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
报来《关于上报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 * 号)以 (略)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8号( (略) 园内)。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拆除原有建筑 * .9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 .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84平方米(教师管理用房 * .62平方米、学生午托用房 * .56平方米、后勤人员宿舍 * .42平方米、教工与学生食堂 * .50平方米、架空层 * .7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 .61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节能设计、绿色建筑、周边道路恢复工程、电力电缆迁改等。
四、建设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重点设防类( * 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8度要求加强抗震措施,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 * 级,采用旋挖灌注桩+筏板基础。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概算为 * .91万元, (略) 分建设工程费用为 * .71万元; (略) 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 .88万元(其中电力迁改费43.54万元);基本预备费 * .32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间应做好原有建筑的保护和相关教学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进一步核实迁改工程的电缆、树木移植、破除道路及恢复工程量。
(四)施工期间做好基坑支护监测工作。
八、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估报告审核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招投标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委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略) 市〔 * 〕 * 号)办理变更手续。项目完工后,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且手续完备的,必须报我委办理投资概算调整手续。
附件: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docx
南宁市 (略) ?
* 年1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点击查看>> )
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
报来《关于上报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 * 号)以 (略) (略) 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对《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后形成的《评审报告》,现对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安路8号( (略) 园内)。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拆除原有建筑 * .99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 * .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 .84平方米(教师管理用房 * .62平方米、学生午托用房 * .56平方米、后勤人员宿舍 * .42平方米、教工与学生食堂 * .50平方米、架空层 * .7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 .61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节能设计、绿色建筑、周边道路恢复工程、电力电缆迁改等。
四、建设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重点设防类( * 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按8度要求加强抗震措施,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 * 级,采用旋挖灌注桩+筏板基础。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概算为 * .91万元, (略) 分建设工程费用为 * .71万元; (略) 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 .88万元(其中电力迁改费43.54万元);基本预备费 * .32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下一设计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间应做好原有建筑的保护和相关教学活动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做好房屋拆除工程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进一步核实迁改工程的电缆、树木移植、破除道路及恢复工程量。
(四)施工期间做好基坑支护监测工作。
八、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评估报告审核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建、开工手续。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请严格根据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概算等控制性指标实施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招投标完成前突破批复规模的,必须报我委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南宁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 (略) 市〔 * 〕 * 号)办理变更手续。项目完工后,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且手续完备的,必须报我委办理投资概算调整手续。
附件: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汇总表.docx
南宁市 (略) ?
* 年1月4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略) 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 点击查看>> 。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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