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略) 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机关 | 条件 | 数量 | 申请材料目录 | 申请期限 |
1 |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 条:“增值税专用 (略) (略) 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 (略) (略) 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 (略) 、 (略) 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增值税专用 (略) (略) 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 (略) (略) 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8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略) 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 (略) 确定;其他发票由 (略) 各省、自治区、 (略) 确定。 |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 (略) 确定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 6.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工艺及产品检验制度; 8.保存、运输及交付相关制度。 | 在购买标书时提出申请 |
2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 条第2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 (略) 、 (略) 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税收征管法 (略) 称特殊困难: ( * )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 *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 (略) 、 (略) 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第1款:“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 (略) (略) 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 (略) 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 (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略) |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6.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详细说明申请延期原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在报告中对不可 (略) 说明并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特此承诺。”); 7.当期货币资金 (略) (略) 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8.应付 (略) 会保险费等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9.资产负债表。 | 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 |
3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 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主管税务机关 |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 5.代理委托书; 6.代理人身份证件。 |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在申报期限内申请。 |
4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第3款:“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 主管税务机关 |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1.参 (略) (略) 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 (略) 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 —— |
5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略) 对 (略) 政审 (略) 政许可的决定》( (略) 令第 * 号)附件第 * 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区县税务机关 | 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 * 般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其实际生产 (略) 需开具专票的情况相符。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 —— |
6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 (略) 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中华人民 (略)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 条:“ (略) 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 (略) 得税法第 * 十 * 条规定分月或者分 (略) 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 * 纳税 (略) 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 主管税务机关 |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企业。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 按月 (略) 得税的申请人应当于每年1月 * 日前提出申请;按季 (略) 得税的申请人应当于每年3月 * 日前提出申请。 |
(略) 政许可事项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机关 | 条件 | 数量 | 申请材料目录 | 申请期限 |
1 |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 条:“增值税专用 (略) (略) 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 (略) (略) 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 (略) 、 (略) 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7条:“增值税专用 (略) (略) 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 (略) (略) 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8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略) 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 (略) 确定;其他发票由 (略) 各省、自治区、 (略) 确定。 |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 (略) 确定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印刷品印制许可证; 6.生产设备、生产流程及安全管理制度; 7.生产工艺及产品检验制度; 8.保存、运输及交付相关制度。 | 在购买标书时提出申请 |
2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 条第2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 (略) 、 (略) 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 * 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税收征管法 (略) 称特殊困难: ( * )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 * )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计划单列 (略) 、 (略) 可以参照税收征管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批准权限,审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第1款:“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 (略) (略) 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 (略) 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 (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略) |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6.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详细说明申请延期原因,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支出情况,连续3个月缴纳税款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在报告中对不可 (略) 说明并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特此承诺。”); 7.当期货币资金 (略) (略) 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8.应付 (略) 会保险费等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9.资产负债表。 | 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 |
3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 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 主管税务机关 |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纳税人确有困难不能正常申报的情况说明; 5.代理委托书; 6.代理人身份证件。 | 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2.因其他原因,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在申报期限内申请。 |
4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 * 条第3款:“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 主管税务机关 |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采取以下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1.参 (略) (略) 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 (略) 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申请变更纳税定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 —— |
5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 (略) 对 (略) 政审 (略) 政许可的决定》( (略) 令第 * 号)附件第 * 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区县税务机关 | 已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增值税 * 般纳税人,申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与其实际生产 (略) 需开具专票的情况相符。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 —— |
6 |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 (略) 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中华人民 (略) 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 条:“ (略) 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 (略) 得税法第 * 十 * 条规定分月或者分 (略) 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 * 纳税 (略) 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 主管税务机关 |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企业。 | 无数量限制 | 1. (略) 政许可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件; 3.代理委托书; 4.代理人身份证件; 5.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 按月 (略) 得税的申请人应当于每年1月 * 日前提出申请;按季 (略) 得税的申请人应当于每年3月 * 日前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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