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寿西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配套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寿西湖进退洪闸标段施工配套搅拌站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略) 淮河干流正阳关 (略) 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寿西湖进退洪闸标段施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寿县 (略) 行政审批股。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寿 (略) 二楼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淮河干流正阳关 (略) 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寿西湖进退洪闸标段施 (略)
建设单位:安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锦程 (略)
项目概况:项目于 * 年11月3日经寿县自然 (略) 批准,同意在八公山乡大泉村使用土地1. * 公顷,作为项 (略) 的临时用地,项目租赁寿县互利 (略) (略) 地,该场地 (略) (略) (略) 地,有效期为 * 年8月18日至 * 年8月18日;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万方混凝土。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要求建 (略) (略) ,配套建设化 (略) 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碎石冲洗废水、搅拌机、 (略) 地冲洗废水。食堂废 (略) 理与生活污水一 (略) 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搅拌机、 (略) 地冲洗废水经1# (略) 理后、碎石冲洗废水经2# (略) 理后,水质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 )中混凝土拌合用水的素混凝土生产用水水质要求,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规范建设。物料输送储存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经 (略) 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出;物料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与合料斗产生的粉尘一同经脉冲 (略) 理,最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出;砂石破碎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产生噪声、振动设备的位置,根据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工程治理措施,确保边界声环境、振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分别由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收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搅拌废 (略) 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沉淀池沉 (略) 作为骨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略) 置。
(5)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本项目的建设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项目临时用地期满后, (略) (略) 地恢复,将场地内的建筑材料、可能受污染的土壤等 (略) 清除,不可遗留环境问题; (略) 地平整后应采取覆土措施、进行绿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略) 淮河干流正阳关 (略) 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寿西湖进退洪闸标段施 (略) 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寿县 (略) 行政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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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淮河干流正阳关 (略) 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寿西湖进退洪闸标段施 (略)
建设单位:安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锦程 (略)
项目概况:项目于 * 年11月3日经寿县自然 (略) 批准,同意在八公山乡大泉村使用土地1. * 公顷,作为项 (略) 的临时用地,项目租赁寿县互利 (略) (略) 地,该场地 (略) (略) (略) 地,有效期为 * 年8月18日至 * 年8月18日;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年产4万方混凝土。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要求建 (略) (略) ,配套建设化 (略) 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碎石冲洗废水、搅拌机、 (略) 地冲洗废水。食堂废 (略) 理与生活污水一 (略) 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搅拌机、 (略) 地冲洗废水经1# (略) 理后、碎石冲洗废水经2# (略) 理后,水质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 * )中混凝土拌合用水的素混凝土生产用水水质要求,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生产用水。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规范建设。物料输送储存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经 (略) 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排出;物料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与合料斗产生的粉尘一同经脉冲 (略) 理,最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出;砂石破碎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产生噪声、振动设备的位置,根据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工程治理措施,确保边界声环境、振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筒仓和粉煤灰筒仓分别由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均回收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搅拌废 (略) 作为原料回用于混凝土生产;沉淀池沉 (略) 作为骨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 (略) (略) 置。
(5)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本项目的建设对八公山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植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的影响;项目临时用地期满后, (略) (略) 地恢复,将场地内的建筑材料、可能受污染的土壤等 (略) 清除,不可遗留环境问题; (略) 地平整后应采取覆土措施、进行绿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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