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南(试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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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库建设指南(试行)的公示



根据《吴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吴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延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等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1.苹果产业项目

(1)果园提 (略) 建设。支持打造集中连片间伐示范园;

(2)冷链装备水平提升。 (略) 、 (略) 及果农大户新建冷(气)库;

(3)果品精深加工提升。支持醋饮、脆片、果酱、果粉、果酒、果胶、果酵素等果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4)适度发展梨、桃、葡萄等其他水果。

2.畜牧产业项目

(1) (略) 建设。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企业( (略) )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繁育规模;

(2) (略) 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形式和脱贫村、脱贫户以及边缘户发展规模化养殖;

(3)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畜禽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向肉类精深加工转型;

(4) (略) 建设。支持围绕紫花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高产饲草种植, (略) ;

(3)有机肥推广应用。支持 (略) 扩大生产规模。

3.设施农业项目

(1) (略) 新建与改造提升。支持新建日光温室、大棚、高 (略) ;

(2) (略) 建设。支持自动化播种机、育苗床架、补光灯及加温设备等;

(3) (略) 标准化提升。支持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新型配套设施设备,含水肥一体、石灰氮高温闷棚、植物补光灯、自动放风机和轨道运输车等;

(4)设施农业产业链延伸。支持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净菜包装、冷链设施。

4.百亿级食用菌产业集群项目

(1)食用菌产能提升。支持配套出菇钢架、 (略) 、温湿度调控、喷淋等设施;

(2) (略) 。支持农民产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3) (略) 。支持以村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建立 (略) ;

5.其他类产业项目

(1)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红枣、核桃、花椒等干果产业;

(2)支持中药材、花卉等特色种植产业;

(3)支持中蜂、桑蚕、大闸蟹、稻田鱼虾等特色养殖业。

6.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1)支持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

(二)乡村示范类项目

1.支持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示范样板村庄;

2.支持农户居住聚 (略) 改造、巷道硬化、村组路灯、基本绿化;

3.支持水、电、路、网等小型农业生产配套设施;

4.支持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项目。

(三)就业培训类项目

1. 支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贴;

2.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四)“十三五”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

1.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

2.支持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

3.支持政策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补助;

4.支持搬迁群众应缴纳的物业费等生产生活刚性支出补助。

(五)金融类项目

1.支持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2.支 (略) 项目。

(六)负面清单

1.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 (略) 会事业支出(“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

2.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接待费、招待费、餐费、差旅费、租车费等违规支出;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包括各类加班费、下乡费等变相的个人福利补助;

4.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贫困人员劳务输出奖补等就业扶贫支出;

5.修建楼、堂、馆、 (略) 、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修 (略) 所、文化室、 (略) 、乡村舞台、学校、村卫生室、 (略) 、 (略) 、 (略) 等公共服务设施;

6.购买各类保险(含产业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医疗健康保险);

7.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及安置点规划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

8.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电 (略) 络扶贫(包括:有线电视、 (略) 络、无线WIFI等设备及服务费支出)

9.弥补企业亏损,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或垫资。

10.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 (略) 市扶贫。

三、项目入库申报程序和需要提供材料

(一)村级申报

第一书记、 (略) 和村两委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级申报项目清单,并在村级事务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村级资料: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报镇(街)项目入库报告等。(见附件1)

(二)镇(街)审核

镇(街)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镇(街)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连 (略) 审核确定向县级入库申报项目,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确定入库申报项目在镇(街)街道政务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 (略) 。

镇(街)资料:镇(街)街道党委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报县级项目入库报告等。(见附件2)

(三)县级审定

(略) (略) 业部门召开会议对各镇(街) (略) 会审。 (略) 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水务、 (略) (略) 门对各镇(街)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 (略) 论证,审核是否符合有关规划,是否符合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求相匹配,是否符合本地实际,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等。联合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 (略) (略) 汇总审核后的项目,结合相关规划及资金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库规模,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及时 (略) (略) 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告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市乡村振兴、 (略) 门审核。 (略) 负责将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每年11月底前, (略) (略) 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略) 根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计划,优先从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选择相关项目,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略) 审核后,形成项目实施计划,并编报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中超出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 (略) 、 (略) 将项目方案报省 (略) (略) 门备案的同时,将项目计划及时下达 (略) 门实施。衔接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要 (略) 站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项目启动实施后, (略) 负责组 (略) 门、镇(街)及时将资金到账、资金支付、项目进展和项目绩效目标、受益情况等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县级资料: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报市级衔接资金项目备案文件,对各镇(街)项目实施计划批复文件,县级衔接资金项目台账等。(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 (略) (略) 门要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 (略) 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绩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和同 (略) 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在阳光下操作。

(二)精准筛选。每年11月初,由 (略) 牵头完成下一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并在11月底前,由 (略) 牵头, (略) 业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资金总量 * %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三)严格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方案备案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确需调整变更的,由县 (略) (略) 门联合审批并报省 (略) 门、 (略) 门备案。在项目实施中,由县 (略) 门牵头,会同财政、项目主管单位和镇(街)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导。项目完工后,由 (略) 、 (略) 派 (略) 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略) 门要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台账, (略) 门牵头建立年度项目台账,并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项目台账。

吴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 (略)

* 年12月27日



根据《吴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吴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延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等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1.苹果产业项目

(1)果园提 (略) 建设。支持打造集中连片间伐示范园;

(2)冷链装备水平提升。 (略) 、 (略) 及果农大户新建冷(气)库;

(3)果品精深加工提升。支持醋饮、脆片、果酱、果粉、果酒、果胶、果酵素等果品深加工建设项目;

(4)适度发展梨、桃、葡萄等其他水果。

2.畜牧产业项目

(1) (略) 建设。支持畜禽良种繁育企业( (略) )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繁育规模;

(2) (略) 建设。支持村集体经济形式和脱贫村、脱贫户以及边缘户发展规模化养殖;

(3)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畜禽屠宰企业改造升级和整合重组,向肉类精深加工转型;

(4) (略) 建设。支持围绕紫花苜蓿、青贮玉米等优质高产饲草种植, (略) ;

(3)有机肥推广应用。支持 (略) 扩大生产规模。

3.设施农业项目

(1) (略) 新建与改造提升。支持新建日光温室、大棚、高 (略) ;

(2) (略) 建设。支持自动化播种机、育苗床架、补光灯及加温设备等;

(3) (略) 标准化提升。支持新品种试验示范和新型配套设施设备,含水肥一体、石灰氮高温闷棚、植物补光灯、自动放风机和轨道运输车等;

(4)设施农业产业链延伸。支持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配套净菜包装、冷链设施。

4.百亿级食用菌产业集群项目

(1)食用菌产能提升。支持配套出菇钢架、 (略) 、温湿度调控、喷淋等设施;

(2) (略) 。支持农民产业技术指导和培训;

(3) (略) 。支持以村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建立 (略) ;

5.其他类产业项目

(1)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红枣、核桃、花椒等干果产业;

(2)支持中药材、花卉等特色种植产业;

(3)支持中蜂、桑蚕、大闸蟹、稻田鱼虾等特色养殖业。

6.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1)支持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

(二)乡村示范类项目

1.支持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示范样板村庄;

2.支持农户居住聚 (略) 改造、巷道硬化、村组路灯、基本绿化;

3.支持水、电、路、网等小型农业生产配套设施;

4.支持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项目。

(三)就业培训类项目

1. 支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贴;

2.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

(四)“十三五”易地搬迁后扶类项目

1.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

2.支持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

3.支持政策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补助;

4.支持搬迁群众应缴纳的物业费等生产生活刚性支出补助。

(五)金融类项目

1.支持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2.支 (略) 项目。

(六)负面清单

1.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 (略) 会事业支出(“雨露计划”中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的事项除外);

2.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接待费、招待费、餐费、差旅费、租车费等违规支出;

3.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包括各类加班费、下乡费等变相的个人福利补助;

4.生态扶贫护林员工资、贫困人员劳务输出奖补等就业扶贫支出;

5.修建楼、堂、馆、 (略) 、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修 (略) 所、文化室、 (略) 、乡村舞台、学校、村卫生室、 (略) 、 (略) 、 (略) 等公共服务设施;

6.购买各类保险(含产业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医疗健康保险);

7.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及安置点规划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项目;

8.购买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电 (略) 络扶贫(包括:有线电视、 (略) 络、无线WIFI等设备及服务费支出)

9.弥补企业亏损,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或垫资。

10.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 (略) 市扶贫。

三、项目入库申报程序和需要提供材料

(一)村级申报

第一书记、 (略) 和村两委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级申报项目清单,并在村级事务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村级资料: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报镇(街)项目入库报告等。(见附件1)

(二)镇(街)审核

镇(街)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镇(街)要及时组织召开党委会议,集体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连 (略) 审核确定向县级入库申报项目,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确定入库申报项目在镇(街)街道政务公示栏公示10天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 (略) 。

镇(街)资料:镇(街)街道党委会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报县级项目入库报告等。(见附件2)

(三)县级审定

(略) (略) 业部门召开会议对各镇(街) (略) 会审。 (略) 牵头,组织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水务、 (略) (略) 门对各镇(街)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 (略) 论证,审核是否符合有关规划,是否符合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求相匹配,是否符合本地实际,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等。联合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 (略) (略) 汇总审核后的项目,结合相关规划及资金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库规模,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及时 (略) (略) 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公告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市乡村振兴、 (略) 门审核。 (略) 负责将领导小组审定的项目录入项目库。

每年11月底前, (略) (略) 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略) 根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计划,优先从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中选择相关项目,提出项目安排意见, (略) 审核后,形成项目实施计划,并编报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实施方案中超出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择。 (略) 、 (略) 将项目方案报省 (略) (略) 门备案的同时,将项目计划及时下达 (略) 门实施。衔接资金项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要 (略) 站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项目启动实施后, (略) 负责组 (略) 门、镇(街)及时将资金到账、资金支付、项目进展和项目绩效目标、受益情况等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录入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县级资料: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会场照片及参会人员签到名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报市级衔接资金项目备案文件,对各镇(街)项目实施计划批复文件,县级衔接资金项目台账等。(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 (略) (略) 门要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 (略) 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绩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三公示一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和同 (略) 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在阳光下操作。

(二)精准筛选。每年11月初,由 (略) 牵头完成下一年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并在11月底前,由 (略) 牵头, (略) 业部门,根据下一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按照中、省、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从县级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资金总量 * %编制下一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三)严格管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方案备案后,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项目,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等,确需调整变更的,由县 (略) (略) 门联合审批并报省 (略) 门、 (略) 门备案。在项目实施中,由县 (略) 门牵头,会同财政、项目主管单位和镇(街)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督导。项目完工后,由 (略) 、 (略) 派 (略) 验收,通过后拨付资金。 (略) 门要建立衔接资金项目台账, (略) 门牵头建立年度项目台账,并指导镇村两级建立项目台账。

吴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 (略)

* 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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