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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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10)



晋中 (略) 关于 * 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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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0日- * 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 (略) 行政审批科

邮编: 点击查看>>

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

山西灵石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晋中市灵石县梁家墕乡茹泊村北侧0. (略) 的荒沟内

山西灵石 (略)

(略)

山西灵石 (略) 拟在晋中市灵石县梁家墕乡茹泊村北侧0. (略) 的荒沟内,利用本公司煤矿或周边相关企业产生的煤矸石,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占地面积3.83hm2,填埋量41.04万m3(煤矸石35.57万m3,土方5.47万m3),复垦面积3.83hm2(林地3.06hm2,草地0.77h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矸墙工程、截排水工程、防渗及边坡防护工程、填埋工程、复垦工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万元。

1、项目建设过程中 (略) 地和 (略) 洒水抑尘,采用全封闭箱式车辆运输 (略) (略) 清洗,对易扬尘物料堆放以及 (略) 遮盖,硬化运输道路,严禁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作业,倾倒煤矸石时使用移动式 (略) 降尘,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矸石自燃对周边大气造成污染; (略) 冬季采暖采用电暖器,不得建设燃煤设施。

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 (略) 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外排;按要求规范做好复垦区防渗工作,矸石须分层压实后,再经黄土覆盖压实;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排水涵洞、截水沟、排水沟和 (略) 外,减少矸石淋溶液的形成,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项目建设应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车辆,合 (略) 地和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 (略) 门指 (略) 置。

4、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规范建设挡矸墙、洗车平台,落实复垦区分层填埋、及时覆土压实措施,在达到堆存高度后按环评要求 (略) 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各土地平整, (略) (略) 防护, (略) 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复垦区完善的排水涵洞、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等截排水设施,并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检修。同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建设单位根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略) (略) 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 (略) 了公众参与。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2

山西 (略) 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北侧1. (略) 的天然坑洼地内

山西 (略)

山西 (略)

* 年3月2日,晋中 (略) 以《关于山西 (略) 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函[ * ]44号)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运输道路较陡、路途较远等原因,拟将原建设地点(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北侧3. (略) 的荒沟内)变更为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北侧1. (略) 的天然坑洼地内。该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后,主要涉及的变更内容有:占地面积(由3.78hm2变更为6.78hm2)、复垦规模(由3.78hm2变更为6.78hm2)、填充量(煤矸石29.4万m3变更为63.37万m3,土方8.4万m3变更为18.5万m3)、截排水设施规模、项目总投资(由 * 万元变更为 * 万元)、环保投资(由40.5万元变更为 * .5万元)等。

1.切实按照变更后的施工设计方案作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 (略) 生态恢复措施,有效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落实分层填埋压实、覆土作业、复垦和植被恢复措施,确保生态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2.切实做好复垦区防渗工作,规范建设排水涵洞、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等截排水设施,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排 (略) 外,减少矸石淋溶液的形成,防止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3.规范建设挡矸墙、洗车平台,切实加强截排水设施的巡检力度,及时做好维护和加固工作;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计划及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4、其他要求仍按照晋中 (略) 《关于山西 (略) 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函[ * ]44号)执行。

建设单位根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略) (略) 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 (略) 了公众参与。

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晋中 (略) 关于 * 年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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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0日- * 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 (略) 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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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

山西灵石 (略) 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晋中市灵石县梁家墕乡茹泊村北侧0. (略) 的荒沟内

山西灵石 (略)

(略)

山西灵石 (略) 拟在晋中市灵石县梁家墕乡茹泊村北侧0. (略) 的荒沟内,利用本公司煤矿或周边相关企业产生的煤矸石,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占地面积3.83hm2,填埋量41.04万m3(煤矸石35.57万m3,土方5.47万m3),复垦面积3.83hm2(林地3.06hm2,草地0.77h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挡矸墙工程、截排水工程、防渗及边坡防护工程、填埋工程、复垦工程以及配套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万元。

1、项目建设过程中 (略) 地和 (略) 洒水抑尘,采用全封闭箱式车辆运输 (略) (略) 清洗,对易扬尘物料堆放以及 (略) 遮盖,硬化运输道路,严禁在大风天气条件下作业,倾倒煤矸石时使用移动式 (略) 降尘,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矸石自燃对周边大气造成污染; (略) 冬季采暖采用电暖器,不得建设燃煤设施。

2、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以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 (略) 洒水抑尘,不得随意外排;按要求规范做好复垦区防渗工作,矸石须分层压实后,再经黄土覆盖压实;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排水涵洞、截水沟、排水沟和 (略) 外,减少矸石淋溶液的形成,防止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3、项目建设应选用高性能、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车辆,合 (略) 地和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 (略) 门指 (略) 置。

4、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作业,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规范建设挡矸墙、洗车平台,落实复垦区分层填埋、及时覆土压实措施,在达到堆存高度后按环评要求 (略) 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各土地平整, (略) (略) 防护, (略) 生态恢复措施;建设复垦区完善的排水涵洞、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等截排水设施,并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检修。同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建设单位根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略) (略) 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 (略) 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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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西 (略) 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变更

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北侧1. (略) 的天然坑洼地内

山西 (略)

山西 (略)

* 年3月2日,晋中 (略) 以《关于山西 (略) 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函[ * ]44号)对该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运输道路较陡、路途较远等原因,拟将原建设地点(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北侧3. (略) 的荒沟内)变更为灵石县两渡镇新庄村北侧1. (略) 的天然坑洼地内。该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后,主要涉及的变更内容有:占地面积(由3.78hm2变更为6.78hm2)、复垦规模(由3.78hm2变更为6.78hm2)、填充量(煤矸石29.4万m3变更为63.37万m3,土方8.4万m3变更为18.5万m3)、截排水设施规模、项目总投资(由 * 万元变更为 * 万元)、环保投资(由40.5万元变更为 * .5万元)等。

1.切实按照变更后的施工设计方案作业,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 (略) 生态恢复措施,有效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落实分层填埋压实、覆土作业、复垦和植被恢复措施,确保生态保护工作有效落实。

2.切实做好复垦区防渗工作,规范建设排水涵洞、截水沟、排水沟、消力池等截排水设施,复垦区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截排 (略) 外,减少矸石淋溶液的形成,防止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

3.规范建设挡矸墙、洗车平台,切实加强截排水设施的巡检力度,及时做好维护和加固工作;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计划及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机制,有效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4、其他要求仍按照晋中 (略) 《关于山西 (略) 新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市环函[ * ]44号)执行。

建设单位根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略) (略) 及报纸、张贴公告、网络平 (略) 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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