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豪劲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肇庆豪劲铝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肇庆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1.6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建设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北区(肇庆市高要区 (略) 厂房之六)(E * 度45分22.50秒 ,N23度6分12.60秒)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 * 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扩建 (略) 李架铝型材件 * 吨、脚踏板铝型材件 * 吨、门窗料铝型材件 * 吨、散热器铝型材件 * 吨、铝板材 * 吨、铝圆片 * 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废水:原有项目生产废水经隔 (略) (略) (略) 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由 (略) 排入金淘 (略) (略) 理。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及三 (略) 理后由 (略) 排入金淘 (略) (略) 理。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原有项目:熔炼炉烟气:熔炼炉燃天然气。项目2台熔炼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同搓灰工序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同一根15m排气筒(G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挤压及时效炉、模具炉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尾气均集中收集后通过同一根15m排气筒(G2)排放。煲模碱雾废气:集气罩收集并采用“酸液喷淋塔”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G3)排放。厨房油烟废气:设置一套 (略) 理厨房油烟废气,尾气经引管至员工宿舍楼楼顶排放(G4)。扩建项目:熔铸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和燃烧废气依托原有项目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轧制过程产生的油雾采用离心式油 (略) 理。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 (略) (略) 理;铝灰渣:交 (略) 理 (略) 理;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烟(粉)尘、废乳化液、废轧制油、废润滑油、废油、含油抹布:交 (略) 理 (略) 理;废包装材料: (略) 。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 〕56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 * 、 * 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 (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 * 〕 * 号),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按照环大气〔 * 〕56号文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 (略) 。扩建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二级排放限值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 〕56号)的较严值。有组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 27— *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轧制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油雾由于 (略) 业排放标准, (略)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 27— *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油雾主要成分为烷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定义涵盖烷烃, (略) 内无组织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 * )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扩建项目员工在原有项目员工中调配,总数和员工食宿情况不发生变化,无新增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及其污染物。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渣隔油+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金淘 (略) 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由 (略) 汇入金淘 (略) (略) 理。

(3)噪声排放标准:扩建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 (略) 第七次会议于 * 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9月1日)。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 年1月13日至 * 年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 (略) 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附件:

公示版-肇庆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肇庆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1.6

项目名称

肇庆 (略) 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肇庆 (略)

建设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北区(肇庆市高要区 (略) 厂房之六)(E * 度45分22.50秒 ,N23度6分12.60秒)

评价类别

报告表

环评单位

(略) (略)

建设规模(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 * 方米,建筑面积 * 平方米,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 万元。扩建 (略) 李架铝型材件 * 吨、脚踏板铝型材件 * 吨、门窗料铝型材件 * 吨、散热器铝型材件 * 吨、铝板材 * 吨、铝圆片 * 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废水:原有项目生产废水经隔 (略) (略) (略) 理站,经处理达标后由 (略) 排入金淘 (略) (略) 理。扩建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及三 (略) 理后由 (略) 排入金淘 (略) (略) 理。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废气:原有项目:熔炼炉烟气:熔炼炉燃天然气。项目2台熔炼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汇同搓灰工序粉尘一起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同一根15m排气筒(G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挤压及时效炉、模具炉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尾气均集中收集后通过同一根15m排气筒(G2)排放。煲模碱雾废气:集气罩收集并采用“酸液喷淋塔” (略) 理后,由15m排气筒(G3)排放。厨房油烟废气:设置一套 (略) 理厨房油烟废气,尾气经引管至员工宿舍楼楼顶排放(G4)。扩建项目:熔铸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和燃烧废气依托原有项目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轧制过程产生的油雾采用离心式油 (略) 理。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 (略) (略) 理;铝灰渣:交 (略) 理 (略) 理;不合格品、边角料:回用于生产;烟(粉)尘、废乳化液、废轧制油、废润滑油、废油、含油抹布:交 (略) 理 (略) 理;废包装材料: (略) 。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 〕56号),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 * 、 * 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 (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 * 〕 * 号),珠江三角洲地区原则上按照环大气〔 * 〕56号文国家重点区域工业炉窑 (略) 。扩建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二级排放限值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 〕56号)的较严值。有组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 27— *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轧制过程产生的有组织油雾由于 (略) 业排放标准, (略)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 27— *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油雾主要成分为烷烃,挥发性有机物VOCs定义涵盖烷烃, (略) 内无组织 (略)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 * )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排放标准:扩建项目员工在原有项目员工中调配,总数和员工食宿情况不发生变化,无新增生活污水及其污染物。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扩建项目无新增废水及其污染物。原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渣隔油+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 *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金淘 (略) 理厂设计进水标准两者较严值,由 (略) 汇入金淘 (略) (略) 理。

(3)噪声排放标准:扩建 (略)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 (略) 第七次会议于 * 年11月29日修订通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年9月1日)。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 年1月13日至 * 年1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 (略) 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 真: 点击查看>>

附件:

公示版-肇庆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