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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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根据《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进 * 步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闽建金函〔 * 〕3号)、《 (略)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 (略)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 * 号)等文件要求,对住房公积金 (略) 梳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推行告知承诺制

( * )适用范围

申请人申请办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成员因发生省 (略) 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略) (略) 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楼盘封顶后)等5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详见附件1)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住房 (略) 门应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 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上述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产生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 (略) 勘查,才能办理公积金业务。

( * )申请、受理与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以上相关业务时,可按照上述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3),提交相应的《承诺书》(详见附件4、5)及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承诺以外的其他材料。

  2.受理

  住房 (略) 门收到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申请时,应当检查承诺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签章是否完整真实及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对承诺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要求申请人补充修改或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将申请材料和承诺书 * 并作为 (略) 审核。承诺书 * 式两份,由住房 (略) 门和申请人各保存 * 份。

  3.办理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住房 (略) 门不再要求提供已经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 * )监管措施

  1.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在必要时对申请人承 (略) 核查。若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 (略) (略) 门。

  2.惩戒措施

  对申请人违反其作出的承诺, (略) 承诺或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视情况给予以下惩戒措施:

  (1)申请人违反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不得再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财政厅 (略) (略) 支行《关于骗取骗贷 (略) (略) 理规定》(闽建金〔 * 〕 * 号) (略) 处理。

(2)申请单位违反告知承诺制,申请单位不得再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财政厅 (略) (略) 支行《关于骗取骗贷 (略) (略) 理规定》(闽建金〔 * 〕 * 号) (略) 处理;承诺失实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涉嫌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略) 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单位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住房 (略) 门若核查中发现不实承诺的,应将 (略) 承诺或虚假承诺信息归集, (略) 门或有权机关确认后,上报 (略) (略) 业信用信息平 (略) (略) 支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平台予以曝光,向社会公开。

* 、实行“ * 件事套餐”服务

对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住房公积金“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详见附件6)内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适用“ * 件事套餐”服务。适用“ * 件事套餐”服务办理的,申请人只要“ * 次申请” (略) 申请 (略) 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委托住房公 (略) 受理,由住房公 (略) 在受理贷款申请时,按“ * 件事套餐”服务要求, * 并收齐不动产抵押材料。

对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配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详见附件7)内的,申请人应在办理其他业务申请时,按“ * 件事套餐”服务要求, * 并提交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材料。

* 、启动“无纸化”办理

我区 (略) 有业务目前已实现档案电子化,自发文之日起,公积金归集与 (略) “无纸化”办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时按“ * 级十 * 同”指南要求携带业务材料原件,住房 (略) (略) 工作人员将缴存单位或缴存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公积金影像系统后,自行打印留存的纸质业务材料,并按公积金档案相关规定归档。

* 、容错机制

对采取告知承诺制、“ * 件事套餐”服务和“无纸化”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除住房 (略) 门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告知承诺制、“ * 件事套餐”服务和“无纸化”办理名义谋求私利情况或蓄意从 (略) 为外, (略) 门应当根据“ * 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容错机制相关规定办理,原则上不对受理或审核要件不完 (略) (略) 理。

* 、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疑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向 (略) (略) 门或平潭 (略) (略) 反映。关于进 * 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通知(1).pdf

 附件:1.住房公积金告知承诺 (略) 勘查事项清单附件1.docx

  2.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适用于公积金提取告知承诺)附件2.docx

   3.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适用于 (略) 勘查告知承诺)附件3.docx

  4.关于的承诺书(适用于公积金提取告知承诺)附件4.docx

5.关于 (略) 勘查的承诺书附件5.docx

6.住房公积金“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附件6.docx

7.配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附件7.docx

8.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无纸化”办理事项清单附件8.docx

平潭 (略) (略)

平潭 (略) (略)

* 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 * 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根据《福 (略) 乡建设厅关于进 * 步提升公积金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闽建金函〔 * 〕3号)、《 (略)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福 (略)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 * 号)等文件要求,对住房公积金 (略) 梳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推行告知承诺制

( * )适用范围

申请人申请办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因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成员因发生省 (略) 门规定的特殊病症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略) (略) 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备案(楼盘封顶后)等5项住房公积金业务(详见附件1)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住房 (略) 门应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 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上述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产生的法律责任。申请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 (略) 勘查,才能办理公积金业务。

( * )申请、受理与办理

  1.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以上相关业务时,可按照上述规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详见附件2、3),提交相应的《承诺书》(详见附件4、5)及住房公积金规定的承诺以外的其他材料。

  2.受理

  住房 (略) 门收到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申请时,应当检查承诺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申请人签章是否完整真实及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对承诺书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要求申请人补充修改或不予受理;符合规定的,将申请材料和承诺书 * 并作为 (略) 审核。承诺书 * 式两份,由住房 (略) 门和申请人各保存 * 份。

  3.办理

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住房 (略) 门不再要求提供已经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申请人书面承诺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

( * )监管措施

  1.事中事后监管

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在必要时对申请人承 (略) 核查。若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的,及时将线索移交 (略) (略) 门。

  2.惩戒措施

  对申请人违反其作出的承诺, (略) 承诺或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视情况给予以下惩戒措施:

  (1)申请人违反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不得再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财政厅 (略) (略) 支行《关于骗取骗贷 (略) (略) 理规定》(闽建金〔 * 〕 * 号) (略) 处理。

(2)申请单位违反告知承诺制,申请单位不得再次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福 (略) 乡建设厅 (略) 省财政厅 (略) (略) 支行《关于骗取骗贷 (略) (略) 理规定》(闽建金〔 * 〕 * 号) (略) 处理;承诺失实构成违 (略) 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 (略) 罚;涉嫌刑事责任的,依法移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略) 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申请单位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住房 (略) 门若核查中发现不实承诺的,应将 (略) 承诺或虚假承诺信息归集, (略) 门或有权机关确认后,上报 (略) (略) 业信用信息平 (略) (略) 支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或平潭综合实验区信用信息管理相关平台予以曝光,向社会公开。

* 、实行“ * 件事套餐”服务

对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住房公积金“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详见附件6)内的,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适用“ * 件事套餐”服务。适用“ * 件事套餐”服务办理的,申请人只要“ * 次申请” (略) 申请 (略) 业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委托住房公 (略) 受理,由住房公 (略) 在受理贷款申请时,按“ * 件事套餐”服务要求, * 并收齐不动产抵押材料。

对申请人申请事项属于《配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详见附件7)内的,申请人应在办理其他业务申请时,按“ * 件事套餐”服务要求, * 并提交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材料。

* 、启动“无纸化”办理

我区 (略) 有业务目前已实现档案电子化,自发文之日起,公积金归集与 (略) “无纸化”办理。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时按“ * 级十 * 同”指南要求携带业务材料原件,住房 (略) (略) 工作人员将缴存单位或缴存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公积金影像系统后,自行打印留存的纸质业务材料,并按公积金档案相关规定归档。

* 、容错机制

对采取告知承诺制、“ * 件事套餐”服务和“无纸化”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除住房 (略) 门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告知承诺制、“ * 件事套餐”服务和“无纸化”办理名义谋求私利情况或蓄意从 (略) 为外, (略) 门应当根据“ * 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和容错机制相关规定办理,原则上不对受理或审核要件不完 (略) (略) 理。

* 、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疑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向 (略) (略) 门或平潭 (略) (略) 反映。关于进 * 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的通知(1).pdf

 附件:1.住房公积金告知承诺 (略) 勘查事项清单附件1.docx

  2.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适用于公积金提取告知承诺)附件2.docx

   3.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适用于 (略) 勘查告知承诺)附件3.docx

  4.关于的承诺书(适用于公积金提取告知承诺)附件4.docx

5.关于 (略) 勘查的承诺书附件5.docx

6.住房公积金“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附件6.docx

7.配合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 件事套餐”服务清单附件7.docx

8.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公积金“无纸化”办理事项清单附件8.docx

平潭 (略) (略)

平潭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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