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和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氨分解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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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和宏新材料有限公司氨分解制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第一次)公示



甘 (略) 氨分解制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 (略) 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有色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厂区), (略) (略) (已经废弃)的空地,建设氨分解制氢装置一套,为“ * t/a大口径白铜管及冷凝管项目”铜管退火提供氢氮气保护气。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 (略)

地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有色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文总

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恒信 (略)

地址:甘 (略) 关区庆阳路澳兰名门C座

联系人:薛永林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任务后,收集相关项目文件和环保法规,进行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和工程分析,并识别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 (略) 考察和必要的测试工作,进行工程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对主要环境因子的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综合研究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监理计划及管理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总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略) 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 (略) 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 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 (略) 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向公示制定的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 (略) (略) 反映。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年12月30日

甘 (略)

,甘肃


甘 (略) 氨分解制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 (略) 项目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有色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三厂区), (略) (略) (已经废弃)的空地,建设氨分解制氢装置一套,为“ * t/a大口径白铜管及冷凝管项目”铜管退火提供氢氮气保护气。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 (略)

地址: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有色化工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文总

电话: 点击查看>>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甘肃恒信 (略)

地址:甘 (略) 关区庆阳路澳兰名门C座

联系人:薛永林

电话: 点击查看>> 邮箱: * 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任务后,收集相关项目文件和环保法规,进行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和工程分析,并识别工程影响的主要环境因子;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 (略) 考察和必要的测试工作,进行工程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对主要环境因子的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综合研究环境保护措施、监测监理计划及管理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总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略) 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 (略) 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略) 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环境 (略) 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2)、公众对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公众可通过向业主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向公示制定的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 (略) (略) 反映。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 年12月30日

甘 (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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