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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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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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五街37号
建设单位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五街37号。厂址在卫 (略) 经纬度为:北纬:23°1′33. * ",东经: * °7′16. *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家具设备及医疗设备的驱动装置及其配件;销售:五金制品、线材、模具、音箱、灯具、电机马达、塑胶制品及设备;房地产中介服务;销售:家具、智能家居用品、展示器材、皮革制品、针纺织品;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扩建后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主要从事机电配件的加工生产,扩建后估计年加工生产驱动器 * 万件/年,手控器 * 万件、电源60万件、控制盒10万件、马达蜗杆半产品35万件、PCBA * 万件、线材 * 万条、马达 * 万个、丝杆 * 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注塑产生的非 * 烷总烃,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工序产生的 (略)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28米排放;此外,项目未被集 (略) (略) 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将焊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工序过程中产 (略) 收集,再高空28m排放,小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mg/m3,本项目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略) 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 )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 * 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 (略) 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入指定区域存放, (略) (略) 理;项目生活垃圾收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略) 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的危险废物会暂存于危废间,然后定期交有危废 (略) 处理。 (略) 理措施:项目应定期对各种 (略) 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 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点击查看>>
联系人东莞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街道 (略) 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存在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误、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大气环境 (略) 性分析不充分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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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五街37号
建设单位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炼马机电(东莞)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桥东路南五街37号。厂址在卫 (略) 经纬度为:北纬:23°1′33. * ",东经: * °7′16. * "。一般经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家具设备及医疗设备的驱动装置及其配件;销售:五金制品、线材、模具、音箱、灯具、电机马达、塑胶制品及设备;房地产中介服务;销售:家具、智能家居用品、展示器材、皮革制品、针纺织品;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略)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扩建后总投资 * 万元,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主要从事机电配件的加工生产,扩建后估计年加工生产驱动器 * 万件/年,手控器 * 万件、电源60万件、控制盒10万件、马达蜗杆半产品35万件、PCBA * 万件、线材 * 万条、马达 * 万个、丝杆 * 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注塑产生的非 * 烷总烃,项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工序产生的 (略) 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28米排放;此外,项目未被集 (略) (略) 分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将焊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工序过程中产 (略) 收集,再高空28m排放,小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 mg/m3,本项目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略) 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同时,应安排员工做好安全防护,配戴好口罩,确保劳动安全卫生,同时加强车间通风,使生产车间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 )要求,这样对车间内操作员工的身体健康不会构成危害。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 * t/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和NH3-N等。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略)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项目产生 (略) 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放入指定区域存放, (略) (略) 理;项目生活垃圾收 (略) (略) (略) (略) 理, (略) (略) 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略) 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的危险废物会暂存于危废间,然后定期交有危废 (略) 处理。 (略) 理措施:项目应定期对各种 (略) 维护与保养,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震、吸声等措施,项目产生噪声再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其厂界噪声可以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 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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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 (略) 审查,存在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误、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大气环境 (略) 性分析不充分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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