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1").css("display","block");//视图时要用包围varflashvars={f:"",s:"0",c:"0",e:"2",v:"80",p:"1",lv:"0",loaded:"loadedHandler",my_url:encodeURIComponent(window.location.href)};va..." />

《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O04-10/03地块控规修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19)》O04-10/03地块控规修改公示



修编目的:为推动重庆市璧山区的发展,进一步打造国际化田园都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古道湾公园旁的标志性建筑。地块O04-10/03商业用地已有开发商有意向 (略) ,但目前并未有相应的方案,为了增加项目的落地性,本次针对地块O04-10/03商业用地的 (略) 调整,特编制《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O04-10/03地块控规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
编制依据: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 - * )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8) 6.《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点击查看>> 8) 7.《 (略) 乡规划条例》( * 年) 8.《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 9.《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 年修订) 10.《 (略) 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 点击查看>> ) 11.《重 (略) 乡总体规划( * 年编制)》( (略) 部修改) 12.《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13.《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 14. 其他相关规划和规范规定
编制单位:重庆热地建筑 (略)
编制范围:本规划位于璧山 (略) ,北邻古道湾公园,南抵1号路,东至2号路,西靠古道湾公园。规划总面积约2.04公顷。
修编内容:1、地块O04-10商业用地原控规指标—建筑限高为20米,建筑限高较低,不利于项目的落地。为了项目更好的落地,对地块O04-10商业用地建筑限高不设限制,有利于地块的灵活使用,提升地块价值;
2、符合《 (略) 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和《 (略) 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的要求,项目建设时,应当依据地质勘测报告和周边的建筑高度等因素来确定该地块的建筑限高。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 (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 (略)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 * 年11月30日- * 年12月29日
意见反馈:1、 (略) 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 (略) 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 (略) 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 (略) 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 (略) 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 * 年12月30日- * 年1月0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 (略) 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修编目的:为推动重庆市璧山区的发展,进一步打造国际化田园都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古道湾公园旁的标志性建筑。地块O04-10/03商业用地已有开发商有意向 (略) ,但目前并未有相应的方案,为了增加项目的落地性,本次针对地块O04-10/03商业用地的 (略) 调整,特编制《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O04-10/03地块控规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
编制依据:1.《中华 (略) 乡规划法》( * 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年)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 - * )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点击查看>> 8) 6.《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点击查看>> 8) 7.《 (略) 乡规划条例》( * 年) 8.《 (略)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年) 9.《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 年修订) 10.《 (略) 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 点击查看>> ) 11.《重 (略) 乡总体规划( * 年编制)》( (略) 部修改) 12.《重庆市璧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点击查看>> ) 13.《璧山御湖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 14. 其他相关规划和规范规定
编制单位:重庆热地建筑 (略)
编制范围:本规划位于璧山 (略) ,北邻古道湾公园,南抵1号路,东至2号路,西靠古道湾公园。规划总面积约2.04公顷。
修编内容:1、地块O04-10商业用地原控规指标—建筑限高为20米,建筑限高较低,不利于项目的落地。为了项目更好的落地,对地块O04-10商业用地建筑限高不设限制,有利于地块的灵活使用,提升地块价值;
2、符合《 (略) 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和《 (略) 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的要求,项目建设时,应当依据地质勘测报告和周边的建筑高度等因素来确定该地块的建筑限高。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 (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 (略) (略) (略) (http:/ 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 * 年11月30日- * 年12月29日
意见反馈:1、 (略) 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 (略) 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 (略) 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 (略) 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 (略) 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 * 年12月30日- * 年1月0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 (略) 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