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决定公示】关于《新建皮肤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评审批决定公示】关于《新建皮肤病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我局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 (略)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合肥 (略) 有限公司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批 文 号:环建审〔 * 〕 * 号
发文日期: * 年1月13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生态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合肥 (略) (略) 政诉讼。
(略) 门:合肥市庐阳区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 (略) 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经审查,我局对《 (略)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及第二十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 (略) 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合肥 (略) 有限公司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批 文 号:环建审〔 * 〕 * 号
发文日期: * 年1月13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合肥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生态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合肥 (略) (略) 政诉讼。
(略) 门:合肥市庐阳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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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大房郢路交口庐阳 (略) 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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