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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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水利工程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水字〔 * 〕24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15个乡镇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建设内容:1、大坝加固:55座水库大坝修建坝顶公路、1座水库大坝上游预制块护坡、55座水库下游修建排水设施、77座水库整修下游坝坡、 (略) 白蚁防治等;2、溢洪道加固:72座水库新建溢洪道挡土墙及衬护底板,完善消能设施;5座水库新建溢洪道完善消能设施;修建必要交通桥;3、输水平涵加固:7座水库新建大坝平涵; (略) 分水库平涵出口消能设施;1座新建进水塔。4、设置水库安全监测设施,修建进库公路,完善“三通”,配置必需的管理设施;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全县15个乡镇,小(2)型以上水库77座,水库总库容 * .12万立方米,正常库容 * .44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 * 亩,实际灌溉面积 * 亩。该工程是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库。水库下游有向乐铁路、抚吉高速、 * 省道公路、崇丰、崇宜、崇乐、县乡等公路,保护下游村庄 * 个,人口5.3万人,耕地5.3万亩。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 - * ))及《防洪标准》(GB * - * ),确定本工程等别为五等,小(二)型水利工程。根据本工程等别,确定永久建筑物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4座上下游最大水头差超10m按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 年一遇,其它72座上下游最大水头差低于10m,按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为 * .08万元,资金筹措为建设单 (略) 贷款。

六、该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5- 点击查看>>

七、建设期限:6个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水利工程 (略)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 年12月8日


来源: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关于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崇仁县水利工程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水字〔 * 〕24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崇仁县小(2)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县15个乡镇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建设内容:1、大坝加固:55座水库大坝修建坝顶公路、1座水库大坝上游预制块护坡、55座水库下游修建排水设施、77座水库整修下游坝坡、 (略) 白蚁防治等;2、溢洪道加固:72座水库新建溢洪道挡土墙及衬护底板,完善消能设施;5座水库新建溢洪道完善消能设施;修建必要交通桥;3、输水平涵加固:7座水库新建大坝平涵; (略) 分水库平涵出口消能设施;1座新建进水塔。4、设置水库安全监测设施,修建进库公路,完善“三通”,配置必需的管理设施;建设规模:该项目涉及全县15个乡镇,小(2)型以上水库77座,水库总库容 * .12万立方米,正常库容 * .44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 * 亩,实际灌溉面积 * 亩。该工程是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二)型水库。水库下游有向乐铁路、抚吉高速、 * 省道公路、崇丰、崇宜、崇乐、县乡等公路,保护下游村庄 * 个,人口5.3万人,耕地5.3万亩。工程等级及防洪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 - * ))及《防洪标准》(GB * - * ),确定本工程等别为五等,小(二)型水利工程。根据本工程等别,确定永久建筑物的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4座上下游最大水头差超10m按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 * 年一遇,其它72座上下游最大水头差低于10m,按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为 * .08万元,资金筹措为建设单 (略) 贷款。

六、该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5- 点击查看>>

七、建设期限:6个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崇仁县水利工程 (略)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 年12月8日


来源:崇仁县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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