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2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2年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 (略) )建设工程项目 | 大越路以西、 * 国道和浙东运河以北、半岛花园以东、凤林西路以南地块 | (略) 中村 (略) |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 (略) )建设工程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87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约 * 亩),包含浙 (略) 、浙东运河文创文旅区及运河园 (略) 分内容,具体如下: 1)浙 (略) :用地面积 * 平方米(约74.4亩),估算投资 * .13万元,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略) 建筑主体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略) 库区 * 平方米)。 2)浙东运河文创文旅区: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约 * .6亩),投资约 * .74万元;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其中: (略) 建筑主体 * 平方米及文创 * 平方米、文旅区建筑主体 * 平方米、 (略) * 平方米、 (略) * 平方米、文创区架空连廊 * 平方米、观景平台 * 平方米,地下车库 * 平 (略) 库区 * 平方米。 3)河道整治:对 (略) 分原有块石挡墙型驳岸提升改造成亲水驳岸,山家岸河两侧护岸保持原有块石挡墙型驳岸, (略) (略) 修缮;对原萧曹运河完整 (略) 改动,初步估计约 * 米;新增水域及新增护岸均为项目东侧钓鱼池区域。 4) (略) (略) 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略) 外工程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包括新建越台建筑 * 平方米、硬质地面 * 平方米、新建绿地 * 平方米、垂钓池 * 平方米、硬质水景 * 平方米、景观小品若干。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 (略) 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 (略) 理、厨房废 (略) 理后排入 (略) 。鱼缸换洗水和钓鱼池换水经石英砂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后排入 (略) 。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下汽车库废气经竖井至指定建筑屋顶,使用机械排风的方法有组织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水泵设置成隔声间,采用隔声门,水泵的进出口用橡胶软接管连接,或用双曲挠性橡胶接头;各类风机设置成单独的隔声间,风机进出口设置合适的消声器,风机基础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接头,穿越墙壁的孔洞用阻燃软性材料填实;干式变压器设置成单独隔声房,采用橡胶隔振垫; (略) 和地源热泵空调机组设置成单独隔声房;室外分体空调空调外机加设消声通风百叶;室外空调机组建议建设单位在风机四周设隔声屏障,隔声量不小于20dB,同时可适当绿化;加强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的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此外,建议各建筑的窗户采用通风隔声窗,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油烟净化设备及换气设备安装在室内,油烟净化器使用的风机安装隔声罩,隔声量>30dB,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墙面风口加装消声通风百叶。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地块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分类收 (略) 门定时清运。厨房垃圾委托相 (略) (略) 置,泔水油由具有专业的废弃 (略) 理资 (略) (略) 理。病死鱼尸体委托专业单位制成标本 (略) 理。 5、大运河遗产区:加强环境修复措施,结合现有植物群落的保护、培育,在工程完工后实施合理的绿 (略) 补偿,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树种应以绍兴当地的乡土植物为主。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污染, (略) 湖泊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郊野生态系统,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郊野生态系统。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要求加强对展示淡水鱼类的管理,对活体水族生物的运输采取封闭运输条件,对死亡后的水族遗体采取深埋焚 (略) 置,鱼缸换洗废水和钓鱼 (略) 理后纳管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 * 年1月17日至 * 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高新窗口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 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 (略) )建设工程项目 | 大越路以西、 * 国道和浙东运河以北、半岛花园以东、凤林西路以南地块 | (略) 中村 (略) | 浙东运河文化园(浙 (略) )建设工程总投资约 点击查看>> .87万元。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约 * 亩),包含浙 (略) 、浙东运河文创文旅区及运河园 (略) 分内容,具体如下: 1)浙 (略) :用地面积 * 平方米(约74.4亩),估算投资 * .13万元,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略) 建筑主体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 平方米( (略) 库区 * 平方米)。 2)浙东运河文创文旅区: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约 * .6亩),投资约 * .74万元;拟建总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 平方米。 其中: (略) 建筑主体 * 平方米及文创 * 平方米、文旅区建筑主体 * 平方米、 (略) * 平方米、 (略) * 平方米、文创区架空连廊 * 平方米、观景平台 * 平方米,地下车库 * 平 (略) 库区 * 平方米。 3)河道整治:对 (略) 分原有块石挡墙型驳岸提升改造成亲水驳岸,山家岸河两侧护岸保持原有块石挡墙型驳岸, (略) (略) 修缮;对原萧曹运河完整 (略) 改动,初步估计约 * 米;新增水域及新增护岸均为项目东侧钓鱼池区域。 4) (略) (略) 综合提升改造工程: (略) 外工程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包括新建越台建筑 * 平方米、硬质地面 * 平方米、新建绿地 * 平方米、垂钓池 * 平方米、硬质水景 * 平方米、景观小品若干。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 (略) 站、周边相关单位信 (略) 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 (略) 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 (略) 理、厨房废 (略) 理后排入 (略) 。鱼缸换洗水和钓鱼池换水经石英砂过滤、次氯酸钠消毒后排入 (略) 。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地下汽车库废气经竖井至指定建筑屋顶,使用机械排风的方法有组织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相关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水泵设置成隔声间,采用隔声门,水泵的进出口用橡胶软接管连接,或用双曲挠性橡胶接头;各类风机设置成单独的隔声间,风机进出口设置合适的消声器,风机基础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接头,穿越墙壁的孔洞用阻燃软性材料填实;干式变压器设置成单独隔声房,采用橡胶隔振垫; (略) 和地源热泵空调机组设置成单独隔声房;室外分体空调空调外机加设消声通风百叶;室外空调机组建议建设单位在风机四周设隔声屏障,隔声量不小于20dB,同时可适当绿化;加强项目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的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此外,建议各建筑的窗户采用通风隔声窗,以起到隔声降噪的效果;油烟净化设备及换气设备安装在室内,油烟净化器使用的风机安装隔声罩,隔声量>30dB,风机均选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穿越墙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实,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墙面风口加装消声通风百叶。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地块设置固体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分类收 (略) 门定时清运。厨房垃圾委托相 (略) (略) 置,泔水油由具有专业的废弃 (略) 理资 (略) (略) 理。病死鱼尸体委托专业单位制成标本 (略) 理。 5、大运河遗产区:加强环境修复措施,结合现有植物群落的保护、培育,在工程完工后实施合理的绿 (略) 补偿,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树种应以绍兴当地的乡土植物为主。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污染, (略) 湖泊生态系统的保护,逐步恢复郊野生态系统,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郊野生态系统。 6、环境风险防治措施:要求加强对展示淡水鱼类的管理,对活体水族生物的运输采取封闭运输条件,对死亡后的水族遗体采取深埋焚 (略) 置,鱼缸换洗废水和钓鱼 (略) 理后纳管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 * 年1月17日至 * 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高新窗口
通讯地址:惠利街20号 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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