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清远忠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池窑拉丝电子纱项目(一期年产5.5万吨)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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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清远忠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1万吨池窑拉丝电子纱项目(一期年产5.5万吨)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 * 〕6号

  清远 (略) 年产11万吨池窑拉丝电子纱项目(一期年产5.5万吨)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5.5万吨电子纱生产线一条,配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理站等附属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 *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 * 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 * 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 * .09千克标准煤/万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粤能许可〔 * 〕6号

  清远 (略) 年产11万吨池窑拉丝电子纱项目(一期年产5.5万吨)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5.5万吨电子纱生产线一条,配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理站等附属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 * 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 * 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 * 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 * .09千克标准煤/万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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