⅲ类标准。声 (略)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厂区内 (略)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评价范围内农用 (略)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

污染物排放标准:焚烧炉排放烟气中的污染物及焚烧炉炉渣 (略) (略) 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 * / 点击查看>> );厂界恶臭污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 * 级标准限值和表2中的相应排放限值;罐区挥发的非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垃圾渗滤液、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冷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表1的相 (略) 回用,不外排。 (略) 界环境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施工期环境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 点击查看>> )。项目产生的 * 般工业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危险 (略)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 * )中相应标准;检测合格的飞灰稳定化物满足《生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8)入场要求后进入配套 (略) (略) 置。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高标准 (略) 求建设项目。项目要按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选用先进焚烧工艺和成熟可靠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产生量。

( * )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炉膛内焚烧温度、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以及烟气中的含氧量等运营参数,从源头上减少 * 噁英、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产生。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预留PNCR)+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高度不低于 * 米的排气筒排放。卸料大厅、渗滤液调节池、 (略) 污 (略) 理间应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其产生的臭气应送焚烧炉焚烧,停炉时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活性 (略) 理后通过 * .9米高排气筒排放。加高现有工程飞灰养护车间臭气排气筒高度,废气收 (略) 理后通过 * 米排气筒排放。项目环境防护 (略) 界外 * 米的范围,作为规划控制区域。 (略) 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建设规划控制,禁止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 * )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 (略) 理”原则, (略) 区雨水集排系统、污(废) (略) 理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等。垃圾渗滤液、冲洗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 (略) 理达标后, (略) 内生产用水。 (略)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污口, (略) 监控雨水排放口。

( *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有关规范标准,对垃圾池、飞灰暂存库与固化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严格防渗漏措施。你单位应持续开展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周边村庄居民的饮水安全。

( * )加强噪声源的治理,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 (略) ,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 *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控制施工期扬尘与噪声污染。严格管控施工生活垃圾与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防止发生事故造成次生环境危害。

( * )加强固 (略) 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焚 (略) 进行综合利用。焚烧飞灰 (略) 理后,检测结果若满足《生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有关要求,可进 (略) (略) 理;若不满足《生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8),应按照危险废物 (略) (略) 置。污泥进入 (略) 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飞灰与炉渣 (略) 置技术,控制 * 次污染。

( * )加强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孔、标志牌及相关设施,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监测、监控数据 (略) (略) 门环境监 (略) ,落实“装、树、联”的要求,主动 (略) 、管理环境信息, (略) 会公众的监督。

*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地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 、你单位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使用运营单位,你单位应与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明确各自权责,切实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你单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

(略) (略) 负责该项目“ * 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 、在项目投入运营前,你单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 (略) (略) ,并接受各 (略) 门日常监督检查。

(略) 省生态环境厅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批复 (略)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 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略) 市环 (略) :

你单位报送的《 (略)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 (略)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期)位于 (略) 市那东公 (略) (略) (略) 境内,建设1条 * 吨/天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并配备1台 * MW汽轮机和1台 * MW发电机,年处理生活垃圾约 * . * 万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政策和《“十 * * ” (略) 镇 (略) 理设施建设规划》。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

* 、 (略) 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评价范围内 * 类区环境 (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 * 级标准,其他区域环境 (略)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中的 * 级标准;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氨、氯化氢和锰及其化合物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 )附录D中的浓度限值; * 噁英年平均浓度限值≤0.6pgTEQ/m3 ( (略) 日本环境标准)。项目东侧松林岭灌渠水 (略)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Ⅲ类标准, (略)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7)Ⅲ类标准。声 (略)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点击查看>> )2类标准。厂区内 (略)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评价范围内农用 (略)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8)。

污染物排放标准:焚烧炉排放烟气中的污染物及焚烧炉炉渣 (略) (略) 省地方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 * / 点击查看>> );厂界恶臭污 (略)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表1 * 级标准限值和表2中的相应排放限值;罐区挥发的非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9)。垃圾渗滤液、冲洗水、生活污水及冷 (略) 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点击查看>> 5)表1的相 (略) 回用,不外排。 (略) 界环境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2类标准,施工期环境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 点击查看>> )。项目产生的 * 般工业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危险 (略)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及其修改单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 * )中相应标准;检测合格的飞灰稳定化物满足《生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8)入场要求后进入配套 (略) (略) 置。

* 、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 )高标准 (略) 求建设项目。项目要按照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要求,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选用先进焚烧工艺和成熟可靠的设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产生量。

( * )落实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炉膛内焚烧温度、炉膛内烟气停留时间以及烟气中的含氧量等运营参数,从源头上减少 * 噁英、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产生。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炉内脱硝(预留PNCR)+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高度不低于 * 米的排气筒排放。卸料大厅、渗滤液调节池、 (略) 污 (略) 理间应采取密闭负压措施,其产生的臭气应送焚烧炉焚烧,停炉时废气依托现有工程的活性 (略) 理后通过 * .9米高排气筒排放。加高现有工程飞灰养护车间臭气排气筒高度,废气收 (略) 理后通过 * 米排气筒排放。项目环境防护 (略) 界外 * 米的范围,作为规划控制区域。 (略) 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环境防护距离内的建设规划控制,禁止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 * )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 (略) 理”原则, (略) 区雨水集排系统、污(废) (略) 理系统、再生水回用系统等。垃圾渗滤液、冲洗水、生活污水、化验室废 (略) 理达标后, (略) 内生产用水。 (略) (略) (略) 回用,不得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污口, (略) 监控雨水排放口。

( * )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略) 有关规范标准,对垃圾池、飞灰暂存库与固化间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严格防渗漏措施。你单位应持续开展区域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周边村庄居民的饮水安全。

( * )加强噪声源的治理,控制噪声污染。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 (略) ,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 (略) 界噪声达标。

( *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控制施工期扬尘与噪声污染。严格管控施工生活垃圾与施工生产废水,不得污染周边环境。

(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防止发生事故造成次生环境危害。

( * )加强固 (略) 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略) 置各类固体废物。焚 (略) 进行综合利用。焚烧飞灰 (略) 理后,检测结果若满足《生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有关要求,可进 (略) (略) 理;若不满足《生 (略) 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8),应按照危险废物 (略) (略) 置。污泥进入 (略) 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飞灰与炉渣 (略) 置技术,控制 * 次污染。

( * )加强污染源监测和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废气监测采样孔、标志牌及相关设施,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实现监测、监控数据 (略) (略) 门环境监 (略) ,落实“装、树、联”的要求,主动 (略) 、管理环境信息, (略) 会公众的监督。

*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地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 、你单位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为项目的使用运营单位,你单位应与光大环保能源( (略) )有限公司明确各自权责,切实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你单 (略) 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 同时”制度,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合同,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 (略) 验收。

(略) (略) 负责该项目“ * 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 、在项目投入运营前,你单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 * 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 (略) (略) ,并接受各 (略) 门日常监督检查。

(略) 省生态环境厅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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