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韶钢产业园制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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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韶钢产业园制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 * 〕 * 号

  韶钢产业园制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房建设 * Nm3/h产能的制氢装置,主要工艺单元包括原料气压缩、 (略) 理、净化焦炉气压缩、变压吸附制氢、脱氧干燥等。项目以韶钢焦炉煤气为原料制取高纯氢气,副产的解吸气返回韶钢作为燃料气。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 *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 * 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2.4万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 * 吨标准煤/万标准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粤能许可〔 * 〕 * 号

  韶钢产业园制氢(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略) 房建设 * Nm3/h产能的制氢装置,主要工艺单元包括原料气压缩、 (略) 理、净化焦炉气压缩、变压吸附制氢、脱氧干燥等。项目以韶钢焦炉煤气为原料制取高纯氢气,副产的解吸气返回韶钢作为燃料气。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 *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 * 万千瓦时、蒸汽消耗量不高于2.4万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 * 吨标准煤/万标准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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