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4日作出的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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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绥芬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4日作出的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 * 年1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牡丹江市绥芬 (略) 关于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市绥环承审

〔 * 〕1号

* .1.4

公示时间: * 年1月4日

  牡丹江市绥芬 (略) 关于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市绥环承审〔 * 〕1号

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及环评文件结论,你单位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文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牡丹江市绥芬 (略)

   * 年1月4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届满。

  三、牡丹江市绥芬 (略) (略) 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四、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审批科

  电话: 点击查看>>   




  一、 * 年1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牡丹江市绥芬 (略) 关于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市绥环承审

〔 * 〕1号

* .1.4

公示时间: * 年1月4日

  牡丹江市绥芬 (略) 关于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牡市绥环承审〔 * 〕1号

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你单位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及环评文件结论,你单位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文件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应当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略) 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环评文件应当重新审核。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牡丹江市绥芬 (略)

   * 年1月4日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届满。

  三、牡丹江市绥芬 (略) (略) 链接

  http:/ 点击查看>>   四、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略) 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审批科

  电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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