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管理 环境 (略) 期间,企业应设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主要管理、维护各项环保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并做好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环境动态,必要时采取适当的技改措施。 环境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职能如下: ① (略) 国家及 (略) 市的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标准,制定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办法; ②建立健全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并实施检查和监督工作; ③完成规定的监测任务,监督各排放口的污染物达标情况,保证监测质量和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对监测指标异常的污染物及新发现的污染物要及 (略) 门; ④定期对本项目涉及的各 (略) (略) 全面检查,保证 (略) ,确保无重大环境污染、泄漏事故; ⑤建立环境档案和管理方案,实行环境保护工作动态管理。 2.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①废气排气筒规范化设置 在排气 (略) 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按要求加以标识(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 点击查看>> )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应设置永久采样、监测孔和采样监测平台。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通 (略) 门认证和验收。 ②固定噪声污染源规范化标志牌设置 固定噪声污染源对边 (略) ,应设置噪声监测点,根据上述 (略) 界形状,在边界上设置噪声监测点同时设置标志牌。 ③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 本项目新建 * 般固废暂存库,需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 * * )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志牌设在与之功能 (略) ,标志牌必须保护持清晰、完整。在后期运营过程中,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褪色等不符合本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时间至少每年 * 次。 * (略) 内暂存应满足GB 点击查看>> 0《 * 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 为了公众监督管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 * * ;GB1 * *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 * 号)的规定,在各排污口设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具体要求见表下表: 表5-1各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名称 | 编号 | 提示图形符号 | 警告图形标志 | 排气筒 | 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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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源 | ZS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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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 般工业固体废物 | GF点击查看>> | | |
备注: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 * 位为排放口顺序编号。排放口的顺序编号数字 (略) 规定。 3.排污口建档管理 (1)排污单位应建立监测点位档案,档案内容除应包括监测点位 * 维码涵盖的信息外,还应包括对监测点位的管理记录,包括对标志牌的标志是否清晰完整,监测平台、监测梯、监测孔、自动监控设备等是 (略) 等方面的检查记录。 (2)监测点位的有关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属环境保护 (略) 分,排污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选派专职人员对 (略) 管理, (略) 防锈及防腐等的维护,确保正常安全使用,并保存相关管理记录,配合测试人员开展监测工作。 (3)监测点位信息变化时,排污单位应及时更换标志牌相应内容。 4.与排污许可证的衔接 依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 ] * 号)中相关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排污许可制是企业单位在生产营运期排污的法律依据,必须做好充分衔接,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根据 (略) 部令第 * 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 * 年版)》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 十、第 * 项”中的“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排污许可管理级别参照通用工序的管理级别。 (略) 业,本项目烘干窑符合“除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除以天然气或者电为能源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其他工业炉窑”的规定,应简化管理,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炉窑》(HJ 点击查看>> )填报排 (略) 报告及环境管理台账,定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