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古发改科〔 * 〕2号

(略) (略) 关于做好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略) 关于做好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市科〔 * 〕 * 号),为做好我县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略) 技术企业认定

( * )申报范围

符合《认定办法》的第十 * 条规定。

(补充说明:1.申报企业至少近 (略) 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通过认定的 (略) 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 * 年。 * 年通过认定的 (略) 技术企业, * 年需重新申报认定。3. * 年重新申报 (略) 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 * )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企业需登录国家“ (略) 技术企业认 (略) ” (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2. (略) 选择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 (略) (略) 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

3.企业按《工作指引》第 * 点第 * 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4.企业必须在申报认定截止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 (略) 络数据提交, (略) 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 * 式 * 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光盘 * 式 * 份及除企业营业执照和各类证书外其余材料的电子版(Word或Excel版,存入上述光盘中),第 * 批于6月8日、第 * 批于7月2 (略) (略) (略) 窗口。并在规定 (略) 络数据。

* 、 (略) 技术企业变更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 * 条的有关规定, (略) 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应在 * 个月内向省 (略)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报告。经省 (略)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 (略) 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 (略) 技术企业资格。

* 年我省 (略) 技术企业更名申请集中受理两个批次,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 * 日和6月 * 日。申请更名的企业,应在截止时间十 * 天前,将更名申请材料 * 式 * 份, (略) 科技和数字经济股。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均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 、其他事项

( * )其它事项详见 (略) 省科技厅《 (略) 省科学技术厅 (略) 省财政厅 (略) (略) 关于组织开展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福 (略) (略) 下载,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 )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窗口( * 号)

地址:古 (略) * 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 日印发



古发改科〔 * 〕2号

(略) (略) 关于做好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 (略) (略) 关于做好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市科〔 * 〕 * 号),为做好我县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略) 技术企业认定

( * )申报范围

符合《认定办法》的第十 * 条规定。

(补充说明:1.申报企业至少近 (略) 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通过认定的 (略) 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 * 年。 * 年通过认定的 (略) 技术企业, * 年需重新申报认定。3. * 年重新申报 (略) 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报认定。)

( * )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企业需登录国家“ (略) 技术企业认 (略) ” (http:/ 点击查看>> )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

2. (略) 选择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 (略) (略) 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或鉴证。

3.企业按《工作指引》第 * 点第 * 条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4.企业必须在申报认定截止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 (略) 络数据提交, (略) 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 * 式 * 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件光盘 * 式 * 份及除企业营业执照和各类证书外其余材料的电子版(Word或Excel版,存入上述光盘中),第 * 批于6月8日、第 * 批于7月2 (略) (略) (略) 窗口。并在规定 (略) 络数据。

* 、 (略) 技术企业变更

根据《认定办法》第十 * 条的有关规定, (略) 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的,应在 * 个月内向省 (略)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报告。经省 (略)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 (略) 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 (略) 技术企业资格。

* 年我省 (略) 技术企业更名申请集中受理两个批次,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 * 日和6月 * 日。申请更名的企业,应在截止时间十 * 天前,将更名申请材料 * 式 * 份, (略) 科技和数字经济股。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企业名称变更情况的,均按更名后的企业名称重新申报认定。

* 、其他事项

( * )其它事项详见 (略) 省科技厅《 (略) 省科学技术厅 (略) 省财政厅 (略) (略) 关于组织开展 * 年度 (略) 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请登录福 (略) (略) 下载,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 )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窗口( * 号)

地址:古 (略) * 号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略) (略)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 日印发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