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5日- * 年1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四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 (略) 标准 |
1 | 山东 (略) 不锈钢展架真空镀膜项目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四路17号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该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5%。 拟建项目为山东 (略) 不锈钢展架真空镀膜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九 有色金属6、真空镀膜材料。”拟建项目已于德 (略) (略) 备案,备案文号: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因此,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四路17号,企业租赁山东盖世 (略) 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 * )齐河县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及《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齐河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齐河开发区功能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人工擦拭清洁产生的粉尘。治理措施如下: 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略) (略) 理后 (略) 排入齐河县惠 (略) (略) 理。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超越钛金镀膜设备、行车、 (略) 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0~80 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车 (略) : (略) 安置在车间内,在满足生产条件的前提下,车间设备布置时综合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 (略) (略) 界噪声,如将设备安 (略) (略) 界的位置, (略) 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规范设备操作,严格要求设备操作人 (略) 作业,避免设备不当操作产生瞬时高噪声及工件装卸产生间歇性噪声。 综上,项目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原材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材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②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 (略) 门定期清运。 综上, (略) 产生的固体废物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5日- * 年1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四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 (略) 标准 |
1 | 山东 (略) 不锈钢展架真空镀膜项目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四路17号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 该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5%。 拟建项目为山东 (略) 不锈钢展架真空镀膜项目,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九 有色金属6、真空镀膜材料。”拟建项目已于德 (略) (略) 备案,备案文号: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因此,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四路17号,企业租赁山东盖世 (略) 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 * )齐河县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及《 (略) 市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齐河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齐河开发区功能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人工擦拭清洁产生的粉尘。治理措施如下: 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略) (略) 理后 (略) 排入齐河县惠 (略) (略) 理。 综上,本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超越钛金镀膜设备、行车、 (略) 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0~80 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满足项目生产工艺的前提下,选择先进、噪声低的生产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②车 (略) : (略) 安置在车间内,在满足生产条件的前提下,车间设备布置时综合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车间噪声强弱等因素, (略) (略) 界噪声,如将设备安 (略) (略) 界的位置, (略) 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减轻各类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隔振垫,以减轻由于设备自身振动引起的结构传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规范设备操作,严格要求设备操作人 (略) 作业,避免设备不当操作产生瞬时高噪声及工件装卸产生间歇性噪声。 综上,项目设备噪声采用上述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原材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如下: ①废材料拆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②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 (略) 门定期清运。 综上, (略) 产生的固体废物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