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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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宝安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机构: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 * 】7号)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含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 * 日之前向审批机关办理年度备案。为做好 * 年 (略) 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参加年度备案的机构范围

   * 日- * 日期间在我区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以及上述期间在我区办理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备案的中介机构。

   * 、年度备案途径及要求

  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填报基础信息、专职从业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系统录入后点击“预览打印”自动生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上传经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的PDF扫描件;

  ( * )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及证明材料

  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或退休证明)、书面承诺书、会计资质证明等4项材料,均上传加盖机构公章的PDF扫描件。

   * 、年度备案时间要求

   * 日至 * 日。

   * 、其他事项

   * 年 (略) 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将于 * 日截止,未按要求办理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 (略) 门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 (略) 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略) 会公示, (略) 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 (略) 门按照有关法律、 (略) 政处罚, (略) 会公示。

  特此通知。

   (略)

   * 日



  各有关机构: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略) 令第 * 号)、《 (略) 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 * 】7号)规定,代理记账机构(含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 * 日之前向审批机关办理年度备案。为做好 * 年 (略) 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参加年度备案的机构范围

   * 日- * 日期间在我区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以及上述期间在我区办理代理记账分支机构备案的中介机构。

   * 、年度备案途径及要求

  登录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 点击查看>> ),填报基础信息、专职从业人员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 *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系统录入后点击“预览打印”自动生成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上传经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机构公章的PDF扫描件;

  ( * )专职从业人员承诺书及证明材料

  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记录或退休证明)、书面承诺书、会计资质证明等4项材料,均上传加盖机构公章的PDF扫描件。

   * 、年度备案时间要求

   * 日至 * 日。

   * 、其他事项

   * 年 (略) 区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将于 * 日截止,未按要求办理年度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 (略) 门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 (略) 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略) 会公示, (略) 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 (略) 门按照有关法律、 (略) 政处罚, (略) 会公示。

  特此通知。

   (略)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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