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110千伏司城至石正站线路工程
梅州110千伏司城至石正站线路工程
梅发改核准〔 * 〕2号 梅州市 (略) 关于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 (略) 关于申请核准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的函》(梅供电函〔 * 〕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完善兴宁市、 (略) 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略) (略) 风险,优化1 (略) 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项目单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平远县石正镇(起止路线等)。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变电工程。1.在1 (略) 站扩建1回 * 千伏出线间隔,间隔设备新建。2.在11 (略) 扩建1回 * 千伏出线间隔,间隔设备新建。根据可研内审意见要求,需对11 (略) 改造为单母线分段接线,需新增分段间隔1个,PT间隔1个。(二)线路工程。本期间工程新建 * 千伏接入线路总长度约38.75千米。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38.75千米,途经兴宁市罗浮镇,兴宁市罗岗镇,兴宁市黄陂镇,兴宁市黄槐镇,平远县石正镇。(三)配套建设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占地面积: * .0平方米。 四、项目静态投资 * 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9.7%;国内贷款 *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0.3%。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招标投标发包 (略) 核准(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保障电力供应重点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 * 〕 * 号)、梅州 (略) 《关于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意见的情况说明》 (略) (略) 《关于印发梅州1 (略) (略) (略) 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梅供电计〔 * 〕36号)。 八、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梅州市 (略) * 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市监 (略) 纪检监察组、 (略) 、 (略) ,平远县 (略) 、兴宁市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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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发改核准〔 * 〕2号 梅州市 (略) 关于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略) (略) : 报来《 (略) 关于申请核准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的函》(梅供电函〔 * 〕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完善兴宁市、 (略) 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略) (略) 风险,优化1 (略) 结构,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点击查看>> -01- 点击查看>> )。 项目单 (略) (略)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梅州市兴宁市罗浮镇、平远县石正镇(起止路线等)。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变电工程。1.在1 (略) 站扩建1回 * 千伏出线间隔,间隔设备新建。2.在11 (略) 扩建1回 * 千伏出线间隔,间隔设备新建。根据可研内审意见要求,需对11 (略) 改造为单母线分段接线,需新增分段间隔1个,PT间隔1个。(二)线路工程。本期间工程新建 * 千伏接入线路总长度约38.75千米。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38.75千米,途经兴宁市罗浮镇,兴宁市罗岗镇,兴宁市黄陂镇,兴宁市黄槐镇,平远县石正镇。(三)配套建设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建筑面积: * .0平方米;占地面积: * .0平方米。 四、项目静态投资 * 万元,动态投资(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自有资金 *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9.7%;国内贷款 * 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70.3%。 五、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办理报建、施工、招投标、资金拨付等手续。 六、项目招标投标发包 (略) 核准(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实施一批保障电力供应重点项目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 * 〕 * 号)、梅州 (略) 《关于梅州1 (略) (略) 线路工程意见的情况说明》 (略) (略) 《关于印发梅州1 (略) (略) (略) 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梅供电计〔 * 〕36号)。 八、如需对本项 (略) 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 (略) 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 (略) (略)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略) (略)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梅州市 (略) * 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纪委市监 (略) 纪检监察组、 (略) 、 (略) ,平远县 (略) 、兴宁市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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