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关于泗洋河流域黑潭墩采区临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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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五峰分局关于泗洋河流域黑潭墩采区临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峰原 (略) :

  你单位呈报的《泗洋河流域黑潭墩采区临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傅家堰乡白庙村,主要从事于河道采砂和砂石加工工作, (略) 开采来源于泗洋河黑潭墩采区,砂石加工选址于泗洋河干道上,紧邻采砂的采区。项目用地类型为林地和少量河滩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作为砂石 (略) 所,临 (略) (略) 长 * m,宽44m,占地面积 * m2。设有砂石加工生产线2条,年加工砂石量 * .2m3。该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83%。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 (略) 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 (略) 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节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略) 污染防治设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和压滤废 (略) (略) 回用, (略) 分由泗洋河补充,生产废水严禁排入泗洋河;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家庭现有的污水收集系统。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采用喷淋湿法作业减少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堆场粉尘采取洒水抑尘、设置 (略) 覆盖等措施;物料装卸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的同时,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 (略) 装卸,同时做好遮挡;对 (略) 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表二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 (略) , (略) 于远离居民区一侧,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加强绿化等措施使项目 (略) 噪声达标。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沉淀池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用作造地或者绿化等;生活 (略) (略) 理,废机油设置规 (略) 所,厂内暂存后用于设备润滑,若厂内不能完全消纳,应委托 (略) 处置。

  四、项目临泗洋河而建,通过 (略) 采砂, (略) 砂石加工,建 (略) 采砂和加工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设计的开采时段、开采方式、 (略) 作业,逐步有序地开采,降低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根据采砂许可证的许可期限,采砂结束以后, (略) 应按照要 (略) 平整覆土复垦复绿。

  六、厂区及周边裸露 (略) 绿化恢复工作,厂区边界修建围墙、严禁废水、固体废物偷排漏排进入泗洋河。

  七、项目竣工后,建 (略) 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 (略) 。

  八、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略) 门的批复意见为准。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十、该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 (略) 负责。

  宜昌 (略) 五峰土家 (略)

   * 年11月15日



五峰原 (略) :

  你单位呈报的《泗洋河流域黑潭墩采区临时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傅家堰乡白庙村,主要从事于河道采砂和砂石加工工作, (略) 开采来源于泗洋河黑潭墩采区,砂石加工选址于泗洋河干道上,紧邻采砂的采区。项目用地类型为林地和少量河滩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作为砂石 (略) 所,临 (略) (略) 长 * m,宽44m,占地面积 * m2。设有砂石加工生产线2条,年加工砂石量 * .2m3。该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83%。

  二、原则同意《报告表》对 (略) 作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及采用的 (略) 建设。

  三、在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环节管理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略) 污染防治设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废水和压滤废 (略) (略) 回用, (略) 分由泗洋河补充,生产废水严禁排入泗洋河;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家庭现有的污水收集系统。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采用喷淋湿法作业减少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堆场粉尘采取洒水抑尘、设置 (略) 覆盖等措施;物料装卸粉尘采取洒水抑尘的同时,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 (略) 装卸,同时做好遮挡;对 (略) 硬化、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6)中表二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 (略) , (略) 于远离居民区一侧,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加强绿化等措施使项目 (略) 噪声达标。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沉淀池污泥经压滤脱水后外售、用作造地或者绿化等;生活 (略) (略) 理,废机油设置规 (略) 所,厂内暂存后用于设备润滑,若厂内不能完全消纳,应委托 (略) 处置。

  四、项目临泗洋河而建,通过 (略) 采砂, (略) 砂石加工,建 (略) 采砂和加工作业时应严格按照设计的开采时段、开采方式、 (略) 作业,逐步有序地开采,降低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五、根据采砂许可证的许可期限,采砂结束以后, (略) 应按照要 (略) 平整覆土复垦复绿。

  六、厂区及周边裸露 (略) 绿化恢复工作,厂区边界修建围墙、严禁废水、固体废物偷排漏排进入泗洋河。

  七、项目竣工后,建 (略) 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 (略) 。

  八、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略) 门的批复意见为准。

  九、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十、该项目建设期间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 (略) 负责。

  宜昌 (略) 五峰土家 (略)

   * 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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