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关于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 (略)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 (略) 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池环函[ * ] * 号池州 (略) 关于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公司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doc
批 文 号:池环函[ * ] * 号
发文日期: * 年07月20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略) 门: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地址: (略) (略) 服务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 (略)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 (略) 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池环函[ * ] * 号池州 (略) 关于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公司铅锌冶炼资源综合回收循环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doc
批 文 号:池环函[ * ] * 号
发文日期: * 年07月20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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