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略) 、 (略)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 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 * 〕 * 号)和《 (略) (略) 门关于印发 (略) 市进 * 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 * 〕6号)文件精神,我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自 * 年9月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 和“公益普惠”原则,借鉴 (略) 和周边县(区)做法,结合我区课后服务原试点工作经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 )周 * 至周 * 学习日课后服务
(1)“中午课后服务”(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计2课时);
(2)“下午课后服务”(下午正常放学至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或校内晚餐前,小学计2课时,初中计1课时);
(3)“晚间延时服务”(晚饭后至晚上 * 点左右,初中为晚饭后至 * 点前,计2课时), (略) ,可以适当缩短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或不提供下午课后服务, (略) 根据“ * 项管理” (略) 实际调整确定。
每生每课时服务费2元。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自愿选择 * 个或多个时段参加托管服务,每学期缴纳1次。
( * )假期托管服务
(略) 可提供周末及寒暑假的托管服务。具体如下:
(1)周末提供托管服务1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3课时;
(2)暑假提供托管服务2期,每期 * 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3课时;
(3)寒假提供托管服务1期 * 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3课时;
学生及学生家长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上午、下午”的 * 个或两个时段参加托管服务,每生每课时服务费3.5元,每期缴纳1次。
( * )特色课程托管服务
(略) 可聘请校外专业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开设特色课程。参加特色课程服务的学生,在下午课后服务费的基础上每课时多收取6元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
* 、其他事项
1、学生及学生家长可根据需求选择服务项目类别和服务时段。学习日和周末托管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按 4.5个月计算)缴纳 * 次。学生午餐、晚餐 (略) (略) 结算。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服务费。
2、以上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暂定标准,收费管理与支出严格按照相关 (略) 。各单位应严格遵照“公益普惠”“自愿有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应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并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略) 、校园校务公开栏、 (略) 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 * 5)等信息,实行阳光收费, (略) 会监督。
3、从 * 年秋季开始, (略) 每生每年增加核拨公用经费 * 元, (略) 支付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设施设备耗材费、每个年段加配1名管理员或教辅人员劳务费等。
* 、资金监管
1.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2.区发改、教育、财政、 (略) 门应加强对经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的依照相 (略) 理。
本收费标准与《 (略) 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 (略) (略) 门关于印发 (略) 台商投资区进 * 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泉台管教〔 * 号)同步实施,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未出台新的标准,则延续实施。今后,视上级政策文件 (略) 调整。
(略) 台商 (略) (略) 台商 (略)
科 (略) 教 (略)
(略) 台商 (略)
(略)
*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略) :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印发《关于进 * 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 * 〕 * 号)和《 (略) (略) 门关于印发 (略) 市进 * 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教综〔 * 〕6号)文件精神,我区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自 * 年9月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政府补助” 和“公益普惠”原则,借鉴 (略) 和周边县(区)做法,结合我区课后服务原试点工作经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 * )周 * 至周 * 学习日课后服务
(1)“中午课后服务”(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计2课时);
(2)“下午课后服务”(下午正常放学至当地正常下班时间或校内晚餐前,小学计2课时,初中计1课时);
(3)“晚间延时服务”(晚饭后至晚上 * 点左右,初中为晚饭后至 * 点前,计2课时), (略) ,可以适当缩短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或不提供下午课后服务, (略) 根据“ * 项管理” (略) 实际调整确定。
每生每课时服务费2元。家长和学生根据需求自愿选择 * 个或多个时段参加托管服务,每学期缴纳1次。
( * )假期托管服务
(略) 可提供周末及寒暑假的托管服务。具体如下:
(1)周末提供托管服务1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3课时;
(2)暑假提供托管服务2期,每期 * 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3课时;
(3)寒假提供托管服务1期 * 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各3课时;
学生及学生家长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上午、下午”的 * 个或两个时段参加托管服务,每生每课时服务费3.5元,每期缴纳1次。
( * )特色课程托管服务
(略) 可聘请校外专业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开设特色课程。参加特色课程服务的学生,在下午课后服务费的基础上每课时多收取6元服务费,每学期缴纳1次。
* 、其他事项
1、学生及学生家长可根据需求选择服务项目类别和服务时段。学习日和周末托管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按 4.5个月计算)缴纳 * 次。学生午餐、晚餐 (略) (略) 结算。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免收服务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服务费。
2、以上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暂定标准,收费管理与支出严格按照相关 (略) 。各单位应严格遵照“公益普惠”“自愿有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组织开展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应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及收费标准,并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略) 、校园校务公开栏、 (略) 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 * 5)等信息,实行阳光收费, (略) 会监督。
3、从 * 年秋季开始, (略) 每生每年增加核拨公用经费 * 元, (略) 支付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水电费、小额易耗品费、设施设备耗材费、每个年段加配1名管理员或教辅人员劳务费等。
* 、资金监管
1.所有向家长收取的服务性费用,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2.区发改、教育、财政、 (略) 门应加强对经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的依照相 (略) 理。
本收费标准与《 (略) 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 (略) (略) 门关于印发 (略) 台商投资区进 * 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泉台管教〔 * 号)同步实施,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未出台新的标准,则延续实施。今后,视上级政策文件 (略) 调整。
(略) 台商 (略) (略) 台商 (略)
科 (略) 教 (略)
(略) 台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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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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