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关于典型案例的公示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关于典型案例的公示
根据《 (略) 政执法能 (略) 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 (略) (略) 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略) (略) (略)
* 日
违法典型案例1
案件名称: (略) 项目未批先建案
案件文号:张环高罚〔 * 〕6号、张环高查字〔 * 〕5号
处罚单位: (略) (略) (略)
* 、案件简介
* 日, (略) (略) (略)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 (略) 院内建有 * 条保温装饰 * 体板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 、 (略) 理意见
该公司保温装饰 * 体板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略) 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 * 以上百分之 * 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略) 政处分。”的规定。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裁定, (略) 以罚款5 (略) 政处罚。
该公司保温装饰 * 体板生产线未安装污染防 (略)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和《环 (略) 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相关规定,对其生产配电箱断电后原地查封 * 日。
后该 (略) 了处罚决定,并 (略) (略) 改正,按照规定时限取得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案件启示
该案的执法关键在于项目总投资额的认定。案中, (略) 门要求建设单位通过组织专 (略) 资产评估的方式对建设项目 (略) 了认定, (略) 罚决定提供了依据, (略) 罚有理有据。同时,鉴于该公司规模属小微型、且违法排污时间比较短、情节轻微, (略) 通过实施查封的手段,免于违法主体承受高昂的法律代价, (略)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违法典型案例2
案件名称: (略) 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件文号:张环高罚〔 * 〕7号
处罚单位: (略) (略) (略)
* 、案件简介
* 日, (略) (略) (略) 执法人 (略) 检查时发现,张XX私设暗管将养殖粪污排入山水河。
* 、 (略) 理意见
张XX私设暗管将养殖粪污排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第 * 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 (略) 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或 (略) 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移送 (略) 对张 (略) (略) 政 (略) 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经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裁定, (略) 以罚款 * (略) 政处罚。
后张 (略) 了处罚决定,并 (略) (略) 改正,立即拆除了排污管道。
* 、案件启示
本案的违法当事人系私人 (略) ,在社会生产中司空见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该法条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就是从法律上约束和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私设暗管等方式规 (略) 门的监管, (略) 为罚。根据调查的有效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只要能够证实私设暗管 (略) 为,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量大小,并不影响私设暗管规避监管这 * 违法事实的成立,为群众生产 (略) 业敲醒了“警钟”。
违法典型案例3
案件名称: (略) 项目未批先建案
案件文号:张环高罚〔 * 〕1号
处罚单位: (略) (略) (略)
* 、案件简介
(略) (略) (略) 对 (略) 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年产 * 吨噻 * 唑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将苯 * 酸 * 酯生产线改建为噻 * (略) 为,符合《 (略) 罚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略) (略) (略) 。
* 、 (略) 理意见
该公司在未取得噻 * 唑项目环评批复情况下擅自开工将苯 * 酸 * 酯生产线改建为噻 * 唑生产线并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 * 以上百分之 * 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略) 政处分。”的规定,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裁定, (略) 以罚款 点击查看>> 元。
(略) 罚决定前, (略) (略) 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 (略) 了审核。经审核,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规范, (略) 了《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标准。
后该 (略) 了处罚决定,现阶段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 、案件启示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强制性法律义务,而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因利欲熏心, * 味追求经济效益,在未取得项目环评手续的前提下,主体工程擅自建设甚至投产,致使环境污染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带来沉重的法律代价和惨痛的教训。
根据《 (略) 政执法能 (略) 动工作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 (略) (略) 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略) (略) (略)
* 日
违法典型案例1
案件名称: (略) 项目未批先建案
案件文号:张环高罚〔 * 〕6号、张环高查字〔 * 〕5号
处罚单位: (略) (略) (略)
* 、案件简介
* 日, (略) (略) (略)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 (略) 院内建有 * 条保温装饰 * 体板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 、 (略) 理意见
该公司保温装饰 * 体板生产线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 (略) 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 * 以上百分之 * 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略) 政处分。”的规定。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裁定, (略) 以罚款5 (略) 政处罚。
该公司保温装饰 * 体板生产线未安装污染防 (略)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 (略) 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和《环 (略) 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相关规定,对其生产配电箱断电后原地查封 * 日。
后该 (略) 了处罚决定,并 (略) (略) 改正,按照规定时限取得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案件启示
该案的执法关键在于项目总投资额的认定。案中, (略) 门要求建设单位通过组织专 (略) 资产评估的方式对建设项目 (略) 了认定, (略) 罚决定提供了依据, (略) 罚有理有据。同时,鉴于该公司规模属小微型、且违法排污时间比较短、情节轻微, (略) 通过实施查封的手段,免于违法主体承受高昂的法律代价, (略) 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违法典型案例2
案件名称: (略) 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件文号:张环高罚〔 * 〕7号
处罚单位: (略) (略) (略)
* 、案件简介
* 日, (略) (略) (略) 执法人 (略) 检查时发现,张XX私设暗管将养殖粪污排入山水河。
* 、 (略) 理意见
张XX私设暗管将养殖粪污排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第 * 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略) 为之 * ,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 (略) 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或 (略) 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 * 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 * 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移送 (略) 对张 (略) (略) 政 (略) 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第 * 项“违反本法规定, (略) 为之 * 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 (略) 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 *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经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裁定, (略) 以罚款 * (略) 政处罚。
后张 (略) 了处罚决定,并 (略) (略) 改正,立即拆除了排污管道。
* 、案件启示
本案的违法当事人系私人 (略) ,在社会生产中司空见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 十 * 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 (略) 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规定,该法条的立法精神和目的就是从法律上约束和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私设暗管等方式规 (略) 门的监管, (略) 为罚。根据调查的有效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只要能够证实私设暗管 (略) 为,排放的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量大小,并不影响私设暗管规避监管这 * 违法事实的成立,为群众生产 (略) 业敲醒了“警钟”。
违法典型案例3
案件名称: (略) 项目未批先建案
案件文号:张环高罚〔 * 〕1号
处罚单位: (略) (略) (略)
* 、案件简介
(略) (略) (略) 对 (略) 开展调查,发现该公司年产 * 吨噻 * 唑建设项目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将苯 * 酸 * 酯生产线改建为噻 * (略) 为,符合《 (略) 罚办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略) (略) (略) 。
* 、 (略) 理意见
该公司在未取得噻 * 唑项目环评批复情况下擅自开工将苯 * 酸 * 酯生产线改建为噻 * 唑生产线并 (略) 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 * 十 * 条第 * 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 (略) (略) 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 * 以上百分之 * 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略) 政处分。”的规定,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综合裁定, (略) 以罚款 点击查看>> 元。
(略) 罚决定前, (略) (略) 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组, (略) 了审核。经审核,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执法程序规范, (略) 了《 (略) 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裁量标准。
后该 (略) 了处罚决定,现阶段按照要求开展整改工作。
* 、案件启示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我国环保法律制度的强制性法律义务,而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建设单位因利欲熏心, * 味追求经济效益,在未取得项目环评手续的前提下,主体工程擅自建设甚至投产,致使环境污染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带来沉重的法律代价和惨痛的教训。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