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1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1日- * 年1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 (略) (略) 四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 (略) 标准 |
1 | 齐 (略) (略) 项目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盖世冠威物流园 (略) 北侧20米 | 齐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3%。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已取 (略) 区行 (略) 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盖世冠威物流园 (略) 北侧20米,企业租赁山东盖世 (略) 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 * )齐河县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及《 (略) 市总体规划》 ( 点击查看>> )、《齐河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齐河开发区功能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仓储用地,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1km 范围内没有 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 (略) 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有机废气和车辆进出尾气,其中有机废气的产生主要来自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油罐小呼吸。治理措施如下: 安装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略) 理后,通过顶端4米高排气口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齐河县惠 (略) (略) 理。 综上,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泵类、加 (略) 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0~80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安装基础减震。 ③距离衰减。 ④建筑隔声。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油罐清理产生的清罐废物。治理措施如下: ①清罐废物委托相应 (略) (略) 置, (略) 区保存。 ②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 (略) 门定期清运。 综上, (略) 产生固体废物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月11日- * 年1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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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 (略) 标准 |
1 | 齐 (略) (略) 项目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盖世冠威物流园 (略) 北侧20米 | 齐 (略) | 山东 (略) |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3%。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 年本)》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已取 (略) 区行 (略) 备案证明(项目代码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盖世冠威物流园 (略) 北侧20米,企业租赁山东盖世 (略) 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鲁( * )齐河县不动产权第 点击查看>> 号)及《 (略) 市总体规划》 ( 点击查看>> )、《齐河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齐河开发区功能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仓储用地,符合齐河县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周边1km 范围内没有 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 (略) 述,本项目的选址合理。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有机废气和车辆进出尾气,其中有机废气的产生主要来自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油罐小呼吸。治理措施如下: 安装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略) 理后,通过顶端4米高排气口排放。 综上,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治理措施如下: 生活污 (略) 理后排入齐河县惠 (略) (略) 理。 综上,项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油机、泵类、加 (略) 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0~80dB(A)左右。治理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安装基础减震。 ③距离衰减。 ④建筑隔声。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及油罐清理产生的清罐废物。治理措施如下: ①清罐废物委托相应 (略) (略) 置, (略) 区保存。 ②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 (略) 门定期清运。 综上, (略) 产生固体废物 (略) 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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