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舟山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 (略) ,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 * 步加强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和管理,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略) 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 (略) 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 (略) 。
* 日
舟科〔 * 〕 * 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 * 章 总 则
第 * 条为贯彻落实《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 〕 * 号),引导我市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专业孵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参照省科技厅《 (略) 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 * 〕 *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略) 指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第 * 章主要功能与服务
第 * 条众创空间的发展目标是降低创业门槛、完善创业生态系统、 (略) 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 * 条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 (略) 、培育新业态。
第 * 条众创空间主 (略) 地、投资与孵化、辅导与培训、技术服务、项目路演、 (略) 资源对接、政策服务、国际 (略) 等方面的服务。
第 * 章 备案条件
第 * 条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应该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
3.运营时间满 * 个月。
4.拥有不低于 * 平 (略) 地,或提供不少于 * 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 (略) 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 (略) 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 * %。 (略) 地的,应保证3 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略) 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 (略) 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 (略) 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 (略) 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5.年协议 (略) 和企业不低于 * 家。
6. (略) 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1家获得融资。
7.具备职 (略) * ,至少2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2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8.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5场次。
第 * 条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 (略) 、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入驻时限 * 般不超过 * 个月。
第 * 章 备案管理
第 (略) 负责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管理工作,每年开展 * 次备案工作。各县(区)、 (略) 门负责属地众创空间的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办 (略) 择优推荐备案。
第 * 条 (略) 对各县(区)、 (略) 门推荐备案的 (略) 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存在虚报、 (略) 为, * 经查实,取消备案资格,且 2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符合条件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并将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条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由各县(区)、 (略) 门在 * 个月 (略) 报告。
第十 (略) 对市级备案 (略) 动态管理,委托第 * 方专业机构依据国家火炬统计调查数据和科技企业培育绩效,每年组织开展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考核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总分值为 * 分,另设附加分 * 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 * 个等级。 * 分(含 * 分)以上为优秀, * - * 分(含 * 分)为良好, * - * 分(含 * 分)为合格,低于 * 分为不合格,对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原则上取消其市级备案资格;对考核评价优秀的, * 次性给予每家单位 * 万元, * 年内累计奖励不超过 * 次。
第十 * 条各县(区)、 (略) 门应加强对属地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众创空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十 * 条本办法由 (略) (略) 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 (略) 市众创空间管 (略) 办法》(舟科办〔 * 〕 *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 、基本信息 | |||
众创空间名称 | 众创空间 成立时间 | ||
运营主体名称 | 运营机构 成立时间 | ||
(略) 会信用代码号 | 运营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
(略) 在 详细地址 | 是否具有 独立法人 |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众创空间概述(定位特色、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等) | |||
* 、场地服务情况 | |||
众创空间总面积(平方米) | 创业总工位数(个) | ||
创业工位面积 (平方米) | (略) 地面积(平方米) | ||
创业工位面积 (略) 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 场地性质 | □自有 □租赁 场地租期(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年 | |
* 、 (略) 和企业情况 | |||
上年度 (略) 数量(个) | 上年度入驻企业数量(家) | ||
上年度 (略) 和企业总数(家) | 上年度获得融 (略) 数量(个) | ||
上年度获得融资的企业数量(家) | 上年度获得融 (略) 和企业总数(个) | ||
上年度新注册 企业数量(家) | 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数量(人) | ||
* 、运营人员情况 | |||
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数量(人) | 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人) | ||
* 、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 | |||
上年度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 (略) 次(场) |
附件2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级指标 | * 级指标 | 分值 |
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 ( * 分) | 1.1 提供工位数(个) | 4 |
1.2 当年服 (略) 的数量(个) | 6 | |
1.3 当年服务的初创企业的数量(家) | 6 | |
1.4 (略) 人员数量和初创企业吸纳就业人数(人) | 4 | |
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 ( * 分) | 2.1 众创空间的服务和投资收入(万元) | 5 |
2.2 当年获得技术支 (略) 和企业的数量(个) | 5 | |
2.3 (略) 和初创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指数 (注:指数=1×非发明专利数+5×发明专利数) | * | |
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 ( * 分) | 3.1 累计获得投融 (略) 和初创企业数量(个) | 5 |
3.2 (略) 和初创企业累计获得投融资总额(万元) | 5 | |
3.3 当年获得投融 (略) 和初创企业数量(个) | 5 | |
3.4 (略) 和初创企业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万元) | 5 | |
建 (略) * 及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情况 ( * 分) | 4.1 (略) * (人) | 5 |
4.2 当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次) | 5 | |
4.3 当年开展创业教育培训(次) | 5 | |
创业成长服务绩效 ( * 分) | 5.1 当年新注册企业数量(家) | * |
5.2 当年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 | |
加分项 ( * 分) | 6.1 初创企业中当年有入库 (略) 技术企业 | * |
6.2 初创企业中当年有报名参加 (略) 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企业 | * | |
6.3初创企业中当年有参加其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 5 | |
6.4其他加分项(获省、市以上表彰、批示或推广等) | 5 |
(略) (略) 办公室 | * 日印发 |
各县(区) (略) ,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 * 步加强我市众创空间建设和管理,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略) 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 (略) 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 (略) 。
* 日
舟科〔 * 〕 * 号 (略) (略) 关于印发《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 * 章 总 则
第 * 条为贯彻落实《 (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 〕 * 号),引导我市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专业孵化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参照省科技厅《 (略) 省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浙科发高〔 * 〕 *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 (略) 指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第 * 章主要功能与服务
第 * 条众创空间的发展目标是降低创业门槛、完善创业生态系统、 (略) 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 * 条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推动创业者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 (略) 、培育新业态。
第 * 条众创空间主 (略) 地、投资与孵化、辅导与培训、技术服务、项目路演、 (略) 资源对接、政策服务、国际 (略) 等方面的服务。
第 * 章 备案条件
第 * 条申请备案市级众创空间,应该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模式清晰,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2.应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原则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
3.运营时间满 * 个月。
4.拥有不低于 * 平 (略) 地,或提供不少于 * 个创业工位。同时须具 (略) 地和设施。提供的创业工位 (略) 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 * %。 (略) 地的,应保证3 年以上有效租期(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
(略) 地是指众创空间提供给创业者 (略) 所,包括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会议室、休闲活动区、专业设备区 (略) 地。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免费或低 (略) 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5.年协议 (略) 和企业不低于 * 家。
6. (略) 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1家获得融资。
7.具备职 (略) * ,至少2名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至少2名专兼职导师,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
8.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5场次。
第 * 条服务对象及时限应满足下列要求:
众创空间主要服务于大众创新创业者,其中主要包括以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特 (略) 、初创公司或从事软件开发、硬件研发、创意设计的创客群体及其他群体。
入驻时限 * 般不超过 * 个月。
第 * 章 备案管理
第 (略) 负责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管理工作,每年开展 * 次备案工作。各县(区)、 (略) 门负责属地众创空间的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办 (略) 择优推荐备案。
第 * 条 (略) 对各县(区)、 (略) 门推荐备案的 (略) 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存在虚报、 (略) 为, * 经查实,取消备案资格,且 2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符合条件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并将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第十条市级备案众创空间发生名称变更,或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等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由各县(区)、 (略) 门在 * 个月 (略) 报告。
第十 (略) 对市级备案 (略) 动态管理,委托第 * 方专业机构依据国家火炬统计调查数据和科技企业培育绩效,每年组织开展市级备案众创空间的考核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总分值为 * 分,另设附加分 * 分。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 * 个等级。 * 分(含 * 分)以上为优秀, * - * 分(含 * 分)为良好, * - * 分(含 * 分)为合格,低于 * 分为不合格,对连续两年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原则上取消其市级备案资格;对考核评价优秀的, * 次性给予每家单位 * 万元, * 年内累计奖励不超过 * 次。
第十 * 条各县(区)、 (略) 门应加强对属地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众创空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十 * 条本办法由 (略) (略) 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 (略) 市众创空间管 (略) 办法》(舟科办〔 * 〕 *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2.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略) 市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
* 、基本信息 | |||
众创空间名称 | 众创空间 成立时间 | ||
运营主体名称 | 运营机构 成立时间 | ||
(略) 会信用代码号 | 运营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
(略) 在 详细地址 | 是否具有 独立法人 |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众创空间概述(定位特色、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等) | |||
* 、场地服务情况 | |||
众创空间总面积(平方米) | 创业总工位数(个) | ||
创业工位面积 (平方米) | (略) 地面积(平方米) | ||
创业工位面积 (略) 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 | 场地性质 | □自有 □租赁 场地租期(自申报年度开始计算)年 | |
* 、 (略) 和企业情况 | |||
上年度 (略) 数量(个) | 上年度入驻企业数量(家) | ||
上年度 (略) 和企业总数(家) | 上年度获得融 (略) 数量(个) | ||
上年度获得融资的企业数量(家) | 上年度获得融 (略) 和企业总数(个) | ||
上年度新注册 企业数量(家) | 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数量(人) | ||
* 、运营人员情况 | |||
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数量(人) | 专兼职创业导师数量(人) | ||
* 、创新创业活动开展情况 | |||
上年度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 (略) 次(场) |
附件2
市级备案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级指标 | * 级指标 | 分值 |
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 ( * 分) | 1.1 提供工位数(个) | 4 |
1.2 当年服 (略) 的数量(个) | 6 | |
1.3 当年服务的初创企业的数量(家) | 6 | |
1.4 (略) 人员数量和初创企业吸纳就业人数(人) | 4 | |
提供技术创新服务情况 ( * 分) | 2.1 众创空间的服务和投资收入(万元) | 5 |
2.2 当年获得技术支 (略) 和企业的数量(个) | 5 | |
2.3 (略) 和初创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指数 (注:指数=1×非发明专利数+5×发明专利数) | * | |
提供创业融资服务情况 ( * 分) | 3.1 累计获得投融 (略) 和初创企业数量(个) | 5 |
3.2 (略) 和初创企业累计获得投融资总额(万元) | 5 | |
3.3 当年获得投融 (略) 和初创企业数量(个) | 5 | |
3.4 (略) 和初创企业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万元) | 5 | |
建 (略) * 及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和活动的情况 ( * 分) | 4.1 (略) * (人) | 5 |
4.2 当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次) | 5 | |
4.3 当年开展创业教育培训(次) | 5 | |
创业成长服务绩效 ( * 分) | 5.1 当年新注册企业数量(家) | * |
5.2 当年新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 | |
加分项 ( * 分) | 6.1 初创企业中当年有入库 (略) 技术企业 | * |
6.2 初创企业中当年有报名参加 (略) 省“火炬杯”创新创业大赛企业 | * | |
6.3初创企业中当年有参加其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 5 | |
6.4其他加分项(获省、市以上表彰、批示或推广等) | 5 |
(略) (略) 办公室 | *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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