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近期作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我局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传真: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 * 号
文书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关于天津 (略) 新增石脑油存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津 (略) | 大港街 | 天津中 (略) (略) | 津滨审批二室准〔 * 〕4号 | * .1.13 |
关 (略)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科德(天津) (略) | 杭州道 | 天津市普林 (略) | 津滨审批二室准〔 * 〕5号 | * .1.14 |
关 (略)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津 (略) (略) | 高新区 | 天津市普林 (略) | 津滨审批二室准〔 * 〕6号 | * .1.1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 * 年1月10日至1月14日,我局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 (略) 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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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略)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科德(天津) (略) | 杭州道 | 天津市普林 (略) | 津滨审批二室准〔 * 〕5号 | * .1.14 |
关 (略) 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天津 (略) (略) | 高新区 | 天津市普林 (略) | 津滨审批二室准〔 * 〕6号 |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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