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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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天元区三门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 (略) 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 * 〕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 * 〕6号)、石 (略) 出具的《石三门管委会重点项目调度会备忘录》、月福村委会出具的《关于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情况说明》的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天元区三门 (略) 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5-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选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月福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和闸坝重建, (略) 慢性系统和机耕道路,增设亲水平台和河 (略) 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万元,预备费1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该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预计 * 年6月- * 年12月)。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 (略) 。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 * 〕17号)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 * 〕6号)履行审批程序。

2.项目须根 (略) 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做好 (略) 会风险评估,杜绝工 (略) 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4.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 (略) 标准、规范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5.项目批复后,项目业主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6.项目业主应当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业主单位需及时以书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天元区 (略)

* 年6月28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略) 、 (略)

株洲市天元区 (略) * 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5份)




关于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 (略) 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天元区三门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 (略)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和《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 (略) 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 * 〕17号)、区人民政府《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 * 〕6号)、石 (略) 出具的《石三门管委会重点项目调度会备忘录》、月福村委会出具的《关于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情况说明》的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天元区三门 (略) 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月福村水利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5- 点击查看>> )。

二、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选址位于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月福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4亩,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整治和闸坝重建, (略) 慢性系统和机耕道路,增设亲水平台和河 (略) 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工程费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万元,预备费1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该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预计 * 年6月- * 年12月)。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 (略) 。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 * 〕17号)和《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 * 〕6号)履行审批程序。

2.项目须根 (略) 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做好 (略) 会风险评估,杜绝工 (略) 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4.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 (略) 标准、规范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5.项目批复后,项目业主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项目开工前,每季度末次月10日前报送前期工作信息;项目开工后,每月10日前报送截至上月末的建设进度信息;项目竣工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竣工验收信息。

6.项目业主应当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 (略) 调整,业主单位需及时以书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天元区 (略)

* 年6月28日



抄送: (略) 、 (略) 、 (略) (略) 、 (略)

株洲市天元区 (略) * 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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