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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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发放流程规范



* 、申报

( * )补贴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略) 、 (略) 、 (略) 前 * 年的学生)。

2、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 (略) 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 * )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按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 * 元,高校每生每学年 * 元标准补助。

( * )申报主体及途径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 (略) 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 (略) 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 (略) 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于每年2月底前向区残联提出申请。

* 、审核

( * ) (略) 门

县(市、区)残联

( * )审核时限

县(市、区)残联每年4月底前审核完毕,设区市残联每年5月底前复审结束。

* 、公示

当地残联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略) 会监督,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公示内容:残疾学生基本信息和享受金额。

* 、发放

( * )发放方式及时间

根据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方案,将补贴数据传 (略) , (略) 通过 * 卡(折)通直接发放给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每年6月底前,将本学年度补贴经费 * 次性发放。

( * )监管措施

1. 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强残疾人学生教育补贴对象的审核、审批和相关信息的录入、统计、汇总、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

2.各设区市残联每年要组织 * 次核查,核查人数不低于当地发放对象总人数的5%,并于每年 * 月底前将补贴发放名单及核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省 (略) 。

3.省残联将根据各设区市残联核查报告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略) 通报。如发现 (略) 为的,对相 (略) 追责。




* 、申报

( * )补贴对象

1、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略) 、 (略) 、 (略) 前 * 年的学生)。

2、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 (略) 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 * )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按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 * 元,高校每生每学年 * 元标准补助。

( * )申报主体及途径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 (略) 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 (略) 在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 (略) 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于每年2月底前向区残联提出申请。

* 、审核

( * ) (略) 门

县(市、区)残联

( * )审核时限

县(市、区)残联每年4月底前审核完毕,设区市残联每年5月底前复审结束。

* 、公示

当地残联以适当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略) 会监督,并注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公示内容:残疾学生基本信息和享受金额。

* 、发放

( * )发放方式及时间

根据公示无异议的补助方案,将补贴数据传 (略) , (略) 通过 * 卡(折)通直接发放给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每年6月底前,将本学年度补贴经费 * 次性发放。

( * )监管措施

1. 各县(市、区)残联要加强残疾人学生教育补贴对象的审核、审批和相关信息的录入、统计、汇总、报送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专款专用。

2.各设区市残联每年要组织 * 次核查,核查人数不低于当地发放对象总人数的5%,并于每年 * 月底前将补贴发放名单及核查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省 (略) 。

3.省残联将根据各设区市残联核查报告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略) 通报。如发现 (略) 为的,对相 (略) 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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