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丽山丽水文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水利局:关于准予《南宁丽山丽水文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南武水许可决〔 * 〕68号 ??????????????????签发人:潘秀楠

南宁市 (略)

关于准予《南宁丽山丽水文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南宁市千艺 (略) :

我局于 * 年10月29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南宁丽山丽水文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申请。经审核, (略) 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3.59公顷。

(二)基本同意水土 (略) 等级为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挡护率97%,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5%,本项目计划于 * 年1月开工建设。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 (略) 选址,下阶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 (略) 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 (略) 防护措施, (略) 安全。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点击查看>> 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生产期的,生产建设单位应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管理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 (略) 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五、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略) 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03- 点击查看>>

七、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南宁市千艺 (略) 。

南宁市 (略)

* 年10月29日

表格名称
操作


南武水许可决〔 * 〕68号 ??????????????????签发人:潘秀楠

南宁市 (略)

关于准予《南宁丽山丽水文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的决定书

南宁市千艺 (略) :

我局于 * 年10月29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南宁丽山丽水文旅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申请。经审核, (略) 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3.59公顷。

(二)基本同意水土 (略) 等级为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0,渣土挡护率97%,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8%,林草覆盖率达到25%,本项目计划于 * 年1月开工建设。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 (略) 选址,下阶段严格按照技术规范, (略) 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 (略) 防护措施, (略) 安全。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 点击查看>> 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处于生产期的,生产建设单位应按季度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管理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照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 (略) 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略) 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 (略) 审批。

五、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略) 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03- 点击查看>>

七、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南宁市千艺 (略) 。

南宁市 (略)

* 年10月29日

表格名称
操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