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2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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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2022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CG-SS-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 * 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7号

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称:宿松县 * 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肥西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略) 理设施检测服务

2、安徽省界断面水质水 (略) 监测数据比测采购

3、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4、庐江县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服务

5、 (略) 理设施和地表水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凤南、刘银兰、欧洪流、高明权、汪行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金额为: * 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宿松县 (略)

地 址:宿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1-3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安庆市宿松县 (略)

* 年1月6日




一、项目编号:CG-SS-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 * 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7号

成交金额: 点击查看>>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 务 类

名称:宿松县 * 年度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肥西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略) 理设施检测服务

2、安徽省界断面水质水 (略) 监测数据比测采购

3、宿松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4、庐江县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服务

5、 (略) 理设施和地表水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凤南、刘银兰、欧洪流、高明权、汪行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金额为: * 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宿松县 (略)

地 址:宿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将军山路朝阳无限小区商铺1-3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  话: 点击查看>>

安庆市宿松县 (略)

*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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